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中,外伤参与度的鉴定结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龙珊律师 2023.01.17617人收看
导读:
二审:赵某自身病理基础与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对本起事故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并不存在过错,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赵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由事故当事人之间按责承担,一审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作相应扣减,实体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法院裁判】一审:根据赵某的入院病例、CT检查、超声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提示被鉴定人存在老年性白内障,导致视觉功能障碍性疾病,说明其伤前存在一定的自身病理基础,但外伤可以加重其后果,综合分析,其目前遗留眼部视力障碍的不良后果系交通事故外伤与自身病理基础共同作用所致,故仅对残疾赔偿金部分确定参与度为55%,因赵某此次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和十级伤残,故其赔偿指数按照42%计算,同时赵某受伤时年满76岁,残疾赔偿金为36706元×5年×42%×55%=42395.43元,赵某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6231.28元(包括医疗费、残疾器具费、后续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右眼视力光感、右眼视力0.4的伤残等级为七级,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限额20万元)和机动车商业第三人责任险(赔偿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16日,杨某驾驶小轿车将正常步行中的赵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赵某伤情经鉴定:面部条状瘢痕构成十级伤残;右眼视力光感、右眼视力0.4的伤残等级为七级;赵某眼部伤残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伤参与度为41-60%;建议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后期医疗费2000元。

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限额20万元)和机动车商业第三人责任险(赔偿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赵某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6231.28元(包括医疗费、残疾器具费、后续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

【法院裁判】

一审:根据赵某的入院病例、CT检查、超声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提示被鉴定人存在老年性白内障,导致视觉功能障碍性疾病,说明其伤前存在一定的自身病理基础,但外伤可以加重其后果,综合分析,其目前遗留眼部视力障碍的不良后果系交通事故外伤与自身病理基础共同作用所致,故仅对残疾赔偿金部分确定参与度为55%,因赵某此次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和十级伤残,故其赔偿指数按照42%计算,同时赵某受伤时年满76岁,残疾赔偿金为36706元×5年×42%×55%=42395.43元。

二审:赵某自身病理基础与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对本起事故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并不存在过错,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赵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由事故当事人之间按责承担,一审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作相应扣减,实体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赵某的残疾赔偿金应为36706元×5年×42%=77082.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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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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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续还有手术是继续需要赔偿的,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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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基本上事故责任就明确了,事故责任明确,那么,谁来赔偿的问题也就可以大致确定,但是否谈赔偿以及如何谈还需进一步观察,受以下因素影响:1.谈赔偿时间(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受害人可以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构成伤残级别的认定书,从而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特殊项目赔偿,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理赔的基础,在其下达后,就可以开展赔偿的相关事宜了。

    2024.03.152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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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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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这个没什么复杂的,你们要是觉得调解给出的金额不满意,那就不接受调解的方案,直接要求法官正常审理,正常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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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龙律师解析:开车撞死人了是否会坐牢,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确定:1、开车撞死人,若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主观上为过失,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一人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导致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判处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需要坐牢,第二种情况是交通肇事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法规定的过错情节或故意撞死人,违反了刑法,是需要坐牢的。

    2023.01.0319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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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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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交通事故责任方弃车逃逸的,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机动车未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
  • 交通事故案中,外伤参与度的鉴定结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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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二审:赵某自身病理基础与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对本起事故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并不存在过错,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赵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由事故当事人之间按责承担,一审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作相应扣减,实体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法院裁判】一审:根据赵某的入院病例、CT检查、超声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提示被鉴定人存在老年性白内障,导致视觉功能障碍性疾病,说明其伤前存在一定的自身病理基础,但外伤可以加重其后果,综合分析,其目前遗留眼部视力障碍的不良后果系交通事故外伤与自身病理基础共同作用所致,故仅对残疾赔偿金部分确定参与度为55%,因赵某此次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和十级伤残,故其赔偿指数按照42%计算,同时赵某受伤时年满76岁,残疾赔偿金为36706元×5年×42%×55%=42395.43元,赵某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6231.28元(包括医疗费、残疾器具费、后续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右眼视力光感、右眼视力0.4的伤残等级为七级,杨某驾驶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赔偿限额20万元)和机动车商业第三人责任险(赔偿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2023.01.1761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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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命,责任人赔偿后如果构成犯罪则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犯罪责任不能抵消,但是如果责任人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则在判刑的时候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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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车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机动车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包括家庭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就应当视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机动车的运行利益应视为夫妻共享,说产生的侵权之债,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2022.10.0967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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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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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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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受害人认为事故发生在赔偿义务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起诉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2022.10.0459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