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过错赔偿责任比例(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姚平律师 2024.01.18845人收看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3、出卖方需要赔偿买受方相应的损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能仅仅归责于出售方,买受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主要是指法律上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小舅买房有了问题,请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造成损失咋赔的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失效后的损失,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但在合同无效后,出卖方是否需要对买受方进行赔偿,有以下不同的观点:

1、不支持出卖方赔偿买受方的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明知其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因此双方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各自承担,即卖方也不需要赔偿买房的损失。

2、出卖方需要全部赔偿买受方的损失因为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房价迅速上涨及拆迁,出售房屋的农民一方因为获利而反悔,以至于借助法律对其有利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簿公堂的结果。而且买卖双方都不是故意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是对该规定无知。因此,合同无效的过错应归责于出卖方。所以法院应全部支持出卖方赔偿买受方的损失,包括房屋增值损失。

3、出卖方需要赔偿买受方相应的损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能仅仅归责于出售方,买受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主要是指法律上的过错。既然如此,就应具体区分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各自承担损失的比例。特别是抛开违法这一要素来说,买卖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契约自由原则,也应当参照合同订立时条款进行处理。然而,出售方反悔是引起这个诉讼的主要原因,因此出售方对此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失效带来的损失,出卖方应该如何赔偿?出卖方的过错大于买受方的过错,出卖方应对合同无效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说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在合法性上存在瑕疵,那么合同违法的责任方面,出卖方负有主要责任,而买受方负有次要责任。一旦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就应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因此,卖方的过错大于买方的过错,卖方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担保合同无效的,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民事责任多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确定。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无效过错方赔偿标准

 

合同无效 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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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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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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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95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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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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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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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如果事故轻微,且对责任承担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有车辆保险的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登记,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协商一致后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2.12.121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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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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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通知她来拿她不来,按理你有义务送回去,但是你没有送,那你就该妥善保管。但是,在你搬办公室的时候你没有妥善保管,所谓“妥善”就是把该物当做自己的物品一样细心保管,现在丢失了,证明你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据你以上所述,在你还的时候,对方也有及时接收的义务,故物品的丢失对方也有一定的责任。对方所要求的赔偿数额,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才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在有偿与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轻重)应有所区别。有偿的保管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是指保管人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此外,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物自身的性质或者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保管人也不承担责任。例如,因寄存人的过错,对保管物包装不良、致使寄存的汽油挥发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保管保管人对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情形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保管人对保管物明知可能造成毁损、灭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无偿与有偿保管的区别在有偿的情况下,无论保管人是故意还是过失,保管人都应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负责;在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只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后果负责,轻微过失不负责。无偿与有偿保管的相同点凡是因不可归责于保管人的事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都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声明的内容是保管物的性质及数量,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保管;寄存人将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夹杂于其他物品之中,按一般物品寄存,且在寄存时未声明其中有贵重物品并经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的,如果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一并毁损、灭失,保管人不承担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损、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只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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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

    2022.12.2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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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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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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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989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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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5 1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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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郑某与渊圆物流公司双方在运输条款中约定,办理保价运输手续的货物,按实际损失赔偿,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申明价格;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连同包装损失在内)赔偿额为受损货物中一件货物单价的10倍。因此,双方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即物流公司只赔偿郑某一台电机损失价值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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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关联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由关联方和关联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关联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关联方和关联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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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经济损失由私人老板承担!雇员在职务工作所受的损失,由雇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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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教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8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3.04.186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6/25 1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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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 首先,江某与物流公司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江某并非物流公司员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物流公司临时委托其代为运输,该运输完成后劳务关系即告解除。故江某与该物流公司之间系劳务关系,物流公司为雇主,江某为雇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江某系因劳务而遭受劳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江某既可以向丁某主张赔偿,也可以向物流公司主张赔偿,物流公司赔偿后有权向丁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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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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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交通事故分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的类型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情况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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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521人收看
  •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现郭某所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中关于学历的情况是虚假的,其行为明显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虽然郭某提供的学历不真实,但其行为尚未构成法律上的欺诈、胁迫等行为,飞腾电脑公司也不能证明学历是录用郭某的决定性条件,同时,飞腾电脑公司享有核查应聘者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但飞腾电脑公司未及时行使此权利,故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飞腾电脑公司的要求不能获得支持。
  •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_学生在校受伤如何赔偿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_学生在校受伤如何赔偿

    内容:通过调取学校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最好提请公安机关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介入,分析现场为何学生会受伤,是对方学生冲撞导致,亦或是学生自己不慎摔伤,还是学校设施维护问题,譬如地面上是否湿滑容易滑倒。

    2022.12.147人收看
  • 商家赠与购物者赠品,消费者虽然没有为该赠品付款,但是该赠品其实属于所购商品的一部分,双方之间存在附义务的赠与关系。因而,赠品出现质量瑕疵时,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 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该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赔偿责任的补充和完善,确立了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造成单位损失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

    2022.12.2913人收看
  •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公司应当对其生产的玻璃雨棚的产品质量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B公司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 电动三轮发生事故是否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_电动三轮车和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电动三轮发生事故是否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_电动三轮车和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内容: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23.02.2270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