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咋办(继承人不配合遗产继承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2024.01.10874人收看
导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法律分析: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

遗产不够还债怎么办

法律主观:

遗产不够还债的处理方式:一般认定债务终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偿还责任是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超过这个限度范围的债务依法是无需继承人偿还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偿还债务,则该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法律分析: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咋办

遗产不能偿还债务的可以找继承人遗产或者赠予人将遗产全部还债。如果遗产不够还清债务要看继承遗产者愿不愿意承担还清,财产分割后,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清偿的债务和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清偿的税款尚未清偿的。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人的比例先行清偿继承的财产。

可以需要将全部的遗产用于还债务,剩余部分就可以不用管了。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

遗产继承中债务要怎么清偿

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

清偿方法有什么?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他们的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遗产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若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

综上所述,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要由继承人自愿决定还不还,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可以不用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遗产偿还债务不够怎么办

法律分析:

可以需要将全部的遗产用于还债务,剩余部分就可以不用管了。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分割后,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清偿的债务和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清偿的税款尚未清偿的,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人的比例先行清偿继承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咋办

法律主观:

不偿还债务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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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和孙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有,有权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父亲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_继承人还没有继承遗产就死亡

    父亲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_继承人还没有继承遗产就死亡

    内容:如果遗产中债务大于遗产,简单啊,你放弃继承权就好了,法律上可没有父债子还一说,一个人的债务,一旦去世,那么他所有的债务都只局限在他的遗产中,当遗产不足以还他的债务时,债权人只有自认倒霉了,当然,这要去除他在生前有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

    2022.10.01645人收看
  • 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平均分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他,让其多分得遗产。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是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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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各分割多少遗产_未分割的遗产是继承人的财产吗

    内容:这种分割要进行两次。首先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因共有财产中不仅仅是被继承人财产,有的还有夫妻、父母,甚至子女的财产。所以要析出遗产,让共有人各自获取共有财产中自己应有的分额,其中被继承人的析得的财产才是遗产。处理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有多种遺嘱形式的如公证、自书、代书、口述等,以公证为先,有更改情况的以最后更改的曰期为有效的更改,其中公证遗嘱要更改的必须仍需公证更改。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置。

    2022.09.2357人收看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 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平均分配吗_第一继承人配偶和子女谁先继承

    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平均分配吗_第一继承人配偶和子女谁先继承

    内容:这要看被继承人在省钱又没有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话,那么应该按照遗嘱上的方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人进行顺序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2.09.30517人收看
  • 1、继承顺序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继承比例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3)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或者是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 继承权公证和遗产公证有什么区别_遗产公证时隐瞒了一个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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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现在不动产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公证,但是继承涉及到复杂的亲属关系和法律问题,以及继承人提供各种材料的证明力,不动产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具备这种法律素养,所以需要公证来把关,把继承关系理清,保证遗产公平分配。现在有的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直接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内部消化疑难继承问题,直接可以进行登记。但是大部分都是需要经过公证后再到不动产进行登记。

    2022.10.01370人收看
  •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割一般应平等分割。对于有特殊生活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支持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有支持能力和支持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支持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内容:首先,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给出肯定答案: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叔伯遗产,这是真的,也同样适用于外甥或外甥女,但发生此种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mdash,总的来说,在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这个问题上,实质属于在特定的情形下,由侄子/侄女来替代或填补被继承人&ldquo,侄子侄女以后可继承叔伯遗产&rdquo,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rdquo,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rdquo,来继承遗产,当然就更不会发生由被继承人&ldquo。

    2023.07.07192人收看
  • 一,遗产的继承原则上以遗嘱为准,如果当事人生前没有立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来继承。如果当事人生前立的遗嘱别的同一序位继承人有异议的,要尽早提出,一旦立遗嘱人死亡,遗嘱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就不可更改了。如果立遗嘱人只立了一个人享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那就不存在私吞的说法了。否则,你们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证据要么就是有遗嘱,要么就是法定继承)二,遗产继承纠纷可以参照以下处理方事来解决:1,当事人各方沟通协商:协商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合法原则。(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2,村民(居)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同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_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有先后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同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_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有先后吗

    内容:“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时这一条不适用。

    2022.12.287人收看
  • 《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个规定中,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配偶可以参与继承的论述。\r但如果存在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有权继承遗产
  • 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吗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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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当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在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即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存在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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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民法典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去世后,具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有先后吗_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有先后吗_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内容: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130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时这一条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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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间,平分遗产。2、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3、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房屋动迁之后涉及到房产继承的问题的话,仍然是按照遗嘱优先,法定继承为后的原则来进行。老年人如果是在意外中死亡,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安排,并且份额也是均等的。
  • 一次性抚恤金家人怎么分配/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抚恤金是遗产吗

    一次性抚恤金家人怎么分配/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抚恤金是遗产吗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定继承(抚恤金的处理亦参照该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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