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给小三花的钱起诉能要回吗

导读:
老公为小三花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法律分析:赠与小三财产,可以追回。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
二、同时,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给小三的钱怎么处理可以不被要回
法律主观:
一、给小三的钱多久后不能要回来
给小三的钱多久后不能要回来要看给钱的性质。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小三的,只有在钱款交付之前才可以要回,如果是已经给小三使用了,只有小三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才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把钱要回来,否则不能收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男人自愿给小三的钱能要回吗
对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不同的情形通过采集证据等方式,向法院起诉有效追回。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已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赠与行为取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因侵犯了配偶的财产共有权而无效,配偶有权追回。
法律分析:对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不同的情形通过采集证据等方式,向法院起诉有效追回。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已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赠与行为取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因侵犯了配偶的财产共有权而无效,配偶有权追回。
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通常配偶方也不知情,而“小三”作为受赠方无偿取得财产,亦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出轨方的赠与行为不予追认,该行为即侵犯了无过错方作为财产共同所有人的利益,是无效的,无过错方当然有权要求“小三”归还受赠财产。
而且丈夫给第三者的钱不管过多久都可以要回来,如果丈夫把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了小三,已经侵犯到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可以要求第三者退回来,但是,从妻子知道丈夫把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以后的三年内没有任何维权举措的,超过诉讼时效对妻子非常不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老公给小三的钱,老婆有权利要回来吗?有微信转账交易记录
当然有权要回来,因为你老公转给小三的钱,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去找她要回来的。如果数额不大,你老公也回归家庭了,就算啦,没必要为了这件事搞得大家都难堪。如果数额巨大,可以要回来,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婚姻,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投鼠忌器,别把你老公推到别人怀抱哦。祝你幸福如意!
男人出轨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男人出轨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
如果男方把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了小三,已经侵犯到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可以要求第三者退回。但如果从知道该消息之后的三年内没有使用权利的,则不利于要回。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可以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老公赠与小三的钱,我有权利要回来吗?
有权要回。虽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老公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
家与家律师建议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追索:第一、搜集老公出轨的相关证据,包括亲密照片、视频、亲子鉴定等;第二、搜集赠与财物的相关证据,包括转账流水、发票等;第三、如可以,和出轨方形成统一战线共同追索财物。
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对方送给小三的房子/车/钱,我能要回来吗?
总有那么一些人爱花天酒地,为博红颜(小三)一笑,豪掷千金,送房子,送车子,送钱........要啥给啥。
由此,原配与“小三”对财产的争夺战也愈演愈烈。
对于夫妻一方赠给小三的财物,夫妻另一方是否可以要回?
其实很多律师会存在不同看法。在法院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有的是“全部返还”,有的是“返还一半”
当前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出轨夫妻一方赠与“小三”的财产应当如何返还,的确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导致同案异判的现象不断发生,基本上存在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就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事后也未经夫妻另一方追认,且第三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应属无效行为。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非因离婚是不能分割的,所以该赠与行为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情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不法行为给付”,不能要求返还。而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前是一个整体,无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不能要求返还;
第三种观点认为,双方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双方有权处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因此,夫妻一方转让另一方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而夫妻一方转让自己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虽然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在法律上是认定不能要求返还。
信金国律师认为应着重考虑第三者获得赠与财产是在善意还是恶意的情况下获得的财物。
如果第三者本身知道另一方有家室,故意破坏别人的家庭,这理应是法律和道德所不能容忍的,所获赠财物应予归还;
如果第三者本身不知男方有家室,是在被蒙蔽的情况下与男方在一起,又照顾男方已久,有的还为男方生子,那作为第三者的“小三”也付出了感情代价,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保护第三者的利益。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
一般来说,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且赠与人将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受赠人,该赠与合同关系即成立。
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是以对夫妻关系的背叛和精神伤害为代价,是以对他人权利的侵害为前提,形成的财产权利的不对等转移。
还有,合同法第52条还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认定无效,赠与行为不应支持,另一方有权要回赠与财物,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但是如果第三者本身是善意的,夫妻一方有自由处分属于自己那一部分财产的绝对权利。
尽管有些没有顾忌和尊重社会公德,但由于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赠与属于自己部分财产的行为没有损害到夫妻另一方的利益,所以赠与只是部分无效,“小三”应该返还受赠财产的一半。
所以并不是说夫妻一方赠与小三的财产是一定要全部返还的,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