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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8 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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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继承案件,从办理继承公证,到办理央产房过户手续,4个月时间帮助客户顺利拿到大红本。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靠谱是客户对律师最高的评价。法庭之外,元甲婚家部的优秀律师也在为客户尽心尽力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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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土地或者房屋权属的时候,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2、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房屋之后再进行售卖时,按照二手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来定,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3、非法定继承人按照医嘱来继承死者生前的土地或者房屋权属时,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征收契税;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直接入养或赡养义务的人时,会免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况费用会照常收取;赠与房屋再次进行交易的时候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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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内容:本文以《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为题,详细介绍了房屋继承过户的法律手续和办理流程。文章涵盖了继承人的资格认定、遗产公证、房屋评估、税费缴纳、过户登记等环节,帮助读者了解房屋继承过户的具体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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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7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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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过户给子女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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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夫妻离婚后把房子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什么手续夫妻离婚后把房子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以下手续:1、准备材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协议离婚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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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7 17: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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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复杂的继承纠纷,李先生委托我们的时候说是其他继承人有遗嘱,并且我们发现对方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已经开始出售该房屋,李先生其实内心还是满伤心的,同样照顾父母,可是自己一无所有,后来在家人的鼓励下委托我们,也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
李先生及家人也没想到,在我们专业团队做完财产保全措施后约对方来单位谈,从早上谈到下午现场签和解协议并支付房屋的折价款,从委托到拿到钱刚好31天,李先生及家人也是仪式感满满,特意送来4面锦旗和4个奖杯🏆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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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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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没过户如何判定房子归属,房屋买卖没过户有效吗
内容:买卖房屋如果只签订协议,但并没有过户,产权还是属于卖家的。对于卖家不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情况,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但如果说卖家反悔不想继续卖房,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买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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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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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名下房屋已被偷偷过户给他人,手里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资料,该怎么办?婚家部专业律师一步一步指导陪伴客户准备材料,顺利调取房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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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位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能过户吗?我的回答是不能。遗产很有可能是房产,那么有代位继承人,说明可能是爷爷奶奶的房产,由孙辈们代位继承,解决的方法如下:主要是折价补偿,根据该房产的价值以及其所占份额,由该房产持有人予以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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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接着拨打自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电话,根据公证处的回答一步步填写必要的信息(每个区域要求不同,公证处的电话用百度搜素对应的公证处即可:比如 苏州市吴中区公证处,然后就可以找到相应的公证处,上面一般都有电话,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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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父亲病故后,母亲将房屋过户给刘女士,其他子女主张房屋过户无效,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对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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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三、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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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不能办理房屋过_未公证的遗嘱如何进行房产过户
内容:房屋遗产继承不在强制要求提供公正书。您可以约好有继承权的亲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有关证明,(去世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填写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时间不同,这项业务直接受理办理的时间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