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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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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后、60后、70后创一代的课题,他们的企业正面临着传承和交班的困惑。
仅从财富传承的角度讲,富不过三代几乎成了中国人的宿命。那么基业或企业呢?至少中国大陆的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50后、60后、70后的创一代正面临这样的尴尬,他们的儿女大都经历过很好的教育,却有很多都看不上父辈辛苦创下的基业,企业正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创一代们不得不在自己创立的事业舞台上苦苦支撑,至今都未能享受到事业和财富带来的天伦之乐。
A企业,曾经是行业的奠基者,后来者早已经远远走在了前面,而自己的企业因理念老化、团队老化、机制老化而后继乏力,但接力棒怎么都交不出去,……;
B企业,创业者曾经是行业的领头羊,但儿女留学归来立志要成为第一代,而不愿意活在富二代的光环下,……。
C企业,儿子还在美国的大学读大二,老板去年刚刚做完手术的第三天,就回到工作岗位上了,因为企业一天都离不开他,……。
世界上有一种蝴蝶,叫帝王蝶,可能是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蝴蝶,体重不过6克重。
成就其美名不仅因为它的美丽,更因为它的迁徙,它是世界上唯一的迁徙性的蝴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迁徙必须经过四代的接力才可能完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了,财富的传承必须借助完善的信托机制,才可能富过三代;而基业的传承,不仅仅财富传承那么简单,需要像帝王蝶那样基因式安排来完成一代又一代的接力。这个基因从哪里来?
日本企业传承中“基因式的安排”包括:1、厂训、家规+坚守;2、有儿传儿,无儿传婿,无儿无女立子以传;3、固守本业,精益求精,持续改良。从日本企业的传承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血缘关系当作传承的法宝,尤其是以立子以传为代表,同时也不难看出他们的传承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
日本的经验无法照搬中国来,因为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然还在,但根基早已经动摇了。加之我们国家还远没有建立起西方社会那样的外部保障机制和体系,却也无法跳出以人为本的传承脉络,唯一可以做的功课就是团队的传承,关键是核心团队的传承。联想、阿里和万科的成功之处,其实都是核心团队的传承。
我们团队的《企业结构治理》体系和课程,重中之重的是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把传统文化的经脉和现代企业结构融为一体,把核心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当作如生命的传承一样重要。为企业的基业长青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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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子回家看病的儿子被单位开除一般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有权制度单位的规章制度,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按照规定程序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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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票代持协议借款合法吗,朋友以股票代持协议借款160万怎么要回
内容:看到《说明》中的描述,天用律师向金辉专业分析:首先,他和大力都认为是一份代持股协议,但实际上内容中记载的是有借款和还款的内容,也有共同投资股票的内容,而代持股指的是&ldquo,接下来办案律师通过和大力聊公司、股权、投资等话题,一步一步把对方引到了他所谓的帮金辉代持股票一事上,大力说做生意有挣有赔,说自己赔了900多万元,2015年3月30日、5月8日、5月20日,金辉通过中国银行账户分别转至大力个人账户298万元、100万元、16.8万元,用大力的个人股票账户分别购买3支股票,盈利后由于此资金因A公司业务发展使用未转回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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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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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未规定女性年满50岁必须退休。客户在申领失业救济金时,仅因年龄因素被要求申请退休,而相关部门未依法对其干部身份进行审查,便径行作出处理,违反了法定程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客户不得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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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父母卖的房子完全属于自己,不需要。如果有子女份额,要区分情况。完全属于父母的房子如果房子完全属于父母自己,即房产证上写的只有父母名字,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房子是属于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个人完全有自主处置权利。那么在出售的时候,完全由父母自己做主即可,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如果房子有子女“份额”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这里的“份额”加了个引号,后面解释。可能会有几种情况:情况(一):房本上有子女的名字,且房本上的“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意味着孩子、父母在房产中的份额是均分的。那么,任何一方都没有单独处置的权利,必须要所有产权人同意,房子才能够处置。情况(二):房本上有子女的名字,且房本上的“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子女在房子中的份额低于1/3,那么父母卖房也不需要征求子女同意,可以出售。但是出售之后,要将子女所占的份额部分售房款给子女。如果子女在房子中的份额高于1/3,那么父母就不能单独处置房产,必须征求子女同意方可。情况(三):房本上只有父母名字,但是是子女出钱买房。这种情况就是为什么之前在“份额”上加引号的原因,俗话说的“借名买房”,子女“借”了父母的名义买房,或者子女“孝敬”给老人的房子。房子的产权人依然是父母,父母依然有单独处置房子的权利,可以不征求子女意见。但是从“情”的角度,父母需要照顾到子女的情绪,我的建议是需要征求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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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可以让其儿子偿还吗,债务人去世如何收回欠款
内容:双方和解实现双赢本案迅速成立专案组,天用律师经对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专业分析:本案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但因崔先生不掌握其妹妹崔小芳的死亡证明等信息,导致无法立案,天用律师通过法、理、情多个层面的有效沟通,最终在法官积极释法、双方亲情犹在的多种因素合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刘某支付崔先生全部款项,当事人债权得到偿还,原本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借款人所面对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也可能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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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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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相约共度余生,离婚也可以是两个人各自开启新的人生。🙏🙏🙏作为一个执业十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遇到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每个人的认知和境遇不同,对婚姻的理解也各有不同。有的人为温暖我们的岁月而来,有的人为带给我们伤痛而来。☹?☹?☹?
这些年收到客户的每一面锦旗,背后都代表了不同的故事,或悲伤或激愤或感慨,他们或她们在婚姻的殿堂中跌跌撞撞,有的身心俱疲,有的遍体鳞伤。当客户精挑细选最终委托了我们,寄希望于我们带她们走出婚姻的阴霾和泥泞,而我们作为专业的婚家律师,一定不负重托尽心尽责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每当案件圆满解决,客户精心定制的锦旗,那一句句情真意切的话语,表达了他们真诚的感谢和对我们律师专业的认可。客户对我们说:有勇有谋、有胆有略;铁肩担道义,巾帼解讼忧;我们是她们的希望之光,照亮了她们前行的道路。每当此时,我们为自己的律师职业深感自豪和欣慰,办案过程中所遭遇的辛苦与心酸全都烟消云散,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全部都值得。用我千方百计,解您千愁万绪!元甲律师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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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那么,能不能胜任工作该由谁说了算呢?每个单位对员工的能力要求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也不是由企业老板说了算的。一般情况下,单位都有一个员工考核制度或者工作规章,这是由职工代表通过讨论后才制定出来的。因此,还是相对公正的。根据陈先生目前的处境,应有两条解决途径——一是劝说、协调。陈先生可以与企业交涉,双方都心平气和地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如果陈先生还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做下去,那么选择这条途径会比较好。二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之后,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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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最新的相关规定,目前合法的、为人民法院所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数额为:合同成立时有所约定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4、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月利率不超过2%,比如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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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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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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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提问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站不住脚。那不光是前妻的孩子,也是你丈夫的孩子,和你们生的孩子一样都是你丈夫的亲生骨肉,一样平等地拥有对你丈夫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无论大人之间曾经有什么恩怨纠葛,孩子是无辜的。作为后妈的你跟前妻的孩子没有感情,心里有疙瘩,这个很正常,你可以不关心不管前妻的孩子,但你不能让你丈夫也不管前妻的孩子,不能阻止你丈夫履行做父亲的应尽义务,更不能去刻意伤害前妻的孩子,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和底线。在你决定要当后妈的时候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要面对的是一个特殊家庭,应该用包容的心态来面对你丈夫的过去和之前孩子,而不是像个母鸡一样只护着自己的孩子,一面对前妻的孩子就是战斗状态,一副刻薄后妈样。没有人会告诉你怎么去剥夺一个孩子法定的继承权,你只会收获骂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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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知道被告的姓名、银行卡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账号所在银行营业厅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但各地的机构要求不同,有的允许律师或者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调取,有的甚至仅允许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调取,3.知道被告的姓名、电话号码在对方电话号码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手机号所属通讯公司的通讯营业厅,例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2.知道被告的姓名、现住址现在一般居住会进行网格登记,掌握被告的居住信息有时候更有便于诉讼,比如被告户籍在外省,但是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原告也在深圳,通过查询居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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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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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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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给你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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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或者股东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这种情形,一般情况下,可以列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被告,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出现这种情况,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公司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当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可直接列股东为被告,当然,为稳妥起见,也可以先到工商登记部门调取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内档材料,查阅公司注销登记是否经过清算,如果没有清算的,则看是否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办理注销时对公司债务的清偿作出承诺,此外,如果公司是清算过的,则可查看是否存在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报告是否存在虚假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