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导读: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龙律师表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龙律师分析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一些基本情况: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如果对方接受了,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
《婚姻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当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一方不愿意履行离婚协议的,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了。而如果另一方接受了该财产分割协议,而在离婚时不愿意履行该婚姻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履行该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也可以起诉对方返还财产。对于不愿意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情况,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2、夫妻一方将婚前的个人财产赠予另一方,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私自处分共同财产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种行为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那么这种赠与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双方离婚了,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也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赠与。
3、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屋归谁所有?
在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都是夫妻名下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对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果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用于结婚,则视为夫妻一方对婚后共同财产有出资的表示,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的,则属于共同共有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所称”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其本人名下,离婚时该房子应归产权登记者所有。
4、夫妻之间有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时,一方擅自处分房产的行为如何处理?
龙律师分析,《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他人的财产。”从该法律规定看,夫妻离婚时,一方擅自处分自己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处分行为不能得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认可。但是从当事人签订协议的目的来看,该协议应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分割方面的内容不能反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