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没给员工一份,用人单位要怎么赔偿_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合同 怎么办?

导读:
签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是一式两份,一份公司保管,一份员工自己保管,但是有很多的公司劳动合同都留着,一份都不给员工,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中小企业,是为了避免风险。
不给员工的原因是什么?
之所以不给员工说白了就是为了规避风险,因为劳动合同说有很多的条款要么是霸王条款,要么是不合理的,要么就是让员工草草看一下,合同是什么内容压根不知道。
与员工签完合同以后全部由公司保存,就是不想员工手里留着公司的把柄;我在上家公司还有这家公司规模都不大,老板给我的要求就是合同都是由公司保管,虽然自己知道是不合理的,也提醒过老板,但是我也就是个打工的,没办法,听从命令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不在意这个,因为出来上班的都是为了找份靠谱的工作好好挣钱,也相信公司不会坑自己,当然了,虽然有的公司确实合同中很多的条款是不合理的,属于霸王条款,像我现在的公司,合同中规定的很多的条款都是没有必要的,跟我们的很多的岗位都没有关系,但是用老板的话说“我是为了防小人,不是为了防君子”,所以让所有人签一样的合同,目前为止,没有人提出异议,因为只要是来上班的,都是想正儿八经挣钱的,也不会主动找公司的什么事。
但是有一些情况是需要注意的
1、如果自己岗位变动,薪资待遇相应的做出调整,一般情况下人事部会提醒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认识不提醒,自己也要在意这件事情,不要一旦产生劳动纠纷了,自己的合同还是以前的,你就被动多了。
2、我们发现有很多的公司在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好多的信息都是空着的,尤其是薪资待遇还有试用期、合同时间等等重要的信息,之所以空着肯定是有内幕的,一般情况下,会把薪资待遇填的比较低,低于你实际的工资,最好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让人事将空着的信息都填好,你再签乙方的信息,比较保险一些。
3、如果公司就是这么个不成文的规定,合同就是由公司保存归档,不给员工,那也别直接采取硬性措施,非要要,不给就不干了,毕竟如果工作机会好,之前也确认过公司却是是靠谱的,只是老板就是这么小心眼的人,没必要因为这件事情丢了一个工作机会。
4、但是,凡是不给合同的公司肯定多多少少都是有猫腻的,在平时注意积累一些公司不合法的证据,尤其是牵扯到自身利益的,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自己能拿得出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重点。
签了劳动合同但没给员工一份,用人单位要怎么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一份,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由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实践中,一些企业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的情况,以此限制员工的权利,这一行为属于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不将已签订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一份,应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一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企业未将已签订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劳动监察部门会核查事实,企业存在未给劳动合同文本员工的,责任其限期改正,改正期限一般7天左右,企业逾期拒不改正,可能面劳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二是对员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当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因企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赔偿员工损失有:
1、造成员工资收入损害的;
2、造成员工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
3、造成员工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
在实践中,虽然有这些应当赔偿的责任,但实际员工很难拿到。因为举证太难!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一但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能有效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因此,别被企业以所谓“保管”名义,而导致自己手中没有劳动合同。
除非员工能证明该行为给他造成损害,否则不需要赔偿。员工也不需要过于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无法维权。
一、用人单位只在法定范围内给员工赔偿,具体情形包括:
1,用工之日起超过30天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满30天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依法或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有不交社保,克扣(含未及时发放)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强迫劳动,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上面需要支付赔偿(补偿)的情形。
二、员工不必担心没有劳动合同无法维权。
1,劳动仲裁中,对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依法由用人单位举证,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员工不要签订空白合同,对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地点,工资报酬等重要事项,签字前要填写清楚。
3,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拍照留存。
4,工服,工牌,工资发放记录,日常工作资料,社保情况等都是认定劳动合同的依据,没有劳动合同一样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三、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全,或者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员工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员工,用人单位要赔偿吗?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却不给员工单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很对单位都存在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现象,一般是劳动者签完字以后就直接取回,也有的甚至只让劳动者在签字处签字而不让劳动者知晓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绝对是违法行为,不利于劳动者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制裁这类违法行为,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因为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在劳动者一方,劳动者必须证明损失和损失与未提供劳动合同时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生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有些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各种借口拒绝把劳动合同交给员工,而是都由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对于这种现象,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保管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纠正错误。
至于用人单位不把劳动合同交还劳动者的错误,目前法律尚未明确惩罚措施,无法主张经济赔偿。
我们经常会碰到,去单位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主动给员工一份!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明显是违法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用工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一式两份,员工必须要有一份的!
尤其是那些私企,签完合同,基本上不会主动交给员工!这个时候员工就有权要求公司把合同发放到手!劳动合同法第81条,有规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到劳动者手上,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整改,如果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假如能够充分举证的,公司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很明显公司签完劳动合同,不交付给员工一份是违法的!
既然已经违法了,为什么还有公司,把两份合同都收回去,不交给员工呢?
原因很简单,公司就是为了,规避用工风险,万一产生劳动纠纷,员工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举证。劳动合同是员工最重要的证据,个人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一切都是照合同办事。员工没有合同,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员工任何的诉求都无法实现!
很多公司,尤其是私营小企业,在用工形式上就不会那么正规!恶意延长时间,加班没有加班费,有也是很少的一部分!克扣工资,等等像这些有损员工利益的行为,如果员工想要举报投诉,没有劳动合同是很困难的!
就算员工与公司撕破脸,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也是最有利的证据。作为员工,手上没有合同,就增加了申诉的难度!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该怎么办?
其实只要公司照常发工资,该有的福利都到位,那么劳动合同,在公司那里保管也是一样!但是就怕公司有小动作,会有一些违法的行为,那么这个时候员工就很容易吃亏!
员工发现苗头不对,就应该注意保留证据!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保留其他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打款的流水,提前录音,这些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付给员工一份,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是没有赔偿这么一说!因为不给员工劳动合同,也不一定会让员工造成损失,因此你也很难举证。如果发现公司有违法的行为,一定要记得保留证据,这才是重点!即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其他证据也能证明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公司各持一份!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其次签了劳动合同和没给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如果公司没签的话是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差额的!但是签了没给,一般是不用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公司应该履行的强制性义务!
一、公司玩的套路一般是这样的!
1、公司在入职时会给空白合同给员工签,在员工签完后,公司以需要盖章为由,将劳动合同收回后,就各种理由不给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说,只要公司正常发工资,也就不会去纠结。
2、虽然公司不给员工发一份劳动合同,但会让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这样能证明有签劳动合同,还能证明员工签收了劳动合同。(虽然实际没发)
二、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这样的!
1、员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就少了一个劳动仲裁的有力证据。但员工同时在劳动合同签手表上签字了,从证据上看,员工实际有签收了一份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可以说:“劳动合同有签且已经给了员工一份,员工现在没有,那是员工自己弄丢了,不属于公司的责任。”
2、在上面的基础上,公司给员工签空白合同,更是为了规避后期的劳动争议风险。万一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空白合同上填上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员工也没办法证明,导致被动。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要怎么赔偿?
一、如果公司给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同时让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签收表。那么从证据上看,公司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所以很难判定是违规或需要赔偿。
二、如果公司没有让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手表上签字,公司应该有怎样的赔偿?
这个分两个部分,首先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要求公司将劳动合同给员工一份;如果因此给员工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员工很难证明公司这种行为对自己造成的损害,所以基本上很难拿到赔偿。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公司让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后,又不给员工一份的原因。因为风险太小了。
碰到公司的这种做法,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入职后碰到公司这样做,我们就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一、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时候影响最大的几点:劳动关系、入职日期、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其他条款。
二、劳动关系:这一块证明的材料有很多,这里就不多说。
三、入职日期:这个通过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和其他材料也能证明。
四、岗位:这个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能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材料。
五、工作地点:这个和岗位一样,可以收集到。
六、工资:工资转账流水、工资条、收入证明等等。
七、其他条款,一般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问题也不大。
总的来说,碰到签了劳动弄个合同,但不给员工一份的公司,就要做好后期发生劳动争议的准备。因为公司这样做,等于是提前做好预防的准备了。所以我们也要提前做好证据收集的准备。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未将合同文本交给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如已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劳动合同文本并不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唯一要件,员工可以结合考勤表、工资条、入职表、工作证、工作服、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已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一份,这个行为本身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就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一事,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部门会责令企业改正。
3.如果员工因为企业该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向企业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