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一房二卖最好的方法是:按照法律要求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使自己尽快成为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人。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则应该办理相关的预告登记,以保护自己将来的权益。经过预告登记的房屋,非经登记人本人同意,开发商不能再将房屋卖给他人。
  • 合同有效。夫妻之间属于法定的表见代理,房产虽然在夫妻双方名下,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 中介代为收取定金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有效条款,对卖方有约束力。如果卖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依法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通过房产中介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定金条款为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条款,王某不同意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王某不再出售房屋的行为应当受到定金担保条款的约束,依法应双倍退还定金。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你可以计算双倍退还定金的数额与违约金数额,选择一个更高的向对方主张。
  • 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物业公司是收取物业费的唯一合法主体,业主物业费的减免只能由物业公司决定,开发商的承诺对物业公司没有约束力。但是,该承诺对开发商有约束力,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应予以减免的物业费。
  •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在装修、使用自己的房子时,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管理规定,侵害小区其他业主权益的,物业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 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处于租赁关系的存续期。在这期间,原房东将门面房卖给他人,不影响你们的租赁关系。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现房东在原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涨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你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现房东有权涨房租。
  •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你卖房前通知了租户,对方未表示要买房,则他现在提出优先购买权无效。如果你卖房前未通知租户,你现在把房卖给别人的行为有效,但要对租户承担赔偿责任。
  • 只有办理产权登记后才能取得不动产的产权。你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没有拿到房产证,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你们的合同,你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你的做法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应谨慎对待。
  • 未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在当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之后,原来的业主委员会就不能继续存在。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你们最多可以与房东约定20年的租期,到期后如果想继续租住,可以续签。你们还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如果房东反悔,可以向其索赔。
  • 你与中介公司之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只有中介公司促成你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才能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果中介公司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乘车费等。如果未产生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介不能要求你付钱。
  • 如果你们买的这套房子产权登记在你们的女儿名下,就视为你们对女儿的赠与,房子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你们将来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你女儿的房子。《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你们离婚时女儿还未成年,你们作为监护人,也不能分割、处理女儿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