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辆受损能否以实际车主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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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过了三年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以及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则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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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仲裁条款后能否向法院起诉
约定仲裁条款后能否向法院起诉
内容:
2024.03.22739人收看 -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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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的收据能否追回30万工程质保金,收据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7年前的收据能否追回30万工程质保金,收据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内容:,天用律师和法官合力做王某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个层面进行分析,最终用时一天时间,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金先生的诉求达成,成功收回7年前的30万元工程质保金,2018年,因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导致金先生撤场,但王某迟迟未将保证金归还,为此,金先生向介绍人支付了30万元工程保证金,要求介绍人转付给王某,工程分包人按行业管理均需要缴纳工程保证金,且需要在进场施工之前缴纳,因金先生与王某并不认识,故通过介绍人进行代为支付,导致现存的转款记录只有向介绍人转款的记录,介绍人的身份也很难确定。
2024.02.26852人收看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据此,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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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追偿权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内容:追偿权管辖的法律依据1、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1.23209人收看 -
答作为火源地,如果火灾蔓延导致其他邻居或者住户受到损失,如墙面被熏黑、财产被烧毁、房屋被浸泡等情况,受到波及的受害者可以向首先起火的住户要求索赔。如能找到肇事者的话,那么这部分责任就要由肇事者来承担。在救灾过程中,由于消防栓等公用设施存在问题而波及其他住户的,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由于消防灭火部门在救灾中波及其他住户,如玻璃损坏、水流进入房屋浸泡等,消防部门不负任何责任。受害者可以起诉失火者,要求赔偿。但出于人道主义,如果损失不是很惨重,建议邻居放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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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起诉发包人案例(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案例)
材料供应商起诉发包人案例(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案例)
内容:一、各地法院关于挂靠方权利保护的规定1.北京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点:观点一:挂靠人不能直接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实际施工人是以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加盖的是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并由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因此,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024.01.12454人收看 -
答误工费和车辆“贬值费”都应该赔。你可以提起交通事故赔偿,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对车损进行鉴定,法院可根据鉴定损失程度判决赔偿。误工问题,有固定工资按固定工资赔偿,没有工资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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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原被告多个合同能否一起起诉
同一原被告多个合同能否一起起诉
内容:相同当事人多个合同一案起诉法律主观: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3、合同纠纷和侵权能否合并审理 合同纠纷和侵权责任如果是基本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并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类的,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合并审理,另外,如果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是基于同一法定关系造成的,并且诉讼标的一致的,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2、法律分析: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不可以合并审理。
2023.12.29356人收看 -
答可以起诉重婚罪影响外人利益。法律规定,重婚罪主要是指有配偶的主体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情形。该罪的法定量刑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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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劳务班组清退耍赖问题(劳务方逃逸班组能否起诉总包方)
针对劳务班组清退耍赖问题(劳务方逃逸班组能否起诉总包方)
内容:劳务分包给个人,个人又转包给班组组长,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钱该找谁...1、包工头不给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所以,如果起诉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工资,总承包方应列为第三人被告,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所以,如果起诉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工资,总承包方应列为第三人被告,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2023.12.29850人收看 -
答首先,李某并非该车所有权人。《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典当行多次催促李某未得到回应,3个月后通过拍卖将车以评估价转让,其行为是合法合理的。《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机动车属动产,机动车转让应适用动产转让相关法律规定,交付即生效,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车辆虽未办理过户,但实际已完成交付,故该车为陈某所有。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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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能否起诉发包方(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可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挂靠人能否起诉发包方(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可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内容: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同时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挂靠纠纷1、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 承担连带责任 、吊销资质证书等,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对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理论基础。
2023.12.29638人收看 -
答孟某第一次提起行政诉讼的事实理由是第三人的违章建筑影响其房屋的通风和采光,第二次提起行政诉讼的主要事实理由仍然是第三人的违章建筑影响其房屋的通风和采光,孟某另增加一点理由,就是第三人对该违章建筑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改正,建设委员会对此也未采取任何行政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孟某曾因第三人违章建筑影响其房屋通风、采光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在申请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显然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此,孟某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依法不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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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以工作量起诉,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起诉的案例
建设施工以工作量起诉,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起诉的案例
内容:对于那些面临建设施工中不公正待遇的工人而言,以工作量起诉是寻求维权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这种情况,工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施工工作记录、计划书等,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工作量低估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建设施工以工作量起诉是工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在建筑行业中,很多施工工人常常面临着工作量被低估、工时被超负荷安排、工资待遇不充分等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张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转包合同无效。
2023.12.28255人收看 -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道路泛指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本案事故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贾某持有驾驶证,驾驶准驾的具备有效行驶证的自有车辆制动于坡道上,其对交通安全应已尽一定的注意义务,但其忽视了车辆在坡道上仅靠自身制动装置制动的不可靠性,其对事故的发生应当具有重大过错。因此,事故的发生应当具有当事人过错和意外的复合因素。事故造成贾某死亡,贾某虽然是被保险人,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贾某已离开车体,停止对车辆的驾驶,贾某的身份已不再是本车驾驶人,而是从驾驶人转化为机动车外的第三者,除具有交强险被保险人这一合同身份外,其与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对象的交通事故第三者(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并无任何区别。因此,贾某家属要求交强险进行赔偿的主张可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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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债可以不起诉法人起诉实际控制人吗
公司负债可以不起诉法人起诉实际控制人吗
内容: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公司负债可以不起诉法人,而选择起诉实际控制人吗,当公司负债无法清偿时,起诉实际控制人可以是一种挽回损失的手段,其次,要证明实际控制人滥用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公司可以起诉法人本身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也可以选择起诉实际控制人以追究其责任,此外,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辖区间的差异,选择对公司负债较为宽松的地方提起诉讼,以降低风险,首先,要证明实际控制人存在对公司的控制权。
2023.12.25548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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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欠费超过3年能否起诉,物业费欠费超过3年能否起诉物业公司
物业费欠费超过3年能否起诉,物业费欠费超过3年能否起诉物业公司
内容:物业费超过3年不交过了诉讼期法律主观:欠物业费过三年还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此抗辩的,是不会胜诉的,当然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2、欠物业费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此抗辩的,是不会胜诉的,法律主观:欠物业费过三年还可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此抗辩的,是不会胜诉的,当然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2023.12.1463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