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二)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建议公司提供书面通知,以免产生劳动争议时缺乏证据证明
  •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工伤吗?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赔偿你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工资是不收取仲裁费用的
  •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对方不能以任何名义来克扣员工的工资,所以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生产期间的工资从生育保险中支出,单位不再发放基本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你在工厂上班,有权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如果你们无法协商确定工资数额,可以参照同一岗位其他职工的待遇计算工资。
  • 你老婆虽然已经申请辞职,但超市没有同意,你老婆继续在超市工作,和超市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你老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超市没有给你老婆办理工伤保险,则由超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如你提供的材料不全,社会保险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你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 根据今年7月1日将要实行的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你的岗位不符合这“三性”要求,就不应签派遣制合同,即使签了派遣合同也应同工同酬
  •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21条规定:“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更名手续;有用热费用未结清情形的,变更双方应当到供热单位结清费用。”根据此条款规定,你应同原房主一起到供热单位结清拖欠的采暖费。另根据第28条“本条例实施前,用户拖欠用热费用的,供热单位可以按照原供热用热合同约定加收违约金。但是,每年加收的违约金不得超过一个供热用热期用热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累计加收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累计拖欠的用热费用”的规定,供热单位收取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欠费总额(即9000元左右的本金)。
  • 年休假也是休息。在休息期间生病,应当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需要提供医生的病假条。因为,你根本就不是请的病假。年休假不需要病假条,但是休假时间安排需要单位同意。你也可以提供病假证明请病假休息,就等于没有休年休假,到时单位还是要给你休年休假的。
  • 在实践中,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平时都处于“秘密”状态,只有到员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用人单位才出示并告知员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如此做法很容易酿成劳动纠纷,并且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出异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其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合格,这种派遣合同是无效的,“皮包公司”作为派遣主体是不行的。且企业大量用派遣工也有违《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