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吗

于海明律师 2023.11.08587人收看
导读:
股东一般只能转让而无法退股,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3、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

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通过按时偿还债务的方式成为公司债权人。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限制。

论述股东债权人公司之间的关系?

1、股东和债权人的关系: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独立,他们在公司的经营中各自享有权益和承担风险,不存在直接的权利或义务关系。

2、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着所有权的性质,反映着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关系,企业同其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这主要指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3、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股权没有期限。

4、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

在公司做债权人还是股东比较好一点?

债权人风险小,回报低;股东风险大,回报高。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如下: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股东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债权人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

针对补充:单独就一个确定事项而言,不是必然判断股东利润更大,还是债权人利益更大的。

但在公司财务问题上,债权人通常比股东更关注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财务状况,因为债权人的利益与公司的财务状况息息相关。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股东和债权人的区别如下:权力不同。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退股方式不同。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决策权力不同。

2、股东和债权人的区别是,股东是向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的人,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可以成为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人员;而债权人是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与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一般是公司的外部人员。

3、义务主体不同股东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债权人的义务主体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内容不同股权的内容除自益权外,还包括共益权,内容丰富,股东可以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公司事务。

4、股东与债权人的区别: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而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一般只能转让而无法退股,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而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

6、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股东和债权人的区别如下:权力不同。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退股方式不同。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决策权力不同。

公司治理层面不同一般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成为合伙人。而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成为股东。

股东和债权人的区别是,股东是向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的人,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可以成为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人员;而债权人是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与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一般是公司的外部人员。

股东权和债权的区别如下:义务主体不同股东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债权人的义务主体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内容不同股权的内容除自益权外,还包括共益权,内容丰富,股东可以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公司事务。

股东是债权人吗

1、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如下: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股东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债权人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

2、法律分析:股东不是公司的债权人,而是公司的所有权人。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3、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退股方式不同。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决策权力不同。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期限不同。

4、公司、股东和公司之外的债权人是企业法律上的三个主要利益相关者,其关系如下: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票获得公司的所有权,并在公司管理中享有一定的权力和利益。

5、股东是向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的人;而债权人是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与公司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既是股东又是抵押债权还有优先权吗?

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股份公司股份一般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场外交易,一般不是按照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的结果转让股份,而是按照报价系统的价格机制进行匹配后即达成股份转让的交易,在实践中,大部分股份公司都不支持股东优先购买。

 

抵押权人行使 优先受偿权 ,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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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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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3010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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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2132人收看
  • 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佳佳公司与食品加工厂签订的食品销售合同有效成立,食品加工厂履行了交货义务,佳佳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蒋某、宋某作为佳佳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在组建、注册、运营公司过程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且没有履行全面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蒋某、宋某应当对佳佳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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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28人收看
  • 股东在没有滥用公司法人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无须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也不能要求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当然,股东没有按照认缴数额完成出资的,在其认缴义务范围内,补足差额部分,该部分出资为公司资产,应用于对外还债。不过,补足差额的行为性质属于股东完成出资义务,而不是以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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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83人收看
  •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担保财产,是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必要法律要件,股东来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就构成“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出资,并且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可以要求天同公司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贵公司的未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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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38人收看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注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多项规定,你只提供了一个身份证,没有以任何形式出资,也没有参与任何经营,你是否可以作为H公司的正式股东是值得怀疑的。H以公司的名义收下别人的30万元矿石供货款,却没有将这个情况告诉所有股东,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司法》第36条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H后来将30万元转成其个人的借贷,符合《合同法》关于债权债务可以合法转让的规定,至此,这笔债务就已经与公司和公司的其余股东没有关系了,属于H的个人借贷,你无须承担连带债务的责任。
  •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模板 _董事会股东决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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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出席,并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2022.12.261人收看
  • 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要有入股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个意思表示要有具体的行为体现,比如,要约定并熟悉公司设立前关于投资约定的内部协议、签署相关章程;要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出资除了现金,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书上应该载明诸如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内容。如此,你就可以证实成为公司的股东了。
  • 公司欠债,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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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022.12.0117人收看
  • 出资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侵权行为诉讼,要求公司进行归还、补偿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确有受益,法院则会判定出资者有权获得归还或补偿。如果一个公司的股东出资但没有显示占股份额并且没有签署代持股份协议,那么在有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决。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法院可能会采用一些因素,如出资额、出资时间等来决定每个股东的股份。因此,建议在出资时签署明确的协议,以确保每个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 父亲不在了,债务会落到妻女身上吗_去世的是公司股东,股权可以继承吗?

    父亲不在了,债务会落到妻女身上吗_去世的是公司股东,股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2.12.2610人收看
  • 你好,需要调查并查看案卷具体性质。你好,建议来律所详细咨询为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及其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 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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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清算义务人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系基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该条款规定的前提是公司依法可以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清算义务人有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15日也就是法定的启动清算期间,若清算义务人在此期间未能启动清算程序,应视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在公司出现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公司法》第18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是债权人向清算义务人(注: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系公司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主张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

    2023.07.07591人收看
  • 龚某能否要求公司直接向其支付红利,关键在于其是否是公司法律上股东。只有公司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在赢利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分红,在亏损的情况下直接承担亏损。具体到本案,只有胡某才是公司的正式股东,龚某只是胡某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可以称为“股名股东”,但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就其通过胡某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关于代位权的规定,以自己名义就其对胡的债权向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在胜诉后要求公司在自己权利范围内支付红利。
  •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区别,法人与股东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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