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以死威胁公司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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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8-04 969人收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项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那么公司是可以主张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说员工入职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且还处在试用期时间内(试用期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长短有关,以前文章有讲到过),公司发现员工不满足当初招聘时候设立的招聘条件,公司就可以在试用期内主张和公司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不需要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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