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75 | 好评:126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370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6 | 好评:144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 | 好评:806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姚平
2023/4/27 17:21:03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
答您好,您可以申请异议
-
房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_开发商为什么怕12315投诉
房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_开发商为什么怕12315投诉
内容: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总的一句话按照合同执行就行了,法制社会,相信法律的公平!
威海
2022.09.20379人收看 -
答去问当地户政部门!
-
房地产纠纷到人民法院诉讼流程是怎样的_房产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纠纷到人民法院诉讼流程是怎样的_房产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威海
2022.10.17317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工程涉税都有什么问题
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工程涉税都有什么问题
内容: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然后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完成后再转让的,其扣除项目如下:(一)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三)房地产开发费用。(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五)加计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
威海
2022.11.3066人收看 -
房地产工程款拖欠严重(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
房地产工程款拖欠严重(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
内容:至此,完成了中断时效的证据锁链,对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证据全部取得,为恢复诉讼时效提供了法律证据,3、银行转帐法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帐记录,致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主张权利,同时又有回旋余地,我们采取下列措施:1)、由总公司致函相应分公司,主要内容是业主拖欠工程款经催讨无果,分公司就有义务责任催讨,在获取上述证据后,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本案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
威海
2023.03.08311人收看 -
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资质吗_开发商建房子需要哪些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资质吗_开发商建房子需要哪些许可证
内容:到各地方政府管辖权的办事大厅相关窗口先取要件清单,再按清单准备好相关要件后直接送窗口办理。房地产公司门槛低,主要是资金门槛和少许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数量。俄罗斯的开发企业据说是以施工企业设定准入门槛的。
威海
2022.09.16759人收看 -
房地产的9个特性_如何把房地产行业做好
房地产的9个特性_如何把房地产行业做好
内容:简而言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成功,要做到三点,那就是融便宜的资,拿便宜的地,盖好卖的房。
威海
2022.09.1652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9:54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房地产投诉最有效的方法)
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房地产投诉最有效的方法)
内容: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房产商投诉可以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如果涉及到房产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与房产商纠纷的问题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可以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威海
2022.12.092899人收看 -
2022/11/29 18:16:05
婚姻案件,当事人找律师,花钱,是购买幸福的,要么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要么开始一段幸福的婚姻。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男女生而不同,永远都存在差异。好的婚姻律师,会分析这个婚姻该不该离,什么时候离,怎么离,协议离还是诉讼离,离了以后怎么共同抚养孩子。看得远,才能走的远,才能走的幸福。 -
赵金保
2023/7/28 18:57:09
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子复本;(4)经公证机关有效公证、不利方当事人提供不出反证推翻的电子复本;(5)附加了可靠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电子复本;(6)满足法律另行规定或当事人专门约定的其他标准的电子复本。 针对录音证据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更为常见,下面的这两则案例,即是录音副本因经公证机关公证而被法院认定视为原件的情形。
- 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程序
- 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_需要什么 ...
- 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_离 ...
- 追尾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 房产继承人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 ...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 交通事故一根肋骨骨折怎么索赔
- 醉驾怎么处理
-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 女方净身出户还要给抚养费吗
- 房屋委托书怎么写/房屋委托公证 ...
- 女生法定年龄多大才能结婚
- 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
- 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 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_旷 ...
- 夫妻假离婚后老公与小三结婚房子 ...
-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的条件 ...
- 一楼赠送花园纠纷如何解决_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