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必须交物业费吗,交房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导读:
收房必须交物业费吗
先交物业费再收房不合法。收房和支付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对应商品房销售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并无必然联系。
房屋公司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就负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义务。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交房的程序应该是:物业部门查看业主身份资料——引领业主前去验房——业主提出验收意见——房开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缴纳相关费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签收钥匙。
因此,房开公司向业主交房时,先收物业费再交钥匙的做法,是其单方制定的对自己有利、对业主不利的收房程序。
所以,在收房过程中,房开公司或物业公司要求先支付物业费或其他费用,或要求先签署收房文件后验房等,都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房程序,业主有权拒绝,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业主还可以主张房开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房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房屋交房后应当自交付之日起开始交物业费。正常情况下,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惯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通常规定物业管理费在业主接管房屋后支付。
即使业主没有装修,也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为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作为受益人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因此,新房应自交房之日起缴纳物业费。
空置房屋物业费可以减免吗?
房子空置物业费一般是不可以减免的,因为业主房子虽然空置,但物业所提供的服务是针对小区整体的,不会因为某一户业主未入住就减少,所以业主也不能因为房子空置而不交物业费。
有少部分城市有减免规定,但具体要以所在城市规定为准。
新建小区在交房前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吗?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来说,新建小区在小区建成与业主收房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对小区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管理维护,因此业主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