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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2-08-04 540人收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离婚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房子可以一分为二,如果丈夫要房子,可以进行评估,以房子为依据,如果评估房子为100万,男方可以给妻子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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