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53:47
立即咨询
今天下午到朝阳法院开一起合同纠纷的庭
这已经是我春节回来后开的第8个合同纠纷庭
作为企业发展顾问,开庭的时候,我脑子里面不仅想的是这个案子怎么打,更多的时候想的是为什么在企业经验管理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
总结下来,无非是三个环节没有做好
1、事前的调查和考虑缺失。要么合作的人不对,要么承诺的事情做不到
2、合同履行没有流程,没有权利义务的概念。在出现我方或对方违约情形时候,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3、出现问题爱拖,悬而不决。该终止不终止,该解除不解除,持续僵局,等到很多事情都熬成了被告才发现自己有理说不清
最后,给企业家们的提醒是:善用你的企业顾问,不要顾得上才问,顾不上就不问😄
-
答你好,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内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法律分析: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不得撤销,法律分析: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不得撤销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5:54:10
立即咨询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
答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押金一般不予退还。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承租人无故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或者因出租人违约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还押金。
-
内容: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收取定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5/3/8 20:01:36
立即咨询
🌟 捍卫权益,胜诉捷报 🌟
代理滨州某公司成功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
✅ 合同解除,全额追回30万元履约保证金;
✅ 利息支持,按LPR四倍计算逾期损失;
✅ 专业论证,精准锁定违约责任!
工程停工≠权益受损!天用律师以法律为盾,助企业高效止损、依法维权!
-
答劳动合同期间如果患病,应该有相应的医疗期,不可以患病开除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着仲裁诉讼
-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
答你好,如果到离家较远的地方上班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一致,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内容:民法典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律主观:一、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4)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
答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权益
-
内容: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解除权行使期限 ,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灭,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