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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甥女如何继承舅舅的宅基地?答:如果外甥女想要继承舅舅的宅基地,必须要舅舅立下遗嘱,再通过有关部门公证(农村的可通过村委会,或乡土地办等),城市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要有了这些合情,合理,合法的手续方可继承舅舅的宅基地,否则是没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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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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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但是不建议这么做。可以的原因是,主贷人放在第一位,后面爱放多少共有人放多少共有人,房管局不care,笔者也没研究过到底能放多少,但是起码三五个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写明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写明份额就是按份共有。如果写进去,这里的法律风险有很多。1、父母去世的继承问题之所以把继承问题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现在很多老年人对遗嘱公证的认识程度不够,就是不去,认为立遗嘱就是咒自己。因此如果突然去世没有遗嘱继承只能进行法定继承的话,题主有木有同序列的继承人呢?如果到时候找不到那个亲戚,这房子就过不了户。这个问题不是解决不了,只要起诉进行诉讼继承然后公告送达那个找不到的亲戚就可以了,然后把分给那个亲戚的法定份额提存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的诉讼效率在那里,到时候折腾起来一两年都搞不定,就知道现在的想法有多草率了。2、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现在不要觉得老年人就不会离婚了,如果他们离婚要求分割财产,一方又没有实际的存款cover房产份额的部分,那时候你就得掏这笔钱。3、卖房时的手续问题在卖房的时候,多个共有人需要对卖房的意见达成同意,因此如果一个房子的登记信息上有多个共有人,会潜在的降低房产的价值。题主可能还不知道怎么说服父母不填名字,如果不能说服,就明算账,把首付在整个的房产价值的占比算清楚,然后在登记中写明按份占有,父母的占有份额为两人共同占有那个份额,这样能稍微好一点。说句题外话,重庆房市供大于求,买了又不涨,更卖不出去,题主真的该担忧的可不应该是这个,倒是把转按揭什么的办明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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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就是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只要不符合任意上述的6个条件之一的,代位继承就不会发生。可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侄子外甥并非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因此这就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你无法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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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那要看女方是在考虑祭拜的时候不方便,还是女方百年以后继子会让他的父母合葬,而抛弃女方的问题。其实都无所谓了,人已经去了,在哪又有何方?再怎么爱又能怎样呢?心里有就够了,何必搞得双方都不舒服,气出病来多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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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被继承人(爷爷)死亡时,继承人(父亲)己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该继承的份额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儿媳没有对公公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不影响前述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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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财产和房产有不同的继承划分。2、父母的兄弟姐妹和你的兄弟姐妹对你父母的父母的房产和你父母的房产有不同的财产继承划分。∴1、财产:你父母的父母的财产,你父母和你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无特殊约束条款(公正、遗嘱……包括但不仅限于此)下,享有平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的祖辈留下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你的父辈的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父辈之后是你这辈,然后是你的下一辈……以此类推,这是顺位。2、房产:你父辈的房产,你这辈的所有直系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个人没有权利独自处置房产。也就是说,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样拥有对你父辈房产的继承权。你们每个人的继承比例是相等的,没有多少之分。解决办法:1、在父辈或祖辈在世的时候建立特殊约束条款,这是最省事的办法。2、父辈或祖辈不在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3、继承人之间以相对廉价的代价购得对方的继承权(经济补偿)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4、平分。5、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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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继承。堂兄弟是你父亲兄弟的儿子,是你伯父或叔叔的孩子。堂兄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父母子女及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你同堂兄弟的关系均不在这两组继承人的行列,但是遗嘱继承除外。所以只有堂兄弟有遗嘱给你,你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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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儿媳和孙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析上面两个法条可以得出,作为儿媳和孙女是有权利主张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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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书面遗嘱不公证是有效的,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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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婚同居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同居造成的后果是以无合法婚姻为前提,在这样的前提下请求补偿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从法律上讲,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恋爱或同居者之间仍然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不像夫妻那样负有彼此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对于要求其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双方可以私下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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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子名字是老公的出意外去世,需要配偶和父母放弃继承后,才能过户到孩子名下。《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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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刚巧前段时间看了一个调解栏目,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媳妇赡养公婆是因为和她的儿子有婚姻关系,才会协助丈夫抚养父母的。当丈夫去世,他们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媳妇对公婆也就没有了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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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和孙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有,有权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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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泻药~你的这个问题需分以下情况:1.若该房产为女方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则该房产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若女方婚后的卖房款存于专用账户且未与其他财产混同,则该购房款仍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若卖房款与女方其他婚后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你若缺乏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官在无法查明的情况下很可能认定该购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2.若该房产为女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则该房产婚后还贷的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未看到具体的案件材料,了解具体案情,以上为我根据你所述进行的专业分析,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