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会该如何偿还

2022.08.23 18:25:18
243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会该如何偿还

533 人赞同
431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则不需要偿还,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1234 人赞同
421 人不赞同
  • 姚平离婚律师

    2024/7/1 22:01:58

    立即咨询

    家里呢,如果有老人雇个保姆呢,照顾可能会省事一些,但有的时候呀,保姆不但不会省事儿,反而啊,可能给我们惹出不少事儿。之前呢,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家里的老人呢,70多岁了,女儿呢,平时工作比较忙,照顾不过来,就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保姆呢,不仅哄骗老人领取了结婚证,还挥霍了老人200多万的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个保姆呀,还不知足,竟然诱导老人立遗嘱,让老人把价值千万的房产呢留给他。说实话,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气愤,但光气愤呢有什么用?表面上看呢,这个保姆还是做的挺合法的,既让老人和他结婚,又有了合法的身份,又让老人立下遗嘱,有了合法的证明。想要惩。

    是这样的不良保姆,就得用法律来对抗法律,用事实来打败事实。我们呢,也是在接受老人子女的委托后发现呀,这个保姆虽然诱导了老人立下了遗嘱,但这个遗嘱呀,经过别人多次涂改,而且呀,老人代书遗嘱过程虽然有录像,但是录像呢,仅有老人按手印的画面,没有代书人宣读和遗嘱人确认遗嘱的内容,更严重的是录像过程中保姆还诱导老人念其个别段落的情况,这就有点儿问题了,为了保护老人子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呢先报警,结果报警以后发现了保姆呀有类似的前科,这不是他第一次干这个事情了。在法庭上我们也展示了保姆是如何利用老人的脆弱状态,如何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老人立遗嘱的,最终呢,结果还是满。

    影响的,法院判决保姆手持的遗嘱无效,并裁定老人的女儿呢分得75%的遗产。有的时候呀,我们做律师,尤其是婚家律师,总会碰到这样那样让人气愤的事情,总能够看到有人在挑战人性的底线,但这些事情呢,不是说不能预防家里呀,真要请保姆的时候,律师建议你还是先查一查,毕竟呀,现在请个保姆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解决。

  • 仍然有继承权\r一方面,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开始,继承人自动取得所继承遗产。且房产继承是物权归属问题,物权属于支配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另一方面,继承权是自然权利,只要你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继承权不会因为经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而丧失。\r综上所述,仍有继承权,并可以办理过户。\r
  • 亲生女儿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怎么办

    亲生女儿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怎么办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24.04.18300人收看
  • 元甲婚姻家事

    2024/4/9 10:00:11

    立即咨询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 人民法院对继承法生效前已经受理,生效时尚未审结的继承案件,适用继承法。但不得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是指继承法以前没有继承法,没有规定诉讼时效,继承法生效后规定了诉讼时效:(1)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一般时效。(2)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特殊诉讼时效。但对尚未审结的继承案件,适用继承法。不适用诉讼时效。例;A1949年发生继承了,继承法【生效日期】1985-09-11,A的案件已收案,继承开始日已经36年了,按继承法的时效规定,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应当驳回起诉。但是这一条就是规定了,不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A的起诉。这样一说,你懂的!专家解读。
  • 前夫去世房产纠纷如何解决,前夫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前夫去世房产纠纷如何解决,前夫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内容:专业举证成功收回北京房屋所有权元甲律师与杨女士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涉案房屋购买及出资情况、现其经济能力等问题,并开展一系列调查取证环节,最终法院也将房屋所有权判决归杨女士所有,并且判决认定涉案房屋贷款为张丽与刘先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直到2022年2月28日,杨女士咨询了北京市元甲律所之后,元甲律师对案件进行利弊分析,杨女士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由元甲律所帮助自己主张涉案房屋所有权,经过为期一年的审理,为使得法院可以就涉案房屋所有权进行处理,期间元甲律师与银行进行协商,将房屋贷款提前还清,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2024.02.28635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4/4/7 18:26:27

    立即咨询
    四个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此案历经一审和二审,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10%份额、公司股权、银行存款、租金等合理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口碑价值得到认可!
  •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则不需要偿还,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遗产继承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典型案例:(2019)川01民辖终736号裁判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经常居住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二)死亡时住所地:焦点问题:死亡时其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否能将经常居住地作为死亡时住所地【肯定说】典型案例:(2022)京0102民初17133号裁判摘要:本案属于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曲某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51220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立即咨询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需要再偿还,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内一方所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财产归属的文件,可以约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内,一方按照法定继承所得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中,如一方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3.151013人收看
  • 周春花

    2022/9/6 17:22:58

    立即咨询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 这个问题问的有毛病。根据出题者的意思,应该是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其死后,债权人起诉了继承人,要求其还债,继承人应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是有规定的。若继承人自愿代被继承人还债,法律不予干涉。若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也不愿意代偿债务,那继承人就不承担还债义务。若继承人继承了财产,那就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还债义务。
  • 同居期间遗产继承怎么分配,同居关系遗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遗产继承怎么分配,同居关系遗产如何分割

    内容:同居二十余年“丈夫”突然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女友和女儿谁能合法继承?同居关系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04.02814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