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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面积又包括两个部分:套内建筑面积和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费,物业费应依据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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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对于维修费用,你可要求房东承担,让其支付现金,或者从租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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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介代为收取定金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有效条款,对卖方有约束力。如果卖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依法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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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处于租赁关系的存续期。在这期间,原房东将门面房卖给他人,不影响你们的租赁关系。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现房东在原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涨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你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现房东有权涨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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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此,闫某承包的土地依法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闫某只能使用、收益而无权处分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闫小某转让土地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也损害了闫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闫小某明知转让的土地为家庭承包耕地,仍以宅基地名义出卖,因此,该土地转让协议应为无效,孔某可以就闫小某非法转让承包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但不能根据协议要求闫某腾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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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拆除房屋为董某个人所有,小东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小东未征得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将其出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实行登记制度,而梁某与小东交易没有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未能核实房屋权属问题,构成重大过失,因此,梁某不应被认定为善意买受人,其与小东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梁某与小东合意对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买卖,然后拆除,出售旧料,侵犯了董某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依法应对董某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董某要求梁某与小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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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李晓行为定性争议的焦点诈骗罪还是贪污罪。综合本案案情,李晓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诈骗罪。理由是:(1)李晓并无“做大”拆迁补偿款,其索要的160万元属锦程公司所有的财产。(2)李晓向陈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陈陆误以为该款项非属锦程公司所有并基于这一错误认识,“自愿地”将该款项支付给李晓,李晓之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李晓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理由是:(1)如李晓作为陈陆贪污罪的共犯,前提是陈陆必须明知李晓索要的160万元归锦程公司所有。但因陈陆以为该款项不归锦程公司所有,不能认定两人有贪污锦程公司财产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贪污罪。(2)如李晓虚构事实“做大了”拆迁补偿款,则其索要的160万元属拆迁补偿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之国有资产,但李晓并非该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具备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亦不能认定为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