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导读: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应当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是:被相关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若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
(一) 民事责任 1、 违约责任 :按双方签定的 保密合同 的约定承担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一方即违约人如果实行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但并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仍需支付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 。 2、 侵权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另外, 反不正当竞争法 还规定了侵权人还应承担权利人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不正当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还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其它承担责任的方式。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但是对于侵权和违约权利人只能择一,不能同时主张。 (二)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发生 侵权行为 时,受害人可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查处。 1、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罪是指以 盗窃 、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并处或单处 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一般承担什么责任
1、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3、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4、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侵犯了商业秘密该怎么办
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解决办法:
1、如果双方能够就侵权赔偿达成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权利人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3、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责任种类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消除障碍、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权、赔偿损害;
2.行政责任商业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的范围,一般有以下几种确定方法: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为赔偿额;
2.被侵害人的损失难以确定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如果是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赔偿额可以为商业秘密的实施许可。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也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使用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或单独处罚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3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还可以导致民事责任,包括承担赔偿责任和恢复原状的责任。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着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职责。一旦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相关行政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的严重程度,行政处罚可以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除了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例如,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保密措施,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时,行政机关还可以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高企业自身的防范能力。
此外,如果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涉及跨国经营活动,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还可以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国际执法合作。这种合作可以有力地打击跨国商业秘密侵犯行为,保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是其责无旁贷的职责。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行政机关可以有效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者来说,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损失声誉和经济利益。因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妥善保护商业秘密。只有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的经济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