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房70年产权到了会怎么样_买房房产权70年后怎么办

导读:
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70年后自动续期。
首先,我们要了解土地出让情况,国家把一块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借用期为70年,满70年后,国家从开发商手里收回土地,开发商在土地上建房屋卖出,卖出合同明确使用为70年,在合同里没有明确到期后续约,国家也没有规定70年后怎么办,房子到期肯定要另外交钱,不会永远使用的。
一般来说大家对于房子使用权有70年的认知,但这里有一个误区,其实房子不是说可以使用70年,而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国家是给了70年的一个使用权,土地本身上面的建筑物是没有使用期限的规定,但是由于房地是一体的,不能说70年到期这个房子把它搬到其他地方去,所以我们大家都会误认为上面的房子70年的概念。
而我们国家有这样的规定,现在对于住宅类到期之后是自动续期,但是对于续期这件事情要不要花费,目前还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如果是住宅的话,可以预期这方面就算需要收费也不会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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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政策,70年后如果你的房子还存在或者可以继续使用,那么政府会给一定的补偿!如果房子已经不复存在,那么政府就可以无偿收回!因为目前还没有大面积出现到期情况,所以还不知道未来政策会怎样?有可能像农田一样继续承包一定年限!
七十年后,自动续期,房产权期还是七十年,所以,对房产权期限,你不要担心,大胆放心房屋产权期限问题
房屋产权到期的相关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产权续期: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具体缴纳的金额需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目前市场上的是产权年限70年。就是合同年限70年,70年之后就没有产权了,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出让制度,住宅的70年产权其实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到期也就是土地租赁时间到期。
而对于房产来说,是产权所有人永久所有的,直到房产完全毁灭前都是产权人的。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如何呢?
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产权人可以申请续租,缴纳少许低于市价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了。
当然,土地作为国有如果不续租,那么土地上的房产会连同房产一并收回。这就和你租了房子,自己简单装修了一下,等房子不租以后房东收回房子是不会返还装修的道理一样。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土地到期以后另有规划,不能续租,那么会给予产权所有人房屋价值相当的赔偿。
首先,我们需要从现行法律条款中寻找答案,我国的法律制度是不断完善的,本条回答也具有某些程度上的时效性,因此我们现阶段的解答也是基于现阶段的法律规定。
我国《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到底如何续期?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有偿续期的话,收费标准是什么?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开始对这条法规进行解读。
随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第十条 “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中提到了关于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表示将研究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原文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这也就表明表明,土地使用权续期制度肯定要做,并且将会有具体的方案;但是目前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依旧尚无定论。
那同样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所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能有以下处理方法:
也有人问土地使用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产权年限与房子建成时间无关。
所以说,到底如何处置,这是考验后来人政治智慧的问题了。现在我们所能知道的法律条款就是自动续期。
许多人买了大产权房后,发现合同约定产权是70年。那么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呢?一直是大家很忐忑和纠结的问题!
我国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这个问题上做了明确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我个人的理解,其实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国人口多,住房需求大,国家在建设土地房屋这块是牟利的,按照几十年就有权收回土地权,那么国家补偿百姓的花费就要低得多,只需要房屋补偿就好,土地70年后又是国家的,国家到时想怎么建设就怎么建设,往好的说,土地这块是国家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现,往坏的说,对我们而言是损失个人利益的事啊,话说回来,国家所说的70年产权,就是土地使用权,就当你买了一处房子后,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70年)和房屋产权(永久)归你,到了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但是房子还是你的。
根据相关政策了解到,如果70年后,你房屋的那块土地国家没有什么建设计划,你可以去有关部门申请续期,也就是延续你房屋在该土地上的使用权,那么在这块地上,你可以继续住,申请续期土地权好像要交费用,这也是个坑啊,还有如果国家是有建设计划的,那么你必须搬迁,国家会根据当时的房屋价值补偿给你,我们这里就有这个情况,大楼对面一些平房住户被搬迁了,建起了新大楼,每家每户都得到十几万元到二十几万元左右的补偿。
所以70年后如果国家要用这块土地,那么情况就是我说的这样,如果不用,你去相关部门申请了解下续期问题就可,如果不去续期有关部门也不会管,你可以继续住,但是如果某天国家突然要用你这块地了,你就得马上搬迁,没有任何谈判条件的,补偿费是会给你的,而且如果别人都没续期,你去续期了,国家要征收你这块地时,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国家就得考虑你个人是否愿意出让,不愿意只好绕开,愿意就会加倍对你进行补偿的。
说实话,现在的廉租房,商品房,凡是给一般百姓建设的这些房屋寿命熬不到70年的,其实懂行的都知道,现在建设房屋的材料和构架真心是缩水严重,像一套普通的70平米楼房,用个十几年就开始出现一些小问题了,比如墙壁开始有不明显的小裂痕,防水性开始变差,下雨有时会渗进水等,一般楼房能撑个三四十年就不错了,70年真心悬啊,所以看房子最好找个懂建筑的,让他帮你看看,特别是搞土木房屋建筑经验丰富一类的人,他们看房子就懂什么房子质量好,能够撑的时间长,不过现在的承包商也是不会对一般房屋有什么好建设的,大多都是缩水建设,房屋撑个三四十年也就老旧不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