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李孟阳律师 2023.10.11753人收看
导读:
此外,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涉及跨国经营活动,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还可以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一旦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相关行政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着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职责,除了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例如,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保密措施,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者来说,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损失声誉和经济利益。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是:被相关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若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

(一) 民事责任 1、 违约责任 :按双方签定的 保密合同 的约定承担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一方即违约人如果实行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但并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仍需支付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 。 2、 侵权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另外, 反不正当竞争法 还规定了侵权人还应承担权利人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不正当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还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其它承担责任的方式。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但是对于侵权和违约权利人只能择一,不能同时主张。 (二)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发生 侵权行为 时,受害人可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查处。 1、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罪是指以 盗窃 、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并处或单处 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一般承担什么责任

1、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3、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4、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侵犯了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解决办法:

1、如果双方能够就侵权赔偿达成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权利人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3、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责任种类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消除障碍、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权、赔偿损害;

2.行政责任商业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的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种确定方法: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为赔偿额;

2.被侵害人的损失难以确定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如果是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赔偿额可以为商业秘密的实施许可。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也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使用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独处罚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3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还可以导致民事责任,包括承担赔偿责任和恢复原状的责任。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着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职责。一旦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相关行政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的严重程度,行政处罚可以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除了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例如,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保密措施,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时,行政机关还可以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高企业自身的防范能力。

此外,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涉及跨国经营活动,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还可以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国际执法合作。这种合作可以有力地打击跨国商业秘密侵犯行为,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是其责无旁贷的职责。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行政机关可以有效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者来说,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损失声誉和经济利益。因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妥善保护商业秘密。只有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的经济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3:20

    立即咨询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你能这样问,说明你也在犹豫,不知道怎么办,那就是有该继续的可能,从心底里你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大多数都是活给别人看,有什么问题都喜欢问别人,听别人的意见,但很多事,其实你心里已经走了答案。信念不坚定的容易被动摇,容易冲动,加上别人情绪性的劝告,很多人会失去自己的判断。听别人的意见的人,大多都会后悔的。你首先要明白,对方是什么样的背叛,值不值得你原谅和挽回。如果是精神背叛,如果你们还没有结婚,我觉得对方应该是个人品还不错的人,如果可能就试着挽回。如果你们已经结婚,更加不用考虑,一定要给对方一次机会,说该不该继续太早,想想自己,是不是也经常爱上某个明星,没什么大不了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深爱的人,如果给你机会,你一选择自己的最爱,可往往生活在一起的不一定是真爱。我们只是相互关爱,相互取暖,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上不孤单的人。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话应该给对方机会,随着时间流逝,能改变很多,实在没有改变的话,再做决定也不迟。如果是肉体的背叛,不管是谁,不管什么原因,这样的人人品都有问题,就应该果断分开,一个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自己要什么的人,连自己都管不了,凭什么给他机会,不要用是人都会犯错的理由,更不要找可以推脱的借口。背叛就是背叛,如果这次理智决定不了,那就有下次。趁早分开吧!其次,要让自己安静下来,站的高一点,想的远一点,想想时间对你们做了什么,你们对自己做了什么,对对方又做了什么。有没有让你不得不放下的理由,放下之后会比现在更好吗?权衡利弊,不要盲目做决定。祝愿你心想事成,不管怎么样,遇事多想想自己,自私一点没有错,多问自己的内心,总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内容:山东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辩称:我方已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履行了用人单位义务,医疗费是工伤基金不能报销的部分,不应当由我方承担,山东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王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范围内支付王某医疗费132000.8元,王某自行垫付医疗费10061.63元,在劳动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时,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医疗费由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还是工伤职工负担。

    2023.07.04118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12:30

    立即咨询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 律师回复中...
  • 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

    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结婚之后往往面临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生育,夫妻双方都是享有生育权的,但有时会受到侵犯,那么侵犯生育权可以离婚吗,根据法院判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也就是女性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侵权,在这其中,女性似乎承担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更大,一对夫妻不能生育,往往都是女性先去检查,而人们的惯性思维也会首先想到是女性的原因,从此开始漫长的调理身体,寻医问药,检查身体之路,有些还要经历好不容易怀孕却生化和流产之痛,这其中的酸 ...。

    2023.07.05839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9:54

    立即咨询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你好,公司无法还款跟公司法人没有关系,用公司的财产清偿
  • 收到交房通知后不收房,业主是否应承担物业费?

    收到交房通知后不收房,业主是否应承担物业费?

    内容:同年11月,双方正式办理了收楼手续,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交房之日起生效,后张某向物业公司支付了2021年整年的物业费,该约定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张某应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之日起交纳物业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后,业主因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收房手续的,不影响物业费的收取,因物业公司是于2020年10月28日向张某购房时预留的电话发出收楼通知短信,所以张某应自该日起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张某则认为,案涉房屋实际于2021年11月交付,其向物业交纳的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的物业费属于多交纳,物业公司应予返还,市民购房后,物业公司发出收房通知,业主迟迟未办理收房手续,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2023.07.04869人收看
  • 陈凯旋

    2023/7/31 14:31:01

    立即咨询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 法院起诉的话,如果南方赢了就有女方承担,败诉就有南方承担,本来也没有多少钱,几百块钱,绅士一点,南方付了吧。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显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引》中了解到,符合下列条件的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保护其商业秘密,需提交证明主张保护的商业秘密权利主体资格、证明主张保护的商业信息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件、被举报人具有接触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条件等情形、被举报人使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投诉人请求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一致性或相同性等材料。

    2023.07.06436人收看
  • 你好,如果非主要事故责任,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休学,损失谁承担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休学,损失谁承担

    内容: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安邦财保江苏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陆某玲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9487.98元(已扣除应返还被告江某锋的垫付款)。

    2023.07.04545人收看
  • 有骑车人和其所在的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专利权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专利权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30790人收看
  • 你好,试用期过长违法,医疗费及营养费用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赔偿
  • 工伤保险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内容:本案中,某公司将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的部分钢筋工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陈某系王某招用,其在从事钢筋工劳务时受伤,该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且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上述规定从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了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下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主体,是对《工伤保险条例》将劳动关系作为工伤认定前提之外作出的特殊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023.07.04809人收看
  • 关于离婚诉讼的最新规定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要先进行调解,一方不接受调解且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过,若配偶是先以军人,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离婚时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一、离婚诉讼新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
  •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内容:抢劫罪(刑法263条):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猥亵儿童罪(刑法238条):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猥亵行为的行为,绑架罪(刑法239条):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搜查罪(刑法248条):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他人的人身、住所、财物进行非法搜查的行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237条):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迫他人进行猥亵或侮辱行为的行为,强奸罪(刑法236条):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023.07.07640人收看
  • 你好,这种情况由对方的家政公司来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 借新还旧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规则

    借新还旧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规则

    内容:的金额与&ldquo,的金额恰好是&ldquo,,又称&ldquo,借新还旧&rdquo,本金或本息之和基本一致,或者&ldquo,旧贷&rdquo。

    2023.07.11231人收看
  • 你好,这种情况你和单位已不在,是劳动关系,但是也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 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

    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

    内容:清算义务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系基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该条款规定的前提是公司依法可以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清算义务人有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15日也就是法定的启动清算期间,若清算义务人在此期间未能启动清算程序,应视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在公司出现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公司法》第18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是债权人向清算义务人(注: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系公司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主张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

    2023.07.07595人收看
  • 首先要保持冷静。很多男人当发现老婆出轨的那一刻,都感觉受到奇耻大辱,男人的尊严面临巨大的挑战,心里很受伤害。在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大多数男人都会冲动不已,失去了理智,根本难以冷静下来。切记:冲动是魔鬼。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为这样的女人不值得。其次,收集她出轨的证据,做好离婚准备,这样可以少受点损失,与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完全是自取其辱。第三、反思自己反思自己身上存在哪些毛病或错误作为一个男人,被妻子戴了绿帽子,伤心愤怒在所难免。可是,你不能全部责怪妻子一个人,你也是当事人之一,也要反思自己身上存在哪些毛病或错误。也对自己下一段婚姻或感情生活顺利进行参考意义。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_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_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022.12.224人收看
  • 你好,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 并存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有利吗?

    并存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有利吗?

    内容:关于第二点,我方认为C公司仅是在合同履行的前期暂时代A公司向B公司支付过货款,在后续的合同履行中,B公司已经全部返还给了C公司,C公司的支付行为只是一个过渡,并不意味着C公司主动加入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中,且B公司的返还行为也正是佐证了C公司并非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无承担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付款的义务,故B公司将C公司代付的款项全部返还,综上,我方分析认为为C公司并非主动加入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中,非购销合同的当事人,不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本案因购销合同产生的货款纠纷与C公司无关。

    2023.07.07317人收看
  • 你好,如果你已经办理相关手续,但银行不放款,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内容:例如,在上述制药公司的案例中,员工的错误是否属于过失行为,如果是,则员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否则,他们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一种意外和正常工作中的错误,雇主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在工作场所中,员工的行为是否应该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是一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本文将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和法律分析,探讨员工是否应该在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中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当员工的工作不当行为直接导致损失时,雇主可以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的责任。

    2023.07.10289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在微信群辱骂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微信群辱骂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内容:本案中,李某散播辱骂诽谤他人信息的微信群为祁某所在单位工作群,人数较多,事实上已经对祁某造成负面社会评价的严重后果,【分析】李某在微信群辱骂诽谤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承担侵犯他人人格和名誉权的民事赔偿责任,李某的侵权行为从现实空间扩展至微信群这一网络空间,导致祁某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到损害,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祁某人格权和名誉权,李某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随后,李某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又先后在多个单位微信大群内发布祁某倒卖公司项目,祁某是&ldquo。

    2023.06.30231人收看
  • 企业员工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雇员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
  • 造谣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造谣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内容:而网络水军作为网暴产生的源头,近年来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他们通过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的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有偿操控舆论等行为,从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1056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