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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业主拖欠物业费时,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业主限期交纳,但无权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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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面积又包括两个部分:套内建筑面积和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费,物业费应依据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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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没有按时交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但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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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开发商应将质量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环境卫生、生活秩序等提供管理与服务,对业主房屋质量的维修义务源于物业服务合同,不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不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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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也指出:“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你租的房子栏杆设置违反了上述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房东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民法通则》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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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而三层(含三层)以上则受《建筑法》的调整,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你施工的房屋是否要求承建人具有建筑从业资质,由房屋的楼层决定,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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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们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你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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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对于维修费用,你可要求房东承担,让其支付现金,或者从租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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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你购买的房屋面积误差比为3.76%,如果购房合同对面积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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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租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上述规定,你作为出租人可以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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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我国目前的实践来看,尽管购房人未获得所购房屋的产权,但实际上已经控制占有了房屋,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且已经办理入住手续的购房人将从物业服务中受益,物业公司要求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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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仍然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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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业主需要改变住宅用途,除应履行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业主要将住宅改为商用,必须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状况为前提,并征得邻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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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装修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其他业主可以要求其停止该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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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如果你们为女儿婚前购房,并登记于她一人名下,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女儿婚后为她购房,并登记于她一人名下,视为只对你女儿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你女儿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