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向分包一般收取多少点

导读:
总承包向分包一般收取的管理费比例因具体情况而异。根据公开信息,总承包向分包一般收取6个点的管理费,但也可能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和管理费用协议而有所不同。
工程总承包服务费一般是怎么计取的
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情况和合同协议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总承包服务费可以根据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如果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至2%计算。如果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至5%计算。
另外,如果发包人独立发包项目,承包人按单独发包项目签约合同价(不含设备费和暂列金额)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例如配电室系统、燃气安装按照合同价中安装费的1%计取,烹饪设备按照合同价中安装费的2%计取。
在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多少。
1、法律分析: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预算比例一般是工程总造价4%;上级向下级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由各个单位视工程具体情况决定,一般2-8%;若指项目部内部工资、行政、差旅、交通、通讯、接待等等费用,一般6-15%。
2、在工程款项中,一般管理费要占贷款总额的0.1%~0.5%之间。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总造价的百分之5到百分之8收。工程施工管理费需要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5到百分之8收,是工程造价的一个组成部分。
建筑施工配合费如何收取?
法律分析:总包配合费收取标准规定应当由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订立决定。
法律分析:没有国家标准,且各地的地方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还是业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决定,计入分包合同价中,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
施工配合费计取比例:一般按分包总造价2%计算。
工程分包从总包手中拿到分包应该给总包几个点
总包方应该给发包方开具工程发票建筑行业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开具13%,分包可以给总包开9的点。
分包给总包开11个点的发票,实际缴纳100/(1+11%)x1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就需要按照发票上金额和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费也需要缴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 由此,界定“主体结构”的内容,关系到总包单位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
劳务分包开九个点工程票给总包,总包不需要交九个点税。劳务分包开九个点工程票给总包,总包只需要按照九个点工程票的总额进行开票就可以了,只交一个点税就可以。
分包工程对口总包方,给总包方开票、结算分包工程款。分包方是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9%;是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