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会有案底吗(民事纠纷会不会有案底)

导读:
民事纠纷会有案底吗?
在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会对民事纠纷没有什么印象,因为没有案底(刑事案件除外),所以就不了解有案底会对以后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其实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民事纠纷就是民事纠纷,只要法院判决了结果,也就说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了法律保障,所以一般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也不排除一些情况会有法律后果的发生,如果当事人在法院判决之后有不服判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或者直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等。
1、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诉材料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当事人不服判决,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上级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和发回重审。
2、如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或者是在逃人员则会被记录在案。
这是因为网上追逃的人员或者逃犯,往往都会留下犯罪记录。而这些记录会一直存在,即使经过了法院判决之后没有被记录在案(民事案件除外),但是也不能保证完全没有这个历史。因为刑事案底是不能通过国家查询的,所以只要经过了公安机关的查询系统,就一定会被记录在案。比如我们去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需要查询我们的个人信息、出入境信息等等。因此有犯罪前科的人也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列入网上追逃人员或者逃犯中进行跟踪侦查等。这对于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公安机关也是有责任进行核查的。
3、法院裁定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经审查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作出再审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再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再审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如果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申诉权,法院将裁定驳回其申诉。所以说当事人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如果不服判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被记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六个月内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依法向相关部门共享,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类场所进行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其实施制裁。人民法院通知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来,被执行人未主动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而擅自处分财产的,应当视为其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有错误的,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由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