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误工费的时间怎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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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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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
2024.03.26134人收看 -
答法律并没有规定没同居多久才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是您自由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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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说借款双方关于合同的履行并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事后也没有达成相关的协议,那么就应当按照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理,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ldquo,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1.23232人收看 -
答孩子探视权按照你的判决书或协议离婚书上明确写清楚的,如果你们在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上只写每周几个小时,那晚上是不能过夜的,如果写的是一天,那就是二十四小时,你过夜,也可以不过夜。主要看你们当时离婚时是什么写的?真的想让孩子过夜就双方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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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过关系借钱不还怎么办(没确定关系就借钱的女孩)
发生过关系借钱不还怎么办(没确定关系就借钱的女孩)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对象没有身份的限制,可以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1.12589人收看 -
答你好,需要按照你实际误工的日期以及实际日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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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件类型管辖法院(借款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地法院)
合同案件类型管辖法院(借款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地法院)
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6、法律主观:民间借贷诉讼中,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12.28610人收看 -
答一、民事诉讼撤诉后重新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撤诉之后再起诉,只要是在时效范围之内,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够提起诉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撤诉之后再起诉需要满足起诉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民事诉讼中,作为原告一方在案件尚未作出判决、裁定之前,其实可以申请撤诉,而要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不出庭的话,此时法院也是可以按照原告撤诉处理。但撤诉之后并不意味着之后就不能再次提起诉讼。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撤诉之后若以同意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符合条件法院还是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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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怎么算
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怎么算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6、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2、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 诉讼 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6、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 诉讼 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023.12.14464人收看 -
答单位不扣工资的话,不能要求误工费!误工费一般就是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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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合同成立日期的判定
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合同成立日期的判定
内容:无论是通过书面记录、交付时间、邮寄传真时间、法律规定,还是口头协议,确定合同成立时间都需要仔细考虑,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它决定了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相关事务的执行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可能是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的时间,最后,合同成立时间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口头协议确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规定了合同成立时间的特定要求,综上所述,确定合同成立时间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一环。
2023.12.12260人收看 -
答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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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计算
内容:4. 经济损失最后,计算误工费还要考虑被害人因工作能力下降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而如果被害人的工作能力受到的损害较轻,那么误工费可能会减少,3. 工作能力损害程度误工费的计算还要考虑被害人的工作能力损害程度,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误工费是指因意外事故或他人过失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一、误工费的定义与意义误工费是指因被害人的人身损害而导致工作能力受损,从而引起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2. 就业能力损失法:根据受害人因事故而导致的就业能力减少程度来计算误工费。
2023.12.11872人收看 -
答出资时间是自己认缴到位的时间,可以填现在时间,也可以填几年后,意思就是你几年之后到位,填明天就是你明天到位,现在新公司法不是不需要验资,是自主约定期限到位资金,可以8年,可以10年,可以20年。到出资时间时必须认缴到位。出资时间应该按照实际出资计划填写。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扩展资料: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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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内容:联合承包的诉讼主体确认: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则其他联合方应列为本案共同原被告,(四)联合承包的诉讼主体确认: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则其他联合方应列为本案共同原被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怎么确定1、法律分析: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讼主体如何确定责任如何承担1、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2023.11.2777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应当根据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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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如何计算
内容:本条规定,规定了误工费的赔偿额依据两个方面计算,一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二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确定。下面张哥就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人身损害案件所遇到的问题,对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计算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赔偿项目中,其中一项就是误工费的赔偿。但有很多人都不清楚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计算如何赔偿的。这就需要对人身损害误工费的赔偿问题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2023.01.28801人收看 -
答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的误工费的时间的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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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_误工时间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_误工时间误工费赔偿标准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你受伤了,需要住院,或者不住院,有医院开的休假单,你能开几天就赔你多少天,这个保险公司是根据当地的政策来陪,不是你要赔多少来陪多少。
2022.10.0243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