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运输保险保单能否赔人伤 #
被浏览:159次

-
答律师回复中...
-
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否要回
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否要回
内容:微信转账早已成为情侣间表达爱意的一种流行方式。其中,520和1314这两个数字因其谐音“我爱你”和“一生一世”而备受青睐。然而,当爱情不再,这些曾经甜蜜的转账是否还能要回呢?
2024.05.20632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奶奶转赠房产给孙子爸爸能否要回
奶奶转赠房产给孙子爸爸能否要回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立遗嘱将财产给孙子是不需要儿女签字的,不需要征得儿女的同意,只要老人在遗嘱上签字就行。
2024.04.02756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内容:承包人熟知工程进展情况,应当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关于工程验收的请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承包人没有请求工程验收直接起诉要求工程款,法院不应支持。若发包人在收到验收请求后明确表示拒不验收,则应当视为承包人的验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024.04.01812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约定仲裁条款后能否向法院起诉
约定仲裁条款后能否向法院起诉
内容:
2024.03.22739人收看 -
答可以起诉到法院的,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保证人代偿后能否取得抵押权
保证人代偿后能否取得抵押权
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担保代偿后抵押权是否转让法律分析: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如果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清偿了债务,那么主债权债务关系就归于消灭了,故而担保物权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即担保物权已消灭了,就自然不存在转让一说。
2024.03.111000人收看 -
答受伤职工在获得侵权人赔偿后也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但不能要求重复赔偿。受伤职工不在侵权赔偿范围内但在工伤赔偿范围内的,可以依法要求工伤赔偿。
-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流程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流程
内容:发生轻微事故,车主可直接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甚至一些理赔便捷的保险公司如果无人伤、单车损失较小,基本可以微信端20分钟内自助完成出险报案、拍照定损、赔付到账全流程操作,(我的那次事故就是自行拍照,微信发保险公司)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车辆的受损情况确定损失金额,02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不同的地区额度标准存在差异),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勘查,或者让车主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留取证据,自行把车辆开到广汽丰田4S店。
2024.03.11354人收看 -
答不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内容: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法律分析: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
2024.03.07384人收看 -
答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是专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参与人之一,而在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中,并无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被保险人。同时,《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性质看,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向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即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应当是由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赔偿给第三人的险种。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将第三者商业保险理赔款赔付给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贷款银行无法成为第三者商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
自行谈和解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怎么办
自行谈和解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怎么办
内容:鉴定报告出来之后,办案律师整理好材料发给保险公司理赔区域理赔中心,因为是我们单方争取的伤残,从对方抗辩的角度来讲,看似存在风险,但元甲律师在谈判和解的同时也在指导孙先生准备诉讼材料,为其在网上递交了立案申请,评残风险大,元甲助力成功评上伤残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立刻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为其安排做鉴定,成功争取上了伤残,积极谈和解,成功和解顺利获赔偿保险公司合作的鉴定单位在看过病历和片子后认为评残可能性比较小,还需要安排查体,这个案子因为前期在事发地的保险理赔中心赔偿过一小部分款项,其他区域的保险公司还不太愿意接这个案子,加之孙先生虽已经过了60岁,但还想争取误工费的部分,所以理赔中心一直不太积极配合和解,想省去沟通的麻烦,只想让我方直接起诉。
2024.03.05384人收看 -
答苏某与钱某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死亡,二人应依法承担死者亲属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作为钱某所驾车辆交强险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钱某按责任承担。因钱某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钱某应承担部分由保险公司依照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保险合同向死者亲属赔偿。
-
夫妻离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保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保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不予分割。
2022.12.147人收看 -
答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据此,如果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对免责条款已履行了说明义务,那么该免责条款不产生免责效力。即使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上述说明义务,也应当理赔。保险法上有一个近因原则,其中包括免责事由与事故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主张免责时,必须证明免责条款中的内容与事故之间具有近因关系。就本案来说,保险人如欲以免责条款拒赔,必须证明“车辆未经年检”是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而本起事故原因是你闯红灯,这与机动车是否年检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何况你在出险后即办理了车辆年检手续且合格,保险公司并不能证明事故发生与车辆未年检有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
保险公司破产保单受影响吗_保险公司破产优先保护谁的利益
保险公司破产保单受影响吗_保险公司破产优先保护谁的利益
内容:最近的一次保险公司危机,是2018年2月23日,银保监会接管存在兑付风险的安邦保险集团,截至2020年1月,安邦1.5万亿中短期存续理财保险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后“安邦保险”解散重组,改名为“大家保险”,经营重回正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再次给保民们吃了一个“定心丸”,大家手里的保单,不管“大公司”、“小公司”,都会受到同等的保障。
2022.12.052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