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互宝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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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2022-08-04 324人收看
受托支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受托人就不需要不承担什么责任,受托支付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受托支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受托人就不需要不承担什么责任,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受托支付要承担什么责任(受托支付受托方有什么要求)受委托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如果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可以向受托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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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雇佣或者用工期间导致第三方侵权受伤,如果你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由雇主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所以无论是由保险理赔还是由雇主来理赔,你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24.04.291000人收看
  • 这个没什么复杂的,你们要是觉得调解给出的金额不满意,那就不接受调解的方案,直接要求法官正常审理,正常判就可以了。
  • 债务加入在买卖合同中如何认定责任

    债务加入在买卖合同中如何认定责任

    内容: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亦承担连带责任,二者具有天然的相似性。

    2024.04.26270人收看
  • 交警事故责任书认定驶离现场的,保险公司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起诉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多层分包、转包后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建设工程多层分包、转包后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经姚某雇佣至涉案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劳务工作,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林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致自身受到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应由接受劳务者与提供劳务者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明确禁止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因此如果发包人、分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组织或个人,那么他们的行为就违反了法定义务,与造成实际损害的接受劳务方就具有共同过错,从一定意义上说构成共同侵权,应与接受劳务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04.26936人收看
  • 不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内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时,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包含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3.09.06574人收看
  • 该公司拖欠你保险费的行为已经违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工伤保险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内容:本案中,某公司将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钢筋工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陈某系王某招用,其在从事钢筋工劳务时受伤,该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且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上述规定从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了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主体,是对《工伤保险条例》将劳动关系作为工伤认定前提之外作出的特殊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023.07.04826人收看
  • 宴请与接受宴请是社会交往的一种正常活动。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成年公民饮酒和相互劝酒。例如,受邀者与组织者一同在饭店吃饭、饮酒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约定或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有人在酒后发生意外,一方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他酒友在饮酒过程中有劝酒或强迫饮酒的行为,且酒友在酒后,积极将醉酒人护送回家并交给成年家属照看,已做到了合理的照顾。所以,酒友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情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饮酒者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首先应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当其在自愿的情形下进行有一定风险行为时,应当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饮酒者对劝酒不加拒绝而造成饮酒过量,并对自己的身体或他人造成伤害,应当首先由他个人负责。
  • 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内容: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可以分为两大类:物质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下面将各保险产品做一 些简单介绍。

    2022.11.2996人收看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员工因突发脑出血患病,且及时送往医院后得到有效的治疗,目前身体恢复状况良好,应当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性质上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由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司应承担该员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_财产保险核保的内容

    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_财产保险核保的内容

    内容: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广义来说,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合同双方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

    2022.11.21255人收看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的范围不限于抢救费用,还应包括除财产损失外的其他损失。保险公司的追偿权,除需要满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三种情况,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之外,其追偿的范围也应限于责任自负、公平合理的司法理念。由于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并且汪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因此,刘某应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又因刘某驾驶车辆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故该次要责任应由丰硕公司承担,丰硕公司按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向保险公司返还垫付款。
  •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怎么办_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赔偿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怎么办_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保险赔偿

    内容:开车不买保险,这种侥幸心理的人有很多,对于基本的常识他肯定懂,只不过觉得不会发生在自己,这是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2022.10.0776人收看
  • 损伤参与度,是指在有外伤、疾病、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导致伤亡、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就交强险赔偿方面,保险公司的理由难以成立,即法院裁判时不会考虑损伤参与度。理由包括: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赔偿并非以侵权责任的成立为主要依据,即在交强险限额内,保险公司应直接向受害人承担绝对赔偿责任,无须考虑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自然也就不用考虑损伤参与度。二是虽然《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受害人原有疾病、特殊体质等,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总之,在交强险赔偿方面,保险公司不能拿损伤参与度来说事。当然,对于需要用商业三者险赔偿的部分,是否考虑损伤参与度,则要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告知和说明义务。
  •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_保监会关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规定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_保监会关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规定

    内容:全国都是第一种方式计算,如果你发现有第二种方式计算的,那么可以申请再审或上诉,原因是适用法律错误。

    2022.09.15493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全部损失16万元,根据丁某与余某三七责任分摊给丁某的损失应当是4.8万元,即丁某与齐某原本只需就该金额对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齐某未购买交强险(赔偿总额计12万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余某可以要求齐某与丁某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故齐某与丁某的赔偿总额可能超出其原本只承担的4.8万元。
  • 新规酒驾保险公司赔吗_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车主有赔偿责任吗

    新规酒驾保险公司赔吗_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车主有赔偿责任吗

    内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然,该案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可以向驾驶人王某及车辆所有人追偿。

    2022.09.1447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