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首先属于爹妈财产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各占50%老头先过世,先看老头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属于老头那一半财产,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假设老头爹妈都去世,只有老太太和三位子女在世继承,那么,老太太就有了62%左右份额,其他三位子女各占12%,。老太太书写遗嘱,指定一个孩子继承属于自己财产,那么,老太太的62%就有指定继承人继承,那位指定继承的子女,就有自己的12%,加上老太太的62%,合计74%,其他子女2位,各自拥有继承老头的12%左右,
  • 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房屋过户的,对委托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符合公证条件的,15天内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公证收费是有标准的。公证收费是依据所需要公证的性质、类别、价值等是有区别的,不可一概而论。一、证明法律(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四、提存公款,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按债务总额的0.3%收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等等,等等,……
  •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知道密码,直接取出银行卡:第一种就是在家里亲人去世不久之后,身份信息还没有被注销的时候,直接拿着他的身份证去ATM机把钱取出来,或者直接使用手机APP把钱转到其他账户上,算是十分方便的。但是执行此操作的前提就是亲属要知道已故亲人银行卡的支付密码。存折:还有一种情况是老人使用的是存折,但是家属也知道密码。这个时候需要携带已故亲人的身份证和取款本人的身份证件,到柜台输入取款密码进行取款,也就是我们平时进行的“代取款”操作。第二:不知密码,先看余额1.不知道死者银行卡账户里有多少钱这种情况需要首先明确账户中的存款金额,之后还要提供包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涉及的财产凭证(存单、有价证券)等等的证明。2.知道银行卡中大概有多少钱因为这笔钱在死者去世之后,可以定义为遗产,因此想要将其取出,最好有死者的遗嘱,有遗嘱的情况是最方便的,但是尽管如此,可能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继承手续费。第三:不知密码,没有遗嘱如果你是死者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只需要走相关程序即可。但是如果你并不是死者的唯一继承人,那么这笔钱在继承问题上可能会存在不小的争议,新闻上也经常会出现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家庭内部大打出手的情况。如果你并非死者的唯一继承人,依照法律上所公示的显示,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此后,银行凭借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对于死者账户的余额进行裁决处理。不光是银行卡账户,基金、股票的继承也是这样的。其实对于死者的财产分配中,银行卡、现金等直接体现数额的财产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一类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相当麻烦的。虽说不少人觉得立遗嘱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并且长远来看,当下的遗嘱也并不代表真正临终时的意愿。但是早立遗嘱,不断修改,对于后辈们未来处理家产还是比较方便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房产等,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
  • 父母在,无法过户;父母逝世,继承遗产过户。农村的房子,有三权: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永远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宅基地是集体提供给农户修建房屋,保障农户基本居住权的,如果农村父母还健在,他们如果将房产过户了,又没有房屋居住,不是要求村集体继续给土地建房?所以国家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建房!但是,作为遗产,子女有权利继承,包括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国家也规定,取得宅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存集体也没有权利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 在农村,土地是大家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资源,特别在改革开放前,大家都是寸土必争。如果遇到村里有新嫁入的女子或新生的婴儿,该马上分他土地吗?遇到去世的村民,该马上让他家退出土地吗?不知别的地方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我们村一直都是按照第一次分田里的规章来办事的。我家在湘南农村,村集体的土地一般都约定三十年重新划分一次。按当时村里的实际人口平均分配,因为丈量土地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一般都不轻易重新划分。我家五口人,可一直都只有三个人的土地,因为第一次分地时,我弟和我妹都还没有出生,特别是我妹到出嫁时在村里都没分到地。在没有进行第二次划分之前,你家的地一直稳定在那里,不会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但出现重大变化的,就得重新划分,如前年我们村一次性卖出了五十亩地,这补偿款不是归土地所有者,而且归村集体,村集体按现在的人头平分这补偿款,然后再重新按现在的人口划分地,多退少补。虽然现在种地收入很少,但土地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依然很珍贵,不管是已经在城里买房了的,还是长年在外打工的,都没有主动放弃自家土地的,因为自己的根在那里。
  • 农村宅基地确权虽然是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是可以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非户主外的人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国土部门可以把宅基地档案登记的家庭以及户口本的家庭都列为审批对象重新审批,如果本来就属于法律上的一个家庭,房子就是属于家庭共有的,这个家庭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决定房子对其来说是不是合法建筑。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虽然在原则是要求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是可以登记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的,如要登记非户主外的人也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进行,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享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县级国土局是承办单位),村委会无权确定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遗嘱继承。堂兄弟是你父亲兄弟的儿子,是你伯父或叔叔的孩子。堂兄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父母子女及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你同堂兄弟的关系均不在这两组继承人的行列,但是遗嘱继承除外。所以只有堂兄弟有遗嘱给你,你才能继承。
  • 先说清楚你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你说的是你兄弟的房子,你嫂子有没有继承权嘛?还是小叔子的房子,嫂子有没有继承权。继承权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种情况毫无疑问两人是夫妻关系属于第一继承权,肯定能分到而且能分到一半。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继承权是有的,但是轮不到她,配偶子女父母都没有才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嫂子第三顺位吧!不过这里面的关系得是事实关系,不是谈对象那种,而是领证的或者事实婚姻那种。
  • 你好,首先要看加班的理由,是不是生产需要特别紧迫的?一般情况下加班,需要经过职工同意,并且补偿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的
  • 你好,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你好,工龄计算到可以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 你好,这种情况,你先要收集好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只能到法院起诉
  • 这个可以先向劳动部门咨询,如果对方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