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钱法院起诉有用吗_欠债人不还钱通过法律起诉

导读:
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也没什么意义。
我觉得首先要做的是,还是要收集各种证据,确认对方是不是存在隐藏、转移财产行为,一旦获得可靠证据,可以要求执行。
如果真的没有财产,除了等待,也没有合适的方式,当然,你可以请求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似乎意义也不大。
法院裁判生效后,就进入执行程序,你的债权就不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债务人现在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不代表他永远都没有财产。你要有耐心,进入执行程序以后,五年之内,执行部门会每6个月查询被告名下所有财产,并告知你。五年后,你仍然随时保持关注,当你发现他有朝一日有财产,或者有隐匿的财产时,你可以随时申请执行,依靠法律收回你的钱。
你如果真知道对方没有条件还钱了,我觉得你应该帮助他站起来赚到钱还你钱,不然就算法院强制执行没钱也执行不下去更会遭对方抵触。得不偿失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出现,或者因为债务人(欠债人)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债务,真的没有财产执行,又或者债务人是提前转移、隐匿了财产,导致无法找到可执行的财产。
面对第一种情况,债权人(债主)只能等待债务人东山再起有了可执行的财产或者有稳定工作后慢慢偿还,并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不等于执行终结,发现可执行财产后可以恢复执行。
面对第二种情况,就需要债权人努力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查询债务人在借贷之后,有没有将房、车转移或低价转卖给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法院依职权调查都属于合法的调查手段,既然借钱给了债务人那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肯定有一定的认知,现在出现无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债权人更容易找到线索协助调查。
但是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发生,实际上都应该属于是债权人在借出钱时,未对借钱的行为进行最简单风险评估,如果在借钱时采用抵押借款或担保借款的方式,那么债务人就算想转移、隐匿财产都不太容易做到,并且还有担保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也能更好保证债权人自己的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种案例,特别是民间借贷的这种案例,往往会碰到案子官司打赢了,到最后申请执行的时候,发现这个债务人已经没有财产可以供债权人来执行了。
造成这种局面,往往有两种原因,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他确实是没有财产,或者是他的财产,根本就不在他的名下,另外一种是债务人有财产,但在债务履行的过程中,没有足够密切注意到债务人的财务发生了变化,也有可能是在起诉之前以及在起诉中没有采取到正确的策略来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以及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如果都到了这个层面了,在法律途径上,就要随时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了,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状况,及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济来往生意中,发生一些债务纠纷,实属难免。一旦一个人的诚信与经济状况出现问题,借出去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这时我们走法律程序,寻求法律的保护,希望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把借出去的钱收回来,这时被起诉人的人个人资产全部都会受到法院的调查与监控,通过冻结其个人的资产,拍卖所得的钱以用来偿还给原告出借人。假如,被告确实没钱与资产,法院也无能为力,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回钱。做为法院会继续为双方调解,一直到结案为止。如果被告故意隐藏其资产,这时,就需要原告收集,提供其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给你一个公正满意的结果的。
欠债人不还钱,通过了法律途径,可欠债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要么就放弃!要么就看看欠债人是否有劳动能力,可以取得法律上的支持,让欠债人的劳动力抵债!
虽然债务人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最好还是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并获得胜诉判决。
如题所述,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想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同时得知债务人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担心就算起诉了也拿不回钱,何必劳神费力地提起诉讼呢?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想法是不够谨慎的,因为就算他现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等他有了财产再起诉他,恐怕到时候就为时已晚了。
当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最好还是尽快向他提起诉讼。因为这样做,还会有容易被人忽略的诸多好处。详述如下:
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可以有效防止陷入诉讼时效经过的尴尬境地;
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许债务人表面上没有财产,但实际上却藏匿了不少财产,人民法院的调查能力毕竟比你要强很多;
即使人民法院也调查不到他的财产,还可以申请“执行悬赏令”,让知情人士帮忙提供财产线索;
债务人实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但一旦他有了新的财产,可以马上重新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别人捷足先登;
如果债务人找到工作或者有了稳定收入,凭借执行依据还能从他的收入每月扣划一部分用于还债;
实话实说,这个真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债务人名下如果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即便法院将其本人进行司法拘留之后,又能怎样?一般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如果债权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都是一并提交,如果没有的,法院也会通过系统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明显有无房产、车辆、股权、土地或者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的情况下,可能会责令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谈话,就目前我所在的城市的执行力度来看,一般被执行人都会被拘留。拘留之后如果还是没有财产能够支付执行款项的,也就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之后,再来申请执行。
所以你问该怎么办,确实比较难。实务当中有的被执行人早已经将名下财产转移,确实很难发现,不怕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执行,就怕被执行人名下真的没有任何财产。
例如我最近处理的一个执行案件中,对方属于二手车行,所有的车辆均登记在员工名下,没有其他任何财产。公司账户只有2000元,法定代表人也是老年人,即便对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出境,或者对公司账户进行查封冻结,但是本质上很难解决执行不到财产的问题。
但执行不到财产是不是意味着诉讼就没有任何意义?其实也不尽然,一般我们实务中都要看被执行人的年龄,因为债权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有判决那么即便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至少债权始终处于既判力下,一直有效。而被执行人即便短时间内没有财产,但是今后其生活不可能一直不出行或者在可能影响到他子女入学的情况下,执行案件就可能会有转机,所以我也常将执行困境比作银行固定存款,只是需要申请执行人有点耐心等待。
打赢官司,拿到判决,申请执行,前前后后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后债权仍然没有得到清偿。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普遍性存在。虽然经常看到报道或其他信息披露,执行结案率达百分九十几。但是,但实际执行到位结案率较低。
当然,也许有可能,我们所碰到的都是那些占比不到10%以内的群体。
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再如何执行都不可能有钱款可供执行。法院在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之后,发现被执行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则会终止执行。若申请执行人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上能做的只是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司法拘留等措施,但这对于债权的实际清偿可能 未必有实际意义,但却也是只能做的事情!
这个真没有什么好办法。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个新闻,某彩票店主冒领别人大奖,然后宁愿坐牢也不还钱。查不到财产,事主赢了官司也无可奈何。
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的。我们经常会遇到赢了官司还是拿不到钱的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这就是法律的悲哀之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给守法的人准备的。
法律对付老赖的手段,无外乎是把老赖加进“老赖名单”,限制其经营活动,不准其高额消费。再进一步,最多把老赖司法拘留或者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把老赖判刑。可是对于存心摆烂的人来说,坐牢都可以,就是不还钱,偏偏你还拿他没有其它办法。
所以要是想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最好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除非知根知底。要不然借钱总归是件风险很大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