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死亡事故现在赔付多少 #

被浏览:332

林艳英律师 2022-08-04 332人收看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死亡3人以上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