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2022.08.29 16: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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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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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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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有公证后,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三、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六)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第三,已购公房的分割。单位职工购买本单位的公房,根据情况可分为购得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情况。职工在购买房改房时取得全部产权的,根据财产取得的时间列为个人财产或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得房改房的职工,仅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而售房单位仍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这种情况下职工取得的房屋称为“限制产权房屋”。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一般在离婚分割房屋财产时,对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给予对方一半房屋价值的补偿。第四,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第五,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由于购买房屋的房屋款是通过银行贷款取得,在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产权人尚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人,银行作为借款人对房屋同时享有抵押权。根据购买房屋与申请贷款的时间以及贷款购得房屋的还款情况,对于夫妻离婚时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一般适用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婚后用于还贷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房屋所有一方对另一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贷款进行补偿。(2)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屋财产进行分割时,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房屋首付款及已还按揭款的一半;如果是夫妻共同还按揭,但所付的金额不同,比如一方支付大部分,另一方支付小部分按揭款,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情况,按揭款的这部分财产被视为按份共有,房产归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所有,另一方根据所付按揭款的比例来获得已付按揭款的部分;如果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付的按揭款,另一方不支付按揭还款,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取得证据证明是其中一方出的按揭款,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基本上会被视为按揭款部分为双方共同承担。再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采用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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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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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归孩子,不能分割孩子的房产。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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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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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 这份协议合法,但如果法院清查的话,这套房子可能不在你的财产范围内。因为你已经同意将这套房子给女方,同时由女方还贷,法院会认定女方为此房子的权利人,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再属于你的财产。
  • 父母为新婚夫妇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谁?

    父母为新婚夫妇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谁?

    内容:新苑小区房产的由孙某签订购房合同且签订时间和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时间都发生在李某和孙某登记结婚之前,该房产是孙某婚前个人购买,一审法院判决该房产属于孙某婚前个人财产,结合本案,李某的母亲出资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支付时间早于李某登记结婚之前,李某与其母亲之间也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属于借款,因此,可以推定李某母亲的出资是对李某个人的赠与,一审法院仅查明房产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支付房款首付款的时间早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登记结婚的时间,但未查明房款的实际付款情况,就认定该房产系孙某婚前个人购买属于孙某婚前个人财产,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本院予以纠正。

    2024.04.26822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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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后彩礼到底要不要还?这5件事越早知道越好|彩礼避坑指南】 🏆【血泪总结•彩礼返还三大雷区】 🎈恋爱时转账=彩礼?错! 👉🏻1314/520等特殊数字算赠与,但大额转账记得备注"结婚专用"! (有一位客户分手后被起诉返还16w,就因没留证据吃大亏😱) 🎈同居两年不用还?天真! 👉🏻法院判例:只要没领证,哪怕生了孩子都可能要返还部分! 🎈分手就要全退?不一定! 📜法律明文规定: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都是关键! (用彩礼装修对方房子,最后折算抵扣超聪明👍) 💡🎈【防撕逼必备操作指南】 ✅ 收彩礼时单独办卡!别和日常开销混用 ✅ 三金首饰留着发票!分开存放别戴 ✅ 大额支出留聊天记录!最好让TA书面确认 ✅ 婚前协议别嫌尴尬!现在谈钱才是真清醒 ✨🎈【人间清醒语录】 "彩礼不是婚姻保障,而是照妖镜" "法律保护的是财产,不是爱情" "谈钱时不伤的感情,才是值得奔赴的未来” 希望你们用不上,但真要面对时,这份攻略能让你守住底线和尊严❤
  • 如果婚前全额支付购房款,则尽管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下来的,仍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房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可从买房中扣除首期付款并返还给支付首付的一方,剩余部分共的财产可共同分割。
  • 婚后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

    婚后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

    内容:法律分析: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如果是结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可以对房子进行分割,如果是结婚前购买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决定房产的归属,如果约定了归女方所有,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配法律主观: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的确认方式:若该房屋只有女方姓名的,则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但约定的除外,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了房子归谁的确认方式:若该房屋只有女方姓名的,则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但约定的除外。

    2023.12.04172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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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离婚不纠结💔这些干货你一定要知道!】 ✨ 当感情走到终点,及时止损也是一种清醒。 想高效结束关系?码住这篇「快速离婚攻略」! 🔍【快速离婚的条件】 ✅ 双方自愿 + 协议一致(财产/抚养权无纠纷) ✅ 材料齐全: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建议律师审核❗?) ⚠? 注意:冷静期30天必须等满! 📝【流程指南】 1?? 预约登记:当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 2?? 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可撤回 3?? 领证期:冷静期后30天内共同领离婚证 (超时需重新申请!) ⚖?【无法协议离婚?】 ❗?若对方拖延/条件谈不拢: 👉 直接诉讼离婚! (家暴、出轨等证据保留好,可能一次性判离) 💡【心理TIP】 🌻 离婚不是失败,是勇敢重启人生 🌟 把精力留给自我增值,未来会奖励哦~ (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除继承、赠与的财产)均为个人所有,夫妻双方离婚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转给您的这套房子属于您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您与丈夫离婚时,是您个人财产,丈夫不需要分一半。
  • 夫妻假离婚后老公与小三结婚房子前妻还有份吗

    夫妻假离婚后老公与小三结婚房子前妻还有份吗

    内容:夫妻为买房假离婚房产妻子名字怎么办1、因此,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法律主观:房子是你老公个人财产,虽然你们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说就是离婚,财产是离婚后取得的是个人财产,除非你们有协议约定一人一半,2、假离婚老公出轨,无过错方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 ,并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4、假离婚老公出轨,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2023.12.28920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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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被套路假离婚变成离婚,就我感觉我这个事儿是不是被骗了,我媳妇他们家呀说要买房,这个又不能他们自己买。就是说让我办个假离婚,用我的名义来买房。我去做个贷款,结果现在不跟我复婚了,房子在我名下呀,我这一个月就挣三千八,让我一个月要还七千多块钱贷款,当时有离婚协议,没有说过这个事情,女方一分钱不出,然后还不复婚。因为你自愿离婚,现在是自愿被买房房子,就在你买下银行的那个贷款,你肯定是要还的,所以你的银行贷款必须如期去还,所以咱们就说字不能随便签,然后婚也不能随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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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约定把房子给孩子,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子给孩子可以卖掉吗

    离婚时约定把房子给孩子,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子给孩子可以卖掉吗

    内容:故法院判决撤销了唐父的监护人资格并判令其返还小唐购房款80余万元,本案中,唐父身为人父,未能尽到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在小唐生病时不仅未能对其悉心照料,反而将本应用于小唐治疗的购房款挪用于自己的生意周转,属于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情形,作为小唐的监护人,唐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唐父的监护权并返还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然而,唐父却置小唐的病情于不顾,擅自出售房产,严重损害了小唐的合法权益,有违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2024.01.19780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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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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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证半月就离婚,彩礼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领证半月就离婚,彩礼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内容: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2024.04.2686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