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泡水车属于重大事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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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在本案中,林奇与张英的31万元债务发生在林奇与王倩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为张英在借钱给林奇时,明知林奇是为了给王倩支付离婚补偿款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法院认定此债务为林奇的个人债务,张英无权要求王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张英将林奇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因林奇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该转账款系张英自愿给付王倩离婚的补偿款,基于夫妻关系,应对此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该协助合意自 2015年初即已产生,显然张英是明知林奇使用该钱款并非用于与王倩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张英要求王倩参与还款显然不当。
2024.04.25492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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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工程预付款是否属于借款
收取工程预付款是否属于借款
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预付款是一种常见的资金安排方式,它能够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然而,关于收取工程预付款是否属于借款的问题,却常常引起争议。本文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预付款与借款之间的界定,以帮助读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做出明智的判断。
2024.04.01585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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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暂停是否属于可索赔工期
工程暂停是否属于可索赔工期
内容:工程停工后,监理公司不能索赔,工程停工应当由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向对方索赔。如果是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4.03.26168人收看 -
答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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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内容:
2024.03.26588人收看 -
答是的,私人放贷一分五利息属于高利贷。如果被起诉,银行在判决中会要求变卖房产作为赔偿,但是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也不一定都会要求变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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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20年了财产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20年了财产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
2024.03.25772人收看 -
答需要以下过户流程: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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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因为军人的转业费是按照参军时间计算的,有可能参军的时候已经结婚了,那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案例分析:军人退役时所得的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夫妻生活中,对于军人一方获得的复员转业费,除非双方有事先的书面约定,否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依法享有部分的分配权。
2024.03.20603人收看 -
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拆迁款的一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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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内一方所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财产归属的文件,可以约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内,一方按照法定继承所得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中,如一方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3.15963人收看 -
答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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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案例退款(健身房退款属于什么合同纠纷)
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案例退款(健身房退款属于什么合同纠纷)
内容:由于新的服务地点离李先生的家很远,李先生向健身房要求退款,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李先生向法院提出上诉,健身房未使用可以全额退款吗法律主观: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ldquo,如果健身房单方面改变服务地点,消费者能否要求退款,健身房擅自改变服务场所,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健身房在收取相关费用后,以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将服务地点的变更告知消费者,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谈判失败,消费者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健身房退还费用。
2024.01.311022人收看 -
答腾房纠纷的案由通常是返还原物纠纷,但案由需要根据纠纷发生的原因和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二、案由能否成为判决依据案由不能成为判决依据。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审理民事案件,对诉讼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出的判定。案由在民事审判规范化的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民事案件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案由具有高度概括性,而具体案件的审理需要依据清楚的事实和证据并通过正确的适用法律论证出判决的结果,不能凭借案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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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和借款人有债务纠纷(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属于什么纠纷)
担保人和借款人有债务纠纷(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属于什么纠纷)
内容: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承担什么责任假设贷款人为A,担保人为B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1)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2)如果你们约定&ldquo,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要你还款的要求)(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4.01.31726人收看 -
答法律上规定,原则上孩子的姓应当跟随父母,但也可以随奶奶的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法律解释”,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扩展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上述规定的含义,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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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容:综上所述,婚后存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只有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协议,并且去公证,才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024.01.3072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