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分割财产出现的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怎么解决)

杨一凡律师 2024.01.09644人收看
导读:
夫妻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法律主观: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问题是什么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有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这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是夫妻双方在财产问题的分割上,应该遵循法律的手段,而且不要简单以口头约定,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离婚时因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财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因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财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如果涉及到了离婚的问题,有可能会有财产分割问题的争议。那么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方就是从新婚姻法的角度,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解读了哪一方究竟是主要犯了错误的?那么他承担的相应责任也会在财产问题上有所体现。所以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争吵不休。那么像这种问题,在新婚姻法中是否有作出新的规定呢?具体又应该来如何分割呢?其实大家的争吵是没有太大必要的,应该依据现有的法律条款来有效地快速地解决。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方的有关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共有财产的规定

首先,关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规定。虽然说两人已经确定了要离婚,但是在结婚的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也是有非常多共有财产的。具体来说,也包含了工资奖金和生产的收益。也就是说,基本上的收入财产都是属于共有财产。当然很多也是会涉及到个人财产问题的。最明显的案例就是,如果双方在婚前签订了相关协议的话,那么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协议证明是有效的。这些部分的财产也不属于共有财产的范围。

二:婚姻过错方

其次,在离婚案件中非常明显的婚姻过错方,也是很多家庭选择离婚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会有一方有明显的婚姻过错的。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内,如果是有明确证据证明一方有明显的婚姻过错,那么在财产问题的分割上社会有相应体现的。过错方会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是夫妻双方在财产问题的分割上,应该遵循法律的手段,而且不要简单以口头约定。尽量是遵循法律的形式,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的分割,建议大家也尽量采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咨询相关的专家。口头的形式是经常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的。即使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方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也是需要相应的书面材料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问题是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有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校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

法律主观: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 一方的财产 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个人财产一、一方 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法律客观:

《新法律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 财产分割 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 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下文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关于离婚双方财产分割问题,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下面就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2)对承租房屋的处理

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内容是: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积较大能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以准许。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用公房应按照《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来处理。

2.夫妻共有的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2)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3)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时,不愿意再参与公司经营的夫妻一方可以转让其股份以获取转让对价。当然,一方转让股份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过半数股东同意。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股权重新确认,在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把变更后的股权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如果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夫妻两人,这样的公司就是通常所说的“夫妻公司”。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公司”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其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然后再将其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案件中不应将其笼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工商登记中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并无身份上的限制,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否定“夫妻公司”法人人格没有法律依据。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的审判指导性著述中同意前述第三种观点,并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同意此观点。对“夫妻公司”由一方经营管理的,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同意,可以把有限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取得相应的财产价值,这样就由第三人和夫妻另一方共同经营。股权转让后,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将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折价补偿。夫妻一方退回股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按公司评估财产的一半补偿给一方。由于此时实际股东仅为一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实物分割。夫妻双方均同意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有盈余财产对半分割。

3.对投资性财产的分割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离婚时没有涉及的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三)债务的清偿

1.共同债务的范围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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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

    2023/11/24 14: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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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抚养费要少了,还可以增加吗
  • 《婚姻法》规定,符合四种法定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仅仅是婚外情的,原则上,仍然是平均分配。一、婚姻法强调: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仅仅是有婚外情,这只是个人道德问题,应当予以谴责,但法律并不干涉这种行为,因此而导致离婚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有过错。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爸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爸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内容:婚后拿了房产证,或者说一方全款买房,或者双方共同出资,然后全款买房的一些这种种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022.10.01553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27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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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 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胜算并不是人为所规定的,而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说话的。当事人需要对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证据足够说服法官的话,法官当然会判决胜诉
  • 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_婚后夫妻房产分割

    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_婚后夫妻房产分割

    内容: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关系,但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同时伴随着一定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22.10.03610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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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AA制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协商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夫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现在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现在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内容:夫妻离婚时,夫妻存续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2022.10.03557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6 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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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 这位女士,很明确的告诉你,离婚,让对方净身出户。首先,出轨就是一个行为上不负责任,对你,对家人,对孩子不负责;其次,出轨是一个道德问题,说明你老公心里有问题,或者说你们彼此之间都存在问题,夫妻感情都说七年之痒,难免时间久了会淡,但是你要反思,为什么他会出轨,而且出轨的对方让你觉得很厉害,如果你都做的很好了,你老公还出轨,那就说你老公太渣了,严重缺德,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这样的男人不要。第三,既然都发生了,干脆摊牌吧,别犹豫,这样的男人有一个出轨,还会有第二个,经不起诱惑的男人。第四,如果离婚,你要拿出实力
  • 离婚后房产要怎么分割_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离婚后房产要怎么分割_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容:离婚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房子可以一分为二,如果丈夫要房子,可以进行评估,以房子为依据,如果评估房子为100万,男方可以给妻子50万。如果丈夫没钱,可以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资,还妻子钱款。妻子可以始用自己的卡,让丈夫每月上卡里打钱。并写清楚,已卡里的钱为依据。这样还钱的方式,有助于两个人的和睦。夫妻不成做朋友。

    2022.11.1734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5 15: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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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 面对丈夫的初次出轨,妻子该如何处理?PART1:案例阐述30岁的李小姐和大自己8岁的老公相恋到如今15年了,李小姐大学毕业就被老公追求,之后相恋相爱浪漫幸福,如今有一个6岁的儿子,还有一个刚刚快4个月的女儿,在李小姐的自述中,如果不是2个月前发生了老公出轨的事情,她现在依然生活在幸福恩爱的婚姻中。知道了老公出轨的事情后,李小姐就多次当着丈夫的面指责丈夫道德沦丧、没有品德、同时会怒骂第三者破坏他人的家庭。此后丈夫只要微信没回,电话没接,就想他一定是在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晚上回到家后,少不了对老公进行“严刑拷问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内容:婚后买的房屋,即使不动产权证上是夫妻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份额是一半对一半。如果房屋是婚前买的,而不动产权证是在婚后做的,权证上是丈夫的名字,这要看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的记载情况,如婚前出资人是丈夫的父母或丈夫,你也有出资,产权按出资人出资多少占有产权份额,那么你有按出资多少而占有的产权份额。如你没有出资,也无在登记簿上记载你产权的份额,那么,这个房屋你就没有产权。

    2022.12.30273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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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 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内容:原告江某在与被告刘某婚姻存续期间存于原告名下的银行存款30万元,系双方婚内所得,在双方无财产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系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笔存款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被告刘某未经原告江某同意,私自将该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后消失不见,不与原告联系是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原告要求与被告分割该30万元存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023.06.06924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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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并且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给对方_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给对方_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内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各一半产权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裁决。如果一方想得金钱,另一方想得全部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由得房产方向对方支付其份额的全部价款。有的夫妻,离婚十几年,房产都没有分割,双方都想要房产,都不放弃自己的权利。

    2022.09.27381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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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 那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平分,一人一半。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
  • 农村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_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

    农村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_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

    内容:农村夫妻离婚一般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农村房屋分割的问题,首先要区分出争议的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则要确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则按照城市房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2022.11.14841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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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要写明下列事项: 1、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写明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定立的协议,协议内容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协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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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合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内容:女性在离婚之后的就业和谋生能力都弱于男性,需要更多的帮助社会。同时,在分割中,夫妻共享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夫妻离婚,现在已是一种常见现象,人们也见怪不怪了。夫妻离婚就要进行财产划分,这里划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之间要搞清楚家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这里要指出的是,共同财产的范畴,夫妻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极端的约定是家庭不存在公共财产。

    2022.12.163人收看
  •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用共同财产共同偿还房贷,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男方仍需对女方偿还的部分进行赔偿。在婚姻登记之前的个人的合法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个人的工资、房产、继承或赠与的房产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诉讼中,无论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需要举证进行证明,无法证明的则归为共有财产进行划分。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内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龙律师表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龙律师分析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一些基本情况:

    2023.01.108人收看
  •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刚结婚一个月就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_刚结婚一个月就离婚财产怎么分

    内容: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分配前几年国家也进行了立法,既婚前财产公正,婚后财产分配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进行约束,为的就是自古一句老话,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想拿也得走法律途径,再说了想不劳而获的人也大有人在,有了这些法律法规显得能有效保护双方应有的财产权利,不能让人想到有可利之图的机会,大大降低了民事案件的发生率!

    2022.10.01734人收看
  • 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离婚时能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_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_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财产债务都是平均分配的。这个离婚案件我接触的最多,虽然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但是我有好几个律师法官朋友,天天听他们念叨,别的案子不懂,离婚最拿手了。首先你要看对方的态度,是谁提出的离婚。有没有过错方,法院是看证据的地方,所有的东西都得拿出证据。法院的第一步是条街,双方对离婚是什么态度,对离婚家产分割都有什么要求,然后从中调节,只要不是你所满意的结果,你就拒绝离婚。

    2022.09.23946人收看
  • 不属于,依法规定,明确表示由个人继承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家《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内容:如果是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出资购房,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引入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三、已购公房的分割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财产时,分得房屋&ldquo,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二、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对于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2023.06.13926人收看
  • 这位女士,很明确的告诉你,离婚,让对方净身出户。首先,出轨就是一个行为上不负责任,对你,对家人,对孩子不负责;其次,出轨是一个道德问题,说明你老公心里有问题,或者说你们彼此之间都存在问题,夫妻感情都说七年之痒,难免时间久了会淡,但是你要反思,为什么他会出轨,而且出轨的对方让你觉得很厉害,如果你都做的很好了,你老公还出轨,那就说你老公太渣了,严重缺德,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这样的男人不要。第三,既然都发生了,干脆摊牌吧,别犹豫,这样的男人有一个出轨,还会有第二个,经不起诱惑的男人。第四,如果离婚,你要拿出实力的证据,让他百口莫辩。当然,面对这样的情况,大人好受一点,最受伤的是孩子,孩子会面临失去真正意义上的父爱或母爱,让他们在内心上受到深深的打击,建议你们不要当着孩子面说。希望风雨之后又见彩虹,希望你过的好!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分割)

    内容:“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情形可以分割?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房产如何分割?”这是我最近收到很多客户咨询的问题。我经常遇到这样的客户,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导致吵架、冷战甚至是离婚。由于对法律缺乏了解,在这类事情上总是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那么就针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2023.01.048人收看
  • 在夫妻离婚时,法院如何确定父母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属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监护权具体归谁,并不是说一定是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肯定会获得孩
  •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婚后夫妻还贷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婚后夫妻还贷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内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在婚后双方共同支付房款首付、房屋贷款及补交房款的,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剩余未偿还的贷款由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偿还,并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房款首付、房屋贷款和补交房款的款项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款,房屋款项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款项乘以房屋净增值率计算。

    2022.11.1834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