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辞退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邢颖律师 2023.01.03231人收看
导读:
【法问】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被辞退 单位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相关法律已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在实务中,存在着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等原因,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有些地区是按照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时间节点,来认定劳动合同是否终止;有些地区则按照劳动者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来认定。

如果您所在地区趋向于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时间节点来认定,那么您由于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在一些地区,劳动者甚至还可以主张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相关法律已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您所在地区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时间节点,来认定劳动合同是否终止,那么即便您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要达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都终止了。在此情况下,因退休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者需留意的是,如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是有时效规定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认为自己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应及时主张权利。

前文所述,有一些地区按照退休年龄来认定终止劳动关系的,会驳回仲裁申请,届时劳动者可持仲裁驳回的材料,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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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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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该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 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辞退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辞退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法问】超龄无社保劳动者被辞退 单位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相关法律已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1.03231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4/15 1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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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 你好,试用期如果非法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补偿,你需要了解对方解除的原因是不是因为非法。
  •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的情形)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的情形)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立法的本意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因此,劳动者们要知法、学法、懂法,维护自己在职场的合法权益。

    2022.12.271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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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条款并未区分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谁,只要出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折算并支付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其次,法律并未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必须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相反却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劳动者未主动申请休年假并不等于他放弃了休年休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应休年休假天数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年假工资。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及其标准_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形及其标准_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内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2022.12.1510人收看
  • 王熙

    2022/12/3 19: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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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用律所锦旗🚩 【仅用21天结案,帮助委托人解决困境】 🎖委托人工作11年的单位,突然通知他被辞退,无奈委托天用律所。 🎖天用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准备证据,助其拿回11年的经济补偿金。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与张某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况且支付给张某的小时工资也未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虽然是公司提出不愿与张某续签合同的,但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_劳动者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_劳动者自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内容:劳动者要想获得经济补偿金,还要在程序上满足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被公司收到!也就是要依法送达给公司,并且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2022.09.219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2/11/30 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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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王某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已超过了法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时间,显然,这段时间双方签订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应是无效的,王某应享受与全日制职工一样的待遇。因单位原因被辞退,公司应给予张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 新劳动法第40条规定 _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新劳动法第40条规定 _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内容:那么今天就《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并且就这些情形如何理解,为大家做一下简要介绍。

    2022.12.0227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