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怎么处理
导读:
在工程建设领域,合同金额的超支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涉及到的是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中的法律风险。
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的情形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多种原因导致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金额。这种情形通常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原合同金额无法涵盖最终的工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因此,一旦出现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的情况,就需要重新审视合同条款,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的,该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超出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对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按签订合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履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的10%怎么办?
某事业单位去年有一个货物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380万元,中标金额是335万元。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实际履约金额比中标金额多出35万元,但没有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该超出部分可由该单位自行支付,但该项目履约金额中,超出部分已超过中标金额的10%。请问:可不可以把该部分内容作为一个新增项目,今年再进行招标采购后支付该笔费用?
这个方案不妥当。去年已经履行完毕的项目,今年就超支部分再“后补”招标流程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虚假招标行为。
该项目建议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如承发包双方达成谅解,将实际支付金额控制在中标金额超出10%以内,可谓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双方不能达成谅解,且确需按照实际履行金额(370万元)支付合同履约金额的,建议经办人员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怎么办?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实践中,像装修等项目,都可能面临追加预算的情况,也就是说,项目只能在不改变采购合同内容的前提下追加10%的预算,追加预算只能在原预算的10%以内,不可随意追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如何处理超额部分
面对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的问题,首先应该查阅合同条款,看是否有关于变更管理的相关约定。其次,应及时与对方沟通,争取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变更通知、施工日志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解决争议的关键。
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