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股东虚假出资法院如何认定

李维律师 2023.11.29732人收看
导读:
总之,法院认定股东虚假出资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股东的履行方式、验资证明、转移过程、承诺和保证以及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账目等,因此,在企业设立和增资过程中,股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信息,并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出资,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企业设立或增资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资金信息或非法手段进行出资的行为,股东虚假出资法院如何认定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额或者以其他方式虚假出资的行为。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补足出资额和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会触犯刑法吗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是指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工商登记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被认定为虚假出资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虚假出资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首先,股东虚假出资侵犯了企业的财产权益,违反了公司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非法手段出资,将面临被要求返还出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出资行为的无效性。

其次,股东虚假出资可能导致企业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证监会、工商局等监管机构在发现股东虚假出资行为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甚至可以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因此,股东虚假出资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声誉,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股东虚假出资还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股东故意提供虚假资金信息,逃避税收监管或其他非法目的,将可能涉嫌犯下刑事罪行,如虚假注册资本罪、行贿罪、贪污罪等。一旦被判定为犯罪行为,股东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

股东虚假出资法院如何认定

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额或者以其他方式虚假出资的行为。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法院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认定:

1、审查股东出资的履行方式:股东出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如果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例如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等,法院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2、审查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股东出资应当经过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如果验资证明与实际出资不符,或者验资证明存在虚假情况,法院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3、审查股东出资的转移过程:如果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及时将出资财产转移给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股东未及时转移财产或者未办理相关手续,法院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4、审查股东的承诺和保证:在设立公司时,股东应当承诺其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其出资额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相符。如果股东的承诺和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虚假承诺和保证的情况,法院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5、审查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账目: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账目应当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果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账目存在虚假情况,例如未将股东的出资记入公司账目或者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至具有关联性的另一公司等,法院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总之,法院认定股东虚假出资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股东的履行方式、验资证明、转移过程、承诺和保证以及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账目等。如果法院认定股东虚假出资,将会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立即咨询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中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人力印章管理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问题,给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私刻单位公章,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该条第二款又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56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不算。在法律上,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比如说,仅仅是软组织轻微挫伤,或者说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次数有不是很多,很难让法院定性为家庭暴力。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
  • 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内容:家暴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家暴离婚后果)

    2023.04.1922人收看
  • 姚平

    2022/12/2 15:57:27

    立即咨询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规定,中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
  • 童工是多少岁_招用童工有何法律后果?

    童工是多少岁_招用童工有何法律后果?

    内容: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身体各种机能和心智尚不成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出台并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招用童工。

    2022.12.265人收看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学法贴士丨“分居”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学法贴士丨“分居”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内容:夫妻之间难免有因琐碎之事发生争吵,双方一时选择分居,待情绪冷静、理智回笼,再解决问题的情况。电视剧中常常有主人公说“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真的是这样吗?法律是如何认定分居的呢?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2022.12.2913人收看
  • 你好,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 私拆承重墙的法律后果

    私拆承重墙的法律后果

    内容:私拆承重墙的法律后果: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2023.05.088人收看
  • 如果一方拒绝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交付成功后,即使一方不签字,事故认定书也将生效。当事人应当根据事故认定书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何认定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何认定

    内容: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笔者认为,鉴于民法典未将父母出资部分规定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予,同时考虑到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没有出资时而非离婚诉讼时&ldquo,对于父母出资部分可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分割时该部分出资属于出资人子女个人的财产,但相应的增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评析】第一种意见:婚后父母一方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06196人收看
  • 你好,需要调查并查看案卷具体性质。你好,建议来律所详细咨询为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及其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 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以案释法——离婚纠纷中涉家暴的法律后果解读

    内容: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已正式实施六周年。同时,我国民法典也颁布施行一周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利保护力度,民法典和反家暴法一直注重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期京小槌普法选取适用民法典审理涉家庭暴力的典型离婚案件,深度解析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2022.12.29302人收看
  • 出资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侵权行为诉讼,要求公司进行归还、补偿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确有受益,法院则会判定出资者有权获得归还或补偿。如果一个公司的股东出资但没有显示占股份额并且没有签署代持股份协议,那么在有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决。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法院可能会采用一些因素,如出资额、出资时间等来决定每个股东的股份。因此,建议在出资时签署明确的协议,以确保每个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这一定义的解释是:个人隐私又被称作私人生活秘密或者私生活秘密,即私人的生活安宁不得受到他人的非法干扰,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生活秘密两部分,《民法典》的规定在给予公民个人隐私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不断适应了大数据时代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需求,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生活中,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看到的私拆他人信件、在地铁上偷拍他人身体隐私部位、在宾馆房间内偷装摄像头等行为,都是在侵犯他人隐私,是侵权行为。

    2023.06.08960人收看
  • 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离婚纠纷中认定构成家暴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审判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又无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原则,根据案件事实情况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的,即便是初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5.066人收看
  •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虐待罪。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3、故意伤害罪。实际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会对另一方动手,即实施身体暴力,殴打、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4、故意杀人罪。一方实施家暴,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5、侮辱罪。比如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可以构成侮辱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开发商虚假宣传之法律后果是什么

    开发商虚假宣传之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常见的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一般主要是对房屋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行不实宣传。内部条件的不实宣传如房屋的层高低于实际交付的层高、房屋面积少于实际购买的面积等;外部环境不实如没有地铁谎称即将开通地铁、小区没有游泳池但宣传有数个游泳池等。

    2022.12.0537人收看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离婚后被对方骚扰怎么办

    离婚后被对方骚扰怎么办

    内容:离婚后被对方骚扰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3.04.1910人收看
  • 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卖方应当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民事损失;一房二卖构成欺诈罪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个体户没有年报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_个体户逾期未报工商年报的后果

    个体户没有年报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_个体户逾期未报工商年报的后果

    内容: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2023.01.1337人收看
  •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后,法院不影响开庭程序。取保候审不影响审判。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开庭无关,取决于案件的调查结果。
  • “非法同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吗

    “非法同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吗

    内容: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居双方都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的行为,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这种同居指的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都已婚领证,各有配偶,但依旧以夫妻名义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注意,重婚罪中的“重婚”不要求同居双方再进行婚姻登记,只要是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状态,即视为“重婚”,涉嫌犯罪,同居双方相互之间不对对方尽法定的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2.对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

    2023.03.06321人收看
  • 购买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法律后果是: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的销售许可证的,视为有效。开发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 造谣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造谣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内容:而网络水军作为网暴产生的源头,近年来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他们通过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的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有偿操控舆论等行为,从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10566人收看
  • 吊销营业执照后必须办理注销,否则后果很严重。如果没注销,工商部门吊销后,企业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但法人资格仍是存永久续的。1、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2、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3、法人如果上黑名单的话会影响该人员的银行贷款信誉。
  • 字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吗/借钱不还法院起诉书怎么写

    字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吗/借钱不还法院起诉书怎么写

    内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世上总有一些无赖,借钱不还。为了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借条”便应运而生。可借条到底应该怎么写才不会给对方可乘之机,如果借钱时没有打借条,又该如何起诉对方,要回自己的财物?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2022.12.27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