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2022.07.21 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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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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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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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付违约金的,就不需要再赔偿损失了
  • 借款违约金多少合法(法院能否主动调低违约金)

    借款违约金多少合法(法院能否主动调低违约金)

    内容:在商事交易中,大家逐渐意识到订立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也对合同条款内容越来越重视。合同条款不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对瑕疵履约行为约定相应的对价,也即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违约追责方式即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2022.11.2921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2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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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无效能否主张违约责任_合同无效损失如何处理

    合同无效能否主张违约责任_合同无效损失如何处理

    内容:原则规定看似不复杂,但实践中的处理有时并非简单明了。一般来说,判断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需要综合考虑订立合同的动机与目的、具体条款的内容与细节,各个条款之间的内在关联与外在联系等因素。否则,生搬硬套上述规定,只会贻笑大方,无助于事实的判断与问题的解决。

    2022.09.1538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15 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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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他和解书已经签了,嗯,是不是咱们马上就可以强制执行他财产,哦,那肯定不是的啊,我告诉你什么样的情况下,你签了和解协议可以进入强制执行,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最终生效之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我们什么样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说我们双方之间达成一个合议,比如说你欠我钱,或者欠我工程款,咱们之间签了个还款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说写清了到底多少期,多少期,你分多少期还我,每一期给我多少钱,嗯,好,咱们双方都认可了,其实签完这个协议之后,如果你到期了没还怎么办?其实这个协议里面其实有很多的一个小技巧,比如说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约定到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一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产生违约了,我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呀,什么差旅费呀,保全费啊,诉讼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由违约方来承担。你这些都是可以在和解协议。

    或者是混合协议书中增加的一些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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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主张工程逾期违约金能否获得支持

    发包人主张工程逾期违约金能否获得支持

    内容:(2019)最高法民终1219号不支持发包人主张工程逾期违约金的理由:1.合同约定因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支付违约金,支持发包人主张工程逾期违约金的理由: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工期每拖后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处罚,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一,并承担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发包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工程未获得竣工备案证系由承包人的原因所致,故在承包人负责施工的主体工程均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内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发包人以专业工程未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内获得竣工备案证为由,主张赔偿资金投入利息损失和租金收入损失以及迟延交付违约金,不予支持。

    2023.06.29925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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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欠我13万,有20年了,要的话呢也给,那每次就给个三五千,不想忍了,现在就是目前来判断对方,他可能是有还款能力的,但是就是想看你自己想不想快速的去启动程序,一种是和解,所以我们能够接受的和解方式是什么样的,是一个月那还是两个月,还是在今年之内,只要他把剩下的钱还给我就可以了,这是一种方式。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比如说他现在欠你的是还有10万块钱,并且我们想把利息要进来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和对方进行沟通,看他有没有这个偿还的能力,好,如果有的话,我们签订还款协议,那还款协议里面你要约定什么呢?要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我约定了好几期,但凡有一期他没有按期的进行归还,那我所有未到期的一个债券全部加速到期,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约定什么呢?由于啊,对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呀,差旅费呀,律师费呀,保全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啊,都要求违约方来。

    来承担,所以这种金额不大的案件,建议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不建议走诉讼公诉,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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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能否与其他损害赔偿救济方式并存使用——违约金在不同时期的规定

    违约金能否与其他损害赔偿救济方式并存使用——违约金在不同时期的规定

    内容:原《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2.12.282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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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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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责任

    内容:合同建立在双方合意基础之上,当违约行为造成合意的信任基础丧失,无论哪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均是双方最好的解脱,促进利益的最大化。合法有效的合同应该遵守履行,但出现违约的插曲,会造成双方信任危机。此时守约方当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相应的解除权,但如守约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解除合同,按照现行规定就会出现合同僵局。如果在保证守约方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之下,违约方解除合同,不会对双方利益造成任何损失。

    2022.12.142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