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老赖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办_老赖官司败诉没有可强制执行财产

导读: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一般有三种方法:
一、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
三、法院依职权调查。
然而目前往往是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就等着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完全忽略了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而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查询的只有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目前北京地区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宝余额进行查询。
然而“老赖”在借钱后或是败诉后,可能会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妻子或孩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老赖”买房之后直接就登记在了子女名下,而在“老赖”妻子或孩子名下的财产法院是查询不到的。
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执行人自己调查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再由法院查明情况后进行执行。
无法执行成功的案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执行人确实是已经无能为力了,这种案件只能终止执行了。还有一种是“老赖”。所谓的“老赖”是指有执行能力,但故意逃避执行的人。这些“老赖”常用的手段主要就是将财产转移或隐藏在他人名下,然后自己玩失踪,即便不玩失踪,表面上也把自己伪装成“无能为力”,让法院无法执行。第一种人不是本次问题讨论的,第二种人才是。但由于法院的调查手段有限,“老赖”再有准备,财产转移和隐藏本身就有很强的隐蔽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虽然目前的执行力度极大,包括司法拘留、信用、限高、限制出现、禁止子女就读贵族学校、限制出境等手段,但有些“老赖”早已胸有成竹,全家已经移民,财产早已转移,这些手段没有效果。
即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以入刑,但该罪的前提是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如果你无法证明去具有执行能力,该罪也是形同虚设,加之这种证明需要执行人或其律师去举证,连法院的调查举证的力度都有限,执行人和律师哪有能力?
所以,从目前看,虽然法律、宣传、和实际执行过程看上去轰轰烈烈,胆小的已经被吓死,但还是有诸多“老赖”是面不改色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形成执行难的局面不是一日而成的,同理,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也无法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首先要形成巨大的舆论,全社会共同鄙视“老赖”,让他们无处遁形,举步维艰,方可真正震慑,否则,如果身边的“老赖”吃香喝辣,生活无忧,可以欠钱不还,身边的人也就会羡慕而仿效了,人性上,个个都想不劳而获!
老赖是当今社会的产物。对于老赖来说,到厚着脸皮的时候说明他也到了无赖地步。因为经查,无资产抵押,含银行存款。说明他已一贫如洗。要说怎样要回财、物我认为很难。唯一I的办法只有让他在今后分期偿还。有的到死也不还清。
出现这种情况,债主也有一定责任,你为什么不做自我评估就轻信于人呢。如果够情义够朋友现在又为什么要逼他呢。
当然,存在故意赖帐的占大多数,遇到这类事情,我以为还是要从立法上着手。立入刑罚,凡赖一万以上的算逐触犯刑法。一万一年牢以此类推。一万以下(不含一万)从即日起算每月分期偿还并付银行3一5倍利息。这样才能治本。大家认为怎样。
老赖官司败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该怎么要钱?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提出一个问题,答案自在其中。债务人真的是没有可执行财产吗?有没有穷尽所有找财产的方法?
财产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存款、购买的保险、住房公积金、股份及红利、债权及应收账款等等,不仅包括这些财产,还包括那些不是登记或存放在被执行人本人名下的财产以及共有财产等等。从这些方面入手,说不定他就不是没财产可执行了。
另外,被执行人有没有可执行财产,不能法院说没有就没有,很多财产法院是没法查的,他们都是机械的只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到可以直接执行,那些登记在别人名下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些登记在别人名下属于跟被执行人共有的财产,法院都不会查,而且查出来不能直接执行,需要通过确认之诉、撤销之诉、代为之诉等途径对财产进行确认、追回才能执行。是否提起这些诉讼,属于申请人自主决定的诉权,法院不管你。
所以,被执行有没有可执行财产,除了法院简单查询外,更多的是靠申请执行人或者他委托的律师查找财产,找到之后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就立即诉讼,这样才能确保执行到位,才知道那些是真正的在裸泳。
要不到!大声呼吁老赖入刑!去监狱劳动偿还债务,劳动所得一万抵十万债务,直至还清!大家都承担点风险!绝不能像现在一样欠着一屁股债像个逍遥的大爷,爱怎么着怎么着!法院判决书就是个屁!
其实,通过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题主的无奈,题主面临的问题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遇到老赖,而且还是过分“聪明”的老赖,在成为老赖之前,悄悄地转移了自己的财产,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去查明。在被法院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老赖名下的财产所剩无几,当事人拿不到一分钱,老赖却依然潇洒地过着自己的日子,那么这种时候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才能要到钱呢?
发现老赖有高额消费的行为时,及时拍照录像留下证据,如果老赖辩称是用别人的卡付的钱时,要求老赖说明银行卡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如果老赖不肯配合,及时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寻求法官的帮助,及时向法院申请依职权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与银行卡持有人的财务状况,如果银行卡持有人账上突然出现不明账款,法院可以要求其说明来源。如果经查证,老赖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老赖已经涉嫌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旦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上述行为,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地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最后想说,遇到老赖真的让当事人很无奈,有的老赖明明有钱却不愿意还钱,人民法院执行也很艰难,希望最高院能出台更全面和严格的司法解释,放宽对老赖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加大对老赖的执行力度,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全面有力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规定的义务的老赖。没有一个人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希望老赖们能够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尽早把“老赖”的称号去掉!
一、先查清“老赖”是否真没财产。
有的老赖很狡猾,有可能隐匿或转移了自己的财产,如发现存在这种情况,可向法院及时申请。法院可以强行拍卖抵押老赖的财产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
二、“老赖”确无财产怎么办?
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没有任何的私人财产,也没有发现老赖有财产转移,应该怎样来追回债务?
《民通法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老赖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莎士比亚有句名言:不要把钱借给别人。借出去会使你人财两空;也不要向别人借钱,借进来会使你失掉自尊。”虽然,生活中互相借钱或债务纠纷难免,只能说多加小心吧,无论你是遇见老赖还是自己就是老赖!
现在民事诉讼领域,执行难已经成了一个公认的问题,各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也在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也出台了一系列的会议纪要、文件批复,要求各法院切实落实执行事宜。
但是强制执行也确实存在一些客观现象,比如说,法院冻结了企业目前备案的银行账号,转天银行又给企业开了一个新账号,新账号不会自动备案到法院的执行财产查询系统中,企业利用这个新的账号还是可以继续进行经营,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执行难度。
言归正传,对于一个具体的执行案件,我们还是有一些工作可以促进执行回款,缩短执行周期的:
1、向法院提供你所知道的企业所有的财产线索,比如说给你发工资的银行账户、企业名下的车辆、房屋、企业的办公设备(电脑、高级家具、机床、设备等),将这些财产线索交给法院,要求法官针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2、交完这些财产信息之后,并不是等着就可以了,你需要及时和执行法官联系,了解执行过程。你要知道每一个执行法官手里负责的案件都不下于100个,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与你一样着急,只有及时与法官沟通,法官才会记着你的案件,才会比较快的为你落实执行事宜;
3、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回来的话,那么你可以针对企业写一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写一份《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让企业无法进行贷款、融资;限制高消费可以限制企业法人乘坐高铁、飞机、限制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从而促进执行回款。
执行案件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需要有耐心与信心,如果本人时间精力都不够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执行相关事宜,这个事情必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请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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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追查所借钱的去向,如果拿去消费,转给家里亲戚使用,足以说明借钱时根本没有想还钱,实际就是诈骗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以民间借贷为名,诈骗为实,法律不给明确,老赖永远把法律看一张废纸,建立诚信社会只能是没有结果的“梦!”
官司败诉以前,称之为被告。
官司败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才称之为老赖。
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可强制执行财产,是仅指: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会终本(终结本次执行)。
那只能等待他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执行。如果通过修改法律,对于这种没有财产执行的老赖,一律判刑入狱,估计老赖就少了
首先你得明确债务人是否没有可执行财产,既然能放贷出去,想来对方家底你也是有一定了解,你问题中没提及,我估计你心里也明白对方是真没财产而不是转移隐瞒了。如果没有可执行财产,那真不叫老赖,是个人破产。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你问怎么能拿到钱,我看到这问题时也很懵。卖肾,偷抢,贩毒?好象一夜暴富,无本起利的事都在刑法上写着呢。基本不靠谱。只能转过眼来省视一下对方有什么技能和特长,能够赚到多少钱,给个缓冲期能否慢慢把钱还齐。而自己权衡后能做出的退让在哪个程度。
人是感情动物,你能站在对方角度看问题给予宽限或减免,他也不至于破罐破摔,只要开始还了,以后就顺理成章了。就怕双方意见不合互不相让的死扛。总之对方都一贫如洗了,别期待短期内能解决债务问题。你觉得对方这辈子已经没翻身机会了,那是骂也行打也行,钱不要了就图出口气。你觉得对方还有机会走出困境,就主动大肚点给他时间。自己慢慢回本金顺便落个好名声,这何尝不是这种情况下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