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肢体残疾如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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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8-04 643人收看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四、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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