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是否能设定担保条款

毋磊颖律师 2023.11.14362人收看
导读:
如何有效设定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的担保条款明确担保方式:在协议中明确担保方式,无论是抵押、质押、保证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都需要明确约定,在签订协议时需要充分了解各种担保方式的特点和风险,明确约定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各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需要约定担保期限的起止时间,确保在借款期限内实现担保权,案例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以车辆抵押作为担保,并明确了抵押物价值和抵押期限为一年。

公司借款协议中可以不设担保吗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是能够设定担保条款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此公司之间可以协商在借款协议中订立担保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向个人的借款合同,里面的担保条款有效吗

公司向个人的借款合同,里面的担保条款有效吗?

只要这份合同合法合规,按法定的程序签订,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

担保公司一般会同反担保人签订不可撤销法的个人保证责任合同。假设担保公司替你偿贷,那么担保公司就有权向你追索。

二、公司贷款个人担保有效吗

公司贷款个人担保有效。个人可以作为担保人为个人或者是公司等法人组织担保,但是个人需要满足有稳定、正常的收入,有一定偿还债务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相反,公司为个人贷款担保则受限,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公司贷款叫自己担保需要怎么办?

不能担保,因为如果后续公司没有能力偿还,你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

四、个人贷款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吗

个人贷款不能找担保公司再担保。

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本公司虽免除连带清算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388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规定,董事、经利用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或者其他个人债务被视为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应当:,除非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否则债权人应当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之间借款如何办理担保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二)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企业与公民之间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的规定,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对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借贷效力进一步做了明确和细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与公民之间以借贷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发放贷款,也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四)无效企业借贷行为的法律后果

1、对借贷本金应予归还出借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的规定,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全额返还给出借方。《合同法》就合同无效的后果也有详细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应返还原物或资金,缔约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2、对借款利息予以收缴并处以相应罚款。迟延归还本金的,借款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的规定,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予保护,应予收缴,并对借款人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的规定,企业违规借贷的,出借方有可能受到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十二条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可能处以所取得利息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或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出借人有可能丧失担保利益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方是重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一旦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出借人将无法获得或获得的担保利益将会大打折扣,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本金的情况下,出借人在一定程度上将丧失收回本金的保证。

 

4、企业借贷无效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如果企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牟利或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中设定担保条款的法律依据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可以设定担保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担保事项,只要这些担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中设定担保条款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设定担保条款时,首先要确定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质押和保证是常见的担保方式。在选择担保方式时,需要考虑借款用途、借款期限等因素。例如,对于长期借款,抵押和质押可能更为合适;对于短期借款,保证可能更为便捷。

案例

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以车辆抵押作为担保,并明确了抵押物价值和抵押期限为一年。但双方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后因丙公司未按时还款,丁公司起诉要求丙公司归还本金及利息,并要求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弥补损失。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因此丁公司的诉求部分成立,判决丙公司归还本金及利息,并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弥补部分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债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如何有效设定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的担保条款

明确担保方式:在协议中明确担保方式,无论是抵押、质押、保证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都需要明确约定。同时,需要了解各种担保方式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确保担保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详细约定担保范围:在协议中需要详细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此外,还需要约定担保金额的上限,避免出现担保金额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情况。

合理设定担保期限:在协议中需要合理设定担保期限,考虑到借款期限和风险等因素。同时,需要约定担保期限的起止时间,确保在借款期限内实现担保权。

重视登记和公示要求:对于抵押、质押等需要登记和公示的担保方式,需要重视相关要求。在协议中需要明确登记和公示的程序和责任方,确保担保权的合法性和优先性。

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在协议中需要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的违约金、罚息等。同时,需要约定借款方和担保方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确保各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在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设定担保条款可以有效保障借款方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条款的设定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和风险等因素。在签订协议时需要充分了解各种担保方式的特点和风险,明确约定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各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登记和公示要求,确保担保权的合法性和优先性。最后,如果发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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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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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这个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公司迟到罚款合法吗/上班迟到罚款是否违法

    公司迟到罚款合法吗/上班迟到罚款是否违法

    内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1.1019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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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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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你好按照婚姻法规定,一般结婚为七天假,晚婚资格的话是十五天
  • 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都包含什么_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都包含什么_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内容:诉前财产保全首先要求所涉案件争议纠纷类型具有财产性质,必须具有给付内容(举个例子,人身名誉之争就不可以);其次强调紧急性,当被保全的财产因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时,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22.12.273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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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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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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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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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123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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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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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 主要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真实有效,公司无权不报销
  •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内容:如果遇到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那么担保人可以选择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如果借款人部不还款,那么担保人是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担保人帮借款人代还了欠款,那么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借款人尽快将担保人偿还的欠款归还给担保人。

    2023.05.0541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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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这个没什么复杂的,你们要是觉得调解给出的金额不满意,那就不接受调解的方案,直接要求法官正常审理,正常判就可以了。
  • 个人向公司借款怎么写借条

    个人向公司借款怎么写借条

    内容:个人向公司借款怎么写借条: 首先应当包括普通借条的所有内容,包括:出借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同时应当主要注明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并注意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如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有可能会按照其个人借款处理。

    2023.05.181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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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你好,应当由保险公司优先赔偿,保险公司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 协议过户是否有法律效力

    协议过户是否有法律效力

    内容:如果车辆是按照正常手续去办理过户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车辆过户是需要登记的,未登记的没有法律效力,协议过户有什么坏处对于买卖车辆选择协议过户而不办理正常过户手续,都是有原因的,协议过户就是买卖双方自己签订的车辆所有权转移协议,签字画押之后即代表交易完成,车辆的归属权已归买方所有,车辆后续出现的任何问题也需买方所承担与卖方无关,协议过户和直接过户有什么区别协议过户和提档过户的区别:车辆提档是指在买二手车的时候,二手的车辆进行过户时,把车的档案从当地车管所拿迁出来,迁入指定新的落档地区和所有人,此提档一经指定很难变更。

    2023.06.08217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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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 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条款,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通过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条款才发生效力,双方可依据约定的内容分割财产。如未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在诉讼中没有离婚的,财产分割条款未生效。
  • 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 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不论双方出于何种目的,只要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即实际解除了婚姻关系,自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该离婚协议即已生效,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2023.05.316人收看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财产未交付给受赠人或者未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条款。或者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 劳动者与公司私下协商工伤赔偿是否合法?

    劳动者与公司私下协商工伤赔偿是否合法?

    内容:经市理,法院认为,彩印公司与章某签订协议时,章某的伤情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章某对其可得赔偿款数额尚不明知,彩印公司不服仲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双方就受伤一事在2012年5月10日达成协议,该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的体现协议是章某提出要求签订,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反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风有天纠纷已经一次性了结,故章某无权再主张权利,要求判决彩印公司不向章某支付任何费用。

    2023.07.11833人收看
  • 你好,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切费用应该由工伤基金或者是用人单位来承担
  •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2017年1月,李某与马某签署《婚内协议》约定:因李某与第三者罗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李某表示悔改,如双方今后再有一方有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过错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而离婚的,则婚生女儿李某某由无过错方直接抚养,有过错方每月给女儿抚养费3000元,直到女儿大学毕业,综上,马某主张按婚内协议约定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经济补偿等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综合考虑李某在婚姻中的过错情况等因素,对无过错的一 ...。

    2023.07.10781人收看
  • 你好,五险一金,与实际工作日为准。一般以按照实际工作日期截止日。
  • 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效吗/婚内保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效吗/婚内保证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内容:“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家庭财产的约定。本案中的“保证书”,从形式上看,是张某一方所作,只是男方一个人做出的承诺,并不反映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不符合约定的一般形式。而实际上,对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否成立,当事人双方是否达成一致的意见是最根本的条件。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是双方的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的表示意见被对方所接受,本案就属于后一种情形。张某承诺将自己的房产与王某平分,其实就是夫妻对财产的约定。

    2023.01.035人收看
  • 你好,公司的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补偿,随便克扣工资都是不允许的,你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借款人构成犯罪,担保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_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借款人构成犯罪,担保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_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实践中往往有这么一种情形,即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请求借款人还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往往担心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构成犯罪,担保人不构成犯罪,担保人应否承担担保责任?

    2022.12.1420人收看
  • 竞业协议上约定有补偿金,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签
  • 婚姻财产协议无效内容有哪些_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婚姻财产协议无效内容有哪些_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内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被免除。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要求不想要孩子,谁想要孩子,谁承担所有的抚养费。这种协议的效力不能说是完全无效的。但当承诺全额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经济困难,无法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义务。

    2022.12.263人收看
  •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起人应履行包括制定或者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筹办公司设立事务,并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责任等义务。阳陵金属制品公司与瑞江科贸公司在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仅达成了合资设立新公司的意向,对公司设立中的其余必备事项,并未作出明确约定,阳陵金属制品公司与瑞江科贸公司也未实际履行制定公司章程、筹集公司资本、确定公司组织结构、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义务,故不能认定双方为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同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阳陵金属制品公司与瑞江科贸公司未对新公司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因此,两公司仅达成合资设立公司的意向,并未约定设立公司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具体权利、义务。因此,阳陵金属制品公司的请求不应获得支持。
  • 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合法吗_公司是否有处罚权?

    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合法吗_公司是否有处罚权?

    内容:首先来了解一下公司合法的从员工工资中进行扣款有哪些情形:第一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欸二是代缴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第三是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第四是抵扣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2022.12.275人收看
  • 这个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可以通过签啊,因为首先他得支付你补偿啊,而且得长期给啊,不给签了等于白签,干嘛不签呢?你是什么职位离职?
  • 公职人员借款或参与民间借贷是否违规?

    公职人员借款或参与民间借贷是否违规?

    内容:公职人员借款或参与民间借贷是否违规?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

    2023.05.05970人收看
  • 出资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侵权行为诉讼,要求公司进行归还、补偿等。若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确有受益,法院则会判定出资者有权获得归还或补偿。如果一个公司的股东出资但没有显示占股份额并且没有签署代持股份协议,那么在有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决。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法院可能会采用一些因素,如出资额、出资时间等来决定每个股东的股份。因此,建议在出资时签署明确的协议,以确保每个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 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2023.04.182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