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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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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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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知道该怎么拖,装聋作哑,梦中幻听,如果是因为害怕小孩子的成长受到因为你们俩的婚姻受到伤害,我觉得是有必要装下去,只要她找不到你犯错的借口,她就永远没法说离婚,她要有点良心,是不会在孩子面前说出来,你只要瞒着父母和孩子,随她,只要不影响你的生活,你随便,但是如果是因为你还爱着她。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婚姻是大事,但是变心的人更是大事。多少因为婚外情伤害丈夫的事,所以。我奉劝你,还舍不得,必受其乱,男儿当自强,婆娘一大帮,错了一个,还有无数个,世间不需要婆娘。只缺暖心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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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李某认为张某赠与的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向小沫索要返还,婚内出轨 赠与第三者财物:80后的张某和李某是夫妻,两人婚后在宜昌一起打拼,经营着一家店铺,张某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与尊重的义务,因此这种赠与行为无效,张某转账给小沫的50000元,属于未经李某同意的私自赠与行为,赠与的是张某、李某的婚内共同财产,法院据此判令小沫应返还李某、张某夫妻共有财产50000元,李某翻看张某的微信、支付宝,发现张某除了带小沫开房、外出旅游,在情人节、圣诞节发送520、1314红包外,还先后8次转账合计50000元给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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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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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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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除继承、赠与的财产)均为个人所有,夫妻双方离婚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转给您的这套房子属于您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您与丈夫离婚时,是您个人财产,丈夫不需要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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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房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婚内房产赠与必须赠与的是个人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不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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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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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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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您确实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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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把婚内财产约定与财产赠与说清楚简单,倘若处理此类纠纷时,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多数夫妻搞不清这么详细的法律规定。婚内财产约定模式不能是,一方拥有的某项财产全部归另一方。赠与的房产在产权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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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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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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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赠与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婚后赠与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如果赠与的财产不明确表示只属于一方,则属于双方,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就财产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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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情人的财产是否有效_民法典关于赠与情人的规定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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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亮点的胜诉案件👍🏻
1、离婚时把财产赠与给孩子,后孩子放弃接受赠与,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方存在婚内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未主张多分,离婚多年亦可以对方存在过错要求少分财产份额
3、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是需要交纳35%土地溢价款,法院在判决折价款时会扣除溢价款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4、离婚案件申请房屋归我方,对方腾退房屋,丰台法院一并进行了处理,不要求我方另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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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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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房子赠与小三老婆能否要回(对方婚内赠与给小三的财产能否要回)
内容:年前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丈夫在十年前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依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法律分析: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虽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老公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