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病逝房产怎样分配_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导读:
夫妇中一方死亡,活着的法定有一半!另一半,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没遗嘱的先偿还欠款,不足的也就只能永远欠着!如果一半财产中有剩余或不欠款,按第一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死者的父亲,妻子,子女,把这半财产按人均,比如有四人,人均1/4,如果有两子女,人均1/5。也就是说,妻子应该财产是她自己的一半加后面的1/4或1/5。死者兄弟姐妹没有份,其它表哥表姐更不可能有!当然,死者一死,自己的父母配偶是没法定抚养义务!
首先,需要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属于男方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才可以进行继承分配。
在这里先解决遗产——房屋的所有权分割分配问题,再解决具体房子归谁,保证对房子的居住使用权问题。
通常的理解是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男方应该占有的份额,属于被继承的财产,另一半是其配偶的财产。
其次,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分配男方留下的一套房产,则包括男方母亲、配偶、女儿三个人继承,平均分割的话,各占三分之一;男方的弟弟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遗产分配。
第三,妻子经分配得到房产的三分之二的份额,女儿与男方母亲各占六分之一;女儿如果未成年,由妻子代为管理,则妻子一方有六分之五的份额。房子归妻子继承所有,然后由妻子向男方的母亲支付相应的折价款。男方母亲由其弟弟赡养。我是律师说财富传承,我们关注财富传承、资产配置、税务筹划、养老储蓄业务,欢迎阅读、咨询,欢迎婚姻家事律师,财税人员,保险经纪人参加我们的北京律师财富传承团队!
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一般来讲,夫妻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假定这对夫妻有房产一处,无论是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的话,这一套房产,其中丈夫应当有一半份额,不用说妻子也有一半份额。
如果丈夫去世了,那么这套房子一般属于妻子的个人份额,另一半属于丈夫留下的遗产。丈夫的遗产,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按照遗嘱处分,多数情况下没有遗嘱,那么只能按法定继承,也就是由丈夫(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来分配。
这样的话,这套房子,应当这样分配:
妻子得1/2+1/2x1/3=2/3
母亲得1/2x1/3=1/6
女儿得1/2x1/3=1/6
死者的弟弟,因为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参加分配遗产的权利。
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的主要确定遗产权属以及继承人范围。就像问题所述情况,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原因,房产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是个人财产。对于财产的权属,我们主要是从购买时间以及资金来源去认定。一般来说,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多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该房产就全部作为遗产继承。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只有属于配偶一方的份额属于遗产,那就是一半份额。
然后是继承人范围。按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继承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问题描述,男方有妈,有弟弟,有女儿。那男方的妈妈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无法继承遗产。所以,最后的继承人便是配偶、妈妈、女儿三人。
关于继承的分配,按法律规定原则上是均等继承,即所有的继承人平均分配。总体来说,遗产分配问题还是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协商解决,切勿为了多分得遗产而搞得留情不认。虽然法律规定均等继承,但也是可以适当予以倾斜。毕竟有的继承人年小,有的继承人年老,甚至都是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那遗产其实就是他们的经济来源。这种情况,我们也不妨对他们予以照顾,适当的予以多分点。
应该先分产析,然后再按照顺序继承。所说的析产,就是分配家庭财产。很多人都认为家庭财产都是夫妻的财产,是不对的,往往除了夫妻外,还有其它家庭成员,还包括不在一起生活的其它成员,都有份,比如父母,兄弟姊妹,子女,只要这些人对家庭财产的创造做出过贡献,就都有份,或者是老人创造的财产。只有先分割,确定死亡者应分的份额,才能进行对属于死者的份额进行继承。
这是一个比较常见且简单的问题,在进行遗产分配前,需要明确两点:一是夫妻一方在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二是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病故前立有遗嘱的,那么其留下的遗产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予以分配;如果夫妻一方是突然离世,没有订立遗嘱的,那么其留下的遗产就应当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只有当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有权继承遗产。
回到问题中来,男方病故,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妈妈、女儿以及妻子;第二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个弟弟。由于第一顺序是有继承人的,所以,男方的弟弟不享有继承权。那么男方留下的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应如何分配呢?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当然,具体的继承份额,可以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
现有住房一套,若该住房是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所有权的一半属于男方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分割;若该住房是妻子的婚前财产,那么该住房不属于男方的遗产,各继承人无权要求予以分割。
男方病故,妻子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个,并不能直接取得男方的所有遗产;男方的遗产原则上应当在男方的妈妈,妻子以及女儿之间均等分配,若女儿尚未成年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暂由监护人代管,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
她没有再嫁人,不管产权怎样,肯定可以继续住下去,还会得到男方妈妈和兄弟姐妹的亲情关爱,有困难他们还会分担。如果再嫁人,孩子也带走,那凭良心讲,此房子除了给孩子一份,其余应该留给男方父母。如果孩子没有带走,那房子就给孩子,相信男方亲人也一定同意支持。因为双方都同样受到生离死别打击,对人生有特别的理解和体会,任何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相互理解大度宽容礼让一点就会开心快乐起来。
关于遗产继承,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也是常见问题之一。针对于您这种情况,首先说一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那要看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妻子,下来才是母亲和孩子,弟弟。如果不是,是男方家买的,那就看男方妈妈了,她让你住还可以,如果不行,你只有另找房子住了。女儿可以住,可以继承。你去律事事务所问一问吧。
丈夫一方病故后,留下的房产一半首先归妻子,另一半再由妻子、女儿和丈夫的妈妈平分,丈夫的弟弟无份,如果丈夫的妈妈愿意把份内房产给孙女,可申明放弃继承,如果想给自己的另一儿子(丈夫的弟弟),可继承房产一半的三分之一份额后转赠儿子。
男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呢?其实搞清楚两个问题就可以了。
第一、遗产。
遗产为病故方遗留的个人财产。只有男方生前的个人财产才转化为遗产,才可以继承。
所以,你们首先要确定那些是男方生前的个人财产。住房一套,为妻子住房,如果所有权只属于妻子,该房子就与男方没有关系。如果是由双方购买,房产证登记在妻子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变为男方遗产。照你所说,住房一套为妻子住房,如果所有权确是妻子一个所有,就与男方没有关系。
除了房子之外,看双方有什么共同财产,如存款、借给别人的钱、借别人的钱等,或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或一方购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男方财产列入继承的范围。
第二、是确定继承人。
遗产确定了后由谁继承呢?所以第二步是确定继承人。如果男方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嘱继承,如没有,则按法律规定继承,即法定继承。法定有继承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如你所说,男方有妈、弟弟、女儿,所以本案中继承人为:妻子、男方妈、男方女儿。男方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由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不能参与继承。
总之,在对男方遗产确定后然后由妻子、男方妈、男方女儿三人共同继承,继承的份额原则上相等,如对一些物不好分,也应当互谅互让,协商分配。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离婚时候应当一人一半。
那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妻一方突然死亡,是不是共同财产也理所应当的归另一半呢?
王芳(化名)与陈生(化名)在2010年领证结婚,婚后有一子,今年8岁。
但就在两周前,丈夫陈生在工作中突发脑梗,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中一时悲痛万分。
但悲伤过后必将面临一个问题,陈生的遗产。王芳认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应当一人一半,现在人没了,理所当然的应该由她作为配偶来继承,但公婆却提出了不同意见,陈生的车、房子、存款他们也是有份的,一时间,陈生的父母及兄妹都要来分这笔遗产,王芳无奈,只能来寻求律师的帮助。
首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分。但一方去世的财产继承,却与上述观念大有不同。
当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突发情况下没有遗嘱,则要依照法定继承。
一、被继承人留有遗嘱
如果陈生生前留了遗嘱,遗嘱中交代清楚了财产继承事宜,那么就按照该遗嘱进行继承。当然陈生所能支配的财产仅仅是自己的那一份,也就是共同财产的1/2。二、被继承人未留遗嘱
但现实中,类似这种突发情况死亡,被继承人根本无法及时订立遗嘱,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继承法这一类情况都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现陈生的父亲、母亲、王芳、儿子都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王芳就应当获得遗产的1/4。
所以,王芳在拥有自己1/2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还应当分得1/4的共同财产,总的来说配偶应当获得原有共同财产的5/8。
那么,陈生的兄弟姐妹是否有权来分割遗产呢?与他们没关系!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2点:
1.陈生的债务,王芳用还吗?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应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如果陈生对外有债务,所有继承人都需要等比例偿还,但最多不超过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王芳最多拿出她所继承的那1/4用于偿还。
2.配偶死亡,王芳应对陈生父母进行赡养吗?
丧偶的儿媳对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我国继承法鼓励丧偶一方赡养已去世配偶父母,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享有份额。
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首先要对夫妻个人财产进行厘定,哪部分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哪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谁的就归谁管,若是死者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若是死者没有个人财产,但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也就是说,先把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通常是夫妻一人一半,析产完毕后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其次,要看有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若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就是由上述三类人来继承,继承的份额是均分,也就是每人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若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