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赵金保律师
2022.11.2339人收看
导读: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18日起,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将按照最高院2018年1月16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来认定。
该司法解释仅有四个条款,对其解读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必须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要夫妻都签字确认或者一方事后追认。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必须以日常生活所必须为衡量尺度,在这个尺度以内的,即便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也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但是,超出了这个尺度的,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否则不能认定是共同债务。
引用网络流行的段子来表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老公老婆共同签名=共同还债;
2、老婆事后承认追认=共同还债;
3、老公个人借钱为家里买日常生活用品(买菜买衣服看病等)=共同还债;
4、老公名义借钱做生意--出借人需要举证用于家庭--出借人如果举证失败=老婆不要还钱。
按照该司法解释条款的逻辑关系和排序,在是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法院会优先查明对外负债是否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才会查明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所需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基于上述分析,从民间借贷的角度来看,如果今后发生民间借贷关系的,如何写好借条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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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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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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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彩礼】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1、彩礼婚前给付,无约定如何使用男方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之外,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双方协商用该彩礼钱购置结婚用品的,购置的结婚用品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彩礼婚前给付,受赠人又赠与别人的情况男方于婚前给付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一种感谢方式,这种情况下彩礼对于女方父母来说是一种赠与的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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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27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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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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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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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同创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些财产将在双方离婚时平分。那么,当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时,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一方独自所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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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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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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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2、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3、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4、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尚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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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虽然王某甲母亲死亡于陈某与王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案涉房产成为遗产,但离婚前王某甲并未继承该遗产,故该房屋并非王某甲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因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诉请分割王某甲继承的案涉房产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即便王某甲母亲死亡于陈某与王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法定继承人之间仍未对遗产进行分割,因此并未能明确陈某可取得该遗产全部或部分份额,故案涉房屋和银行存款并非在陈某与王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因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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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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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彩礼被认为是女方应得的个人财产,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的出现,彩礼的所有权问题成为了一个争议点,总的来说,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篇文章将探讨彩礼到底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虽然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传统上认为彩礼是女方个人的财产,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彩礼是中国婚姻文化的一部分,它是新娘家庭向新郎家庭提供的财物,以表示对新娘家庭的感激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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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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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效!《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释义: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由死者的继承人分割。如果夫妻一方订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中擅自处分配偶财产的部分应认定无效。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同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在立遗嘱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出份额,剩余的部分,才可以自由分配。因此,即使一份遗嘱中没有预留法定份额,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遗产时同样会自动留出法定份额,剩余部分再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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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是作为夫妻的共同居所使用的,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综上所述,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并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此外,如果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根据婚前协议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以外,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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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们两个一直是共同抚养孩子的话,那最重要的是看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谁了,假如说孩子判给男方的话,那抚养权肯定是归男方了,假如说你们两个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了女方,那肯定抚养权归女方了,只不过是另外一方每个月就要交生活费呀,抚养费看说的是多少,比如说800元或者1000左右,这个最主要看什么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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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只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给出了范围,在现实的离婚案件当中,关于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接下来我们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逐一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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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财产可按以下分配: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承担必要的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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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私房钱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私房钱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现在很多人在结婚后藏一些私房钱备用,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如果是婚后行为,则这笔钱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当个人财产,今后一旦离婚,对方是有权主张分割的。当然,私房钱如果是男方婚前个人收入,可以拿出证据证实,则应该算个人财产。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一方以其婚后的工资作为私房钱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是以婚前个人财产作为私房钱的,能不能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婚后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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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答。房产证夫妻共有和各占50%的区别在于,房产证夫妻共有指的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经双方同意,住何一方不得随便改动或者是处理房产,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不在了,房屋归属另一个人,最终的继承权按法律规定执行。而房产证夫妻各占50%则指的是房屋产权夫妻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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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种情况,如夫妻双方没有签署过夫妻财产协议或签署过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属于共同所有,如果过错方将上述财产范围中的一部分或全部给小三,无过错方对上述给小三的财产中有权向小三起诉返还,因为这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置权利的侵犯,无过错方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一种情况,如夫妻双方签署过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了双方的财产当中,哪些是属于各自所有的,部分是共同部分是各自所有的,如果过错方给小三的是其个人财产中的那部分,无过错方对该部分财产就无权向小三起诉返还了,这属于作为所有权人的过错方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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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财产纠纷怎么解决?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2、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习惯的深刻影响,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非常少见。3、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4、夫妻婚前财产所有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为婚前财产留下证据的方式,在遇到离婚诉讼时用证据证实自己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我们需要保存好证据,足以证明财产属于个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进行不动产登记。比如为结婚购买的住房,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如果条件允许,应当争取完全交付购房款,因为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还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容易造成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混。(2)结婚登记之前将个人财产实物化。为结婚购买实物,因为购买实物可以留下购买的证据,相对于货币较好取证。(3)为了留下证据更加明确,可以与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购买结婚用品,将购货发票开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离婚诉讼时避免对方提出双方共同出资一混同个人财产。(4)登记结婚之前,将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个存单上,有可能采用长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过了五年夫妻双方婚姻是稳定的,基本上就过了婚姻的磨合动荡期。即使不幸发生离婚诉讼,该存款的存单作为书证就可以证实自己是财产所有人,无需另一方承认。(5)双方共同列举婚前购货清单,名义上是为了结婚筹备进行清单策划、对照,客观上为以后迫不得已的离婚诉讼中证实自己婚前财产出资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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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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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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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分居期间所得的收入来说,尽管它们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其详细分配方式还需要考虑到每个人的责任和贡献,举个例子,如果在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某一笔收入是由某个人的工作所获得的,那么就应该由该人来分得这笔收入,而不是由另一个人来分配,离婚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处理夫妻分居期间收入所产生的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到所涉及的时间段,本文将探讨在离婚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因此,在夫妻分居期间所获得的任何收入,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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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在不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你可以继承全部的财产。其次,如果领证,又先于“老伴”过世。房产A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因有房贷,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房产B在你名下,但贷款人是你父亲,婚后所偿还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若实际还款人是你另当别论);房产C性质同房产B,仅针对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其至少享有一半的权利。关于银行存款、股票,因其流动性强的性质,不好证明是婚前财产,所以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享有至少一半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规避这种风险)。最后,老伴”先于父亲过世,在领证的情况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共同财产已在其次部分陈述),你父亲和其子女享有继承权。不领证情况下,性质同首先部分。祝阖家欢乐。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关注,给予支持。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添加我的微信。任海畅•171561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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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江某在与被告刘某婚姻存续期间存于原告名下的银行存款30万元,系双方婚内所得,在双方无财产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系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笔存款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被告刘某未经原告江某同意,私自将该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后消失不见,不与原告联系是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原告要求与被告分割该30万元存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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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最重要的时间分界点就是结婚时间。结婚前即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婚前就拥有的股份在结婚后仍为婚前个人财产。至于公司是否上市,并不影响这一性质。婚前因该股份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但结婚后因该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分红是共同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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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夫妻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个人债务是一种无限个人责任,由举债方以其个人财产(包括负债时的个人财产和未来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举债方的配偶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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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丈夫虽然没有给妻子生活费,但丈夫的工资存起来的情况下,不管存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分割;2、法律依据:1)《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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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裁判?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夫妻一方不得以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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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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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常认为,既然夫妻共同债务基于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由夫妻双方共同享受利益,那么夫妻一方为共同生活或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对外产生的侵权之债,因夫妻双方均会享受利益,故亦应承担相应风险,即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判规则一裁判规则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共同生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此过程中对外产生的侵权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侵权之债往往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夫妻双方利益从结果上看亦无增益,属于消极债务,故侵权之债原则上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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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说白了就是一个需要夫妻同意才能转让抵押等等,另外一个50%就可单独转让或抵押。区别: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入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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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只写一方名字,那么另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房产归属是否产生变化,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在法律层面上,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么只写一方名字的房产所有权归属于名字所在的那个人,当然,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只写一方名字,那么在购房时应该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房产所有权及分配等问题,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间买房时,建议双方都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