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如何写

2022.09.22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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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如何写,拆迁房遗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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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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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一、农村房产转让给子女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_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___________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房屋赠与合同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第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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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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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时,原产权人去世的情况有两种,登记机关在为其办理权属登记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经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法定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产生的是债权,而债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同样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因而,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凭有效的继承证明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直接申请权属登记。扩展资料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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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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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逾期交付通知书有用,但通知书不得免除责任。卖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逾期时间的损失;买方可以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 对于房子延期交房怎么补偿

    对于房子延期交房怎么补偿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延期交房时,若双方未有其他约定,如房地产企业在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解除权应当在一年内行使,逾期则解除权消灭,开发商不交付房屋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对于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是如何约定,那首先购房者需要查阅购房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延期交付的条款,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规定。

    2024.03.08435人收看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协议的公证是无效的,房屋赠与协议公证的最根本问题就是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没有房产证,就不能明确这点,更不用说做房屋赠与协议公证。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房产赠与的流程一、亲属间的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最便宜,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如果办理赠予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有些地区还要求贤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事实上赠予未必比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如果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房产过户更划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话,就会涉及到5.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 房屋逾期交房怎么处理,房子逾期交房

    房屋逾期交房怎么处理,房子逾期交房

    内容:本文将探讨房屋逾期交房的情况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处理方法。文章将介绍逾期交房的法律依据、双方权益和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等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在面对房屋逾期交房问题时的法律权益和操作指南。

    2023.08.15463人收看
  • 房屋交付后未装修的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费。支付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入住时的法律义务。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不得以未装修等自身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收到交房通知后不收房,业主是否应承担物业费?

    收到交房通知后不收房,业主是否应承担物业费?

    内容:同年11月,双方正式办理了收楼手续,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交房之日起生效,后张某向物业公司支付了2021年整年的物业费,该约定对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张某应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之日起交纳物业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后,业主因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收房手续的,不影响物业费的收取,因物业公司是于2020年10月28日向张某购房时预留的电话发出收楼通知短信,所以张某应自该日起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张某则认为,案涉房屋实际于2021年11月交付,其向物业交纳的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的物业费属于多交纳,物业公司应予返还,市民购房后,物业公司发出收房通知,业主迟迟未办理收房手续,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2023.07.041039人收看
  • 商品房推迟交付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可以退房。业主可以发出书面通知,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通知达到3个月以上,业主可以行使终止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打官司必输无疑(开发商交房没有三书一证一表,怎么打官司)

    开发商打官司必输无疑(开发商交房没有三书一证一表,怎么打官司)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 不动产权 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 的期限。

    2024.01.10267人收看
  • 未支付房屋的业主不需要支付物业费,建设单位需要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早期物业服务合同支付房屋未支付的物业费。
  •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起诉不成功是什么原因?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起诉不成功是什么原因?

    内容:开发商未按约定日期(2013年4月30日)交付符合约定的商品房,王先生可按合同约定在逾期超过60日(2013年6月30日)起行使合同解除权,案情: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购房人起诉退房被驳回2012年11月,江苏的王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94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96平方米的房子,本案中,王先生的解除权发生之日为2013年6月30日,在对方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前行使解除权,但是其于2014年8月才诉至法院,已超过规定的1年时间,解除权已消灭,于是2014年8月王先生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判令开发商退还其购房款94万余元和逾期交付商品房违约金28万余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逾期超过60日的,王先生就有权解除合同。

    2023.07.0469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