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
物业收取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
1、物业合同纠纷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物业合同物业违约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
关于欠物业费的违约金的标准应该看你们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当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另一个可以请求进行调整。
如何判断过高还是过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如果你们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的约定金,按照上述标准来判断是不是过分高于物业公司受到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