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24条更改,夫妻外债共担合理吗?

李广荣律师 2022.11.11244人收看
导读:
共同债务是以共同财产为前提的

只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修正,巨大债务还配偶知情权,只有借款时夫妻共同签字,配偶另一方才能防范风险,债权人的利益也能保护!强烈呼吁最高法修正24条!!!请大家为了受害者和自己未来不在不知情下被负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巨债广为转发呼吁! 不要以为这种事没轮到你无所谓,只要你还在婚姻中或曾经有过婚姻,说不定哪天你就被负巨债,一辈子为债奴,然后因为你名下不能有任何财产,一旦你和你的孩子生病只能等死!

 

在城市家庭中,这个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就先不说了,就说农村吧,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

共同债务是以共同财产为前提的。但在农村,绝大多数家庭在婚后,都是女方直接到男方家里生活。而农村家庭一般比较大项的支出,主要就是修房子,老人医疗。老人医疗现在有了合作医疗保险,情况有所好转,剩下的主要的债务,绝大多数就是盖房子。加上现在人工和材料价格都比较高,一般农村家庭盖房子都会背上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债务。

而在农村以前大家都默认的规则之下,离婚是不能分割财产的,也不用承担债务。现在的婚姻法规定一普及,大家都知道了,离婚的时候财产要分割,债务也要分割。但问题是,农村家庭最主要的财产无非就是房子,房子是建在男方所在的村子里的,女方离婚了不能继续住,也不可能分割带走。

 

为什么女方离婚了就不能住了呢?因为农村是熟人社会,女方所面对的主要都是男方家庭的同村邻居和亲戚之类的人,离婚了自然要回到娘家去住,或者是到外地去打工,不可能再留在男方家里居住。

农村的房子又是不动产,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的,房子的流通性也没有城市那么高,不可能变现分割给女方带走。所以,一般女方在离婚时都不会提财产要求,就算是希望得到一些现金补偿,多数情况下也是无法执行的,男方嘴上答应,但就是不给,法院也没什么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已经离婚的女方分担家庭债务,就是非常不合理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体两面的,享受权利才承担义务,承担义务才享受权利,既然不享受权利,自然就不用承担义务了。

现在的情况是,权利虽然有规定,但是是空头支票,根本不可能执行,反而还要承担义务。之前最糟糕的案例甚至有,男方在离婚前瞒着女方在外面欠下的赌债,也要女方承担,而法院还支持男方的这种诉求。

 

2016年的一个案子里,是男方为了给父母治病,瞒着女方在外面借了五万元的债务,离婚后自己无力偿还,就要求女方承担。这按照农村的逻辑,显然是非常荒谬的。

道理很简单。因为农村多数情况下,父母的养老、医疗都是由儿子承担的,嫁出去的女儿原意就分担一些,不愿意承担也可以,大多数人实际上是不承担的。所以,离婚前的夫妻双方不承担女方父母的养老和医疗,只承担男方父母的养老和医疗。那么相应的,男方父母医疗和养老导致的债务,在离婚后就应当由男方承担,而不应当让女方分担。实际操作中,以前这个债务一般也都默认为由男方负责偿还,现在等于也要女方负责偿还一部分。这自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这些类似的事情弄得现在一些农村家庭,女方长期受到家庭暴力影响,但是因为害怕离婚后还要承担男方的债务,只能忍气吞声,继续凑合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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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

    2023/11/24 14: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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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抚养费要少了,还可以增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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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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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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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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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 可以协议或起诉解决
  • 夫妻离婚女方要退还彩礼吗/婚姻法规定彩礼退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离婚女方要退还彩礼吗/婚姻法规定彩礼退吗?

    内容: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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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

    2023/7/28 18: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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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分居三个月可以不用冷静期直接离婚吗?不可以,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也做了调整,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所以冷静期是离婚必经的一个过程。如果你因为夫妻双方无法达到离婚共识,你自己又很想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是没有冷静期规定的。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_婚姻法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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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_婚姻法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为两份,夫妻双方各取一份。遗产的话,是一方在世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第三个问题,只要男方能拿出再婚前全款购买房屋的合同,那么自然可以证明是夫妻一方财产。

    王熙律师
    2022.11.23483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3/6/25 1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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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 可以的,我国《收养法》未强制要求收养人的婚姻状况,但是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有特殊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新婚姻法2022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新婚姻法2022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

    内容:提到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的母亲都想孩子能够判给自己抚养,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可是对于抚养权如果双方没有协议规定抚养权给与任何一方的话,子女如何判就得按照以上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了。

    王熙律师
    2022.12.161人收看
  • 姚平

    2023/5/30 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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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婚姻,不值得挽救? 第一类:核心矛盾在对方身上,且不可逆的 这个大家也都明白,一段关系产生问题的时候,你去跟你的亲戚朋友诉说评理的时候,大家肯定就说:“哎呀,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你肯定也有自己的问题。” 这句话,你觉得有问题吗?是不是甚至有时候听着,还会觉得委屈? 显然,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这个分辨问题的能力。 怎么去分辨呢?怎么去判定到底是不是双方都有问题,还是这个人全责呢?怎么在大家说你的时候,也能够正确的思考跟反击呢? 比如说,妈宝男算不算他的问题?不完全算; 那么背叛成瘾算不算他的问题?这就算了; 再来一个,回避型的人格算不算?这也不完全算; 那么家暴算不算?这当然必须一定算啦! 如果你按照这种方式,已经判断出来了还是对方的问题的话,你还是想着一条道走到黑,其实意义不大。 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想着挽救你们的婚姻,你们的爱情,更多的是内耗你自己。所以你更应该的是挽救你自己,及时的脱身,保护好自己,改变下自己的生活环境跟依恋模式。 就像那些经常家暴的人能不能轻易改变?新闻电视剧没少看吧!很难!甚至改变不了! 第二类:长期被对方打压的 长期被打压的姑娘,大多数都有被精神控制的表现了,长期p/u/a。 这种能找到我的学员,其实大多比较少,因为在她认知可能世界里,老公说的都是对的,她有今天的生活已经不容易了,不应该奢求很多了,更不会想着去改变了。 甚至到了老公有一天背叛了,都会被灌输一种思想:“很多男人都是这样的,只要他还对我跟孩子负责,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自己也很一般,他已经很不错了。” 是不是听起来都觉得生气?生气就对了,那代表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种一般都是被老公长期的洗脑了,已经形成了这种价值观念了。 第三类:婚姻里,双方长期分居。 夫妻生活的保鲜,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性,好的婚姻少不了这一点地维持。 同时,它也有助于这段感情能长久的走下去。很多长期分居的夫妻双方少了日常生活的相处,少了每天的陪伴也就失去了实质性的东西。 当你不知道对方的生活规律,也不清楚对方的情绪变化。 有什么不开心的,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承受。
  • 一,只要你满足一定的分户条件,比如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那都是可以分户的,这根户口性质无关。二,分户的条件及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 婚姻法2022年新规定离婚(夫妻离婚婚姻法新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婚姻法2022年新规定离婚(夫妻离婚婚姻法新规定)

    内容:婚姻法2022年新规定离婚,对于多数成年人一样,离婚往往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在生活当中,离婚往往是指夫妻双方因为婚姻生活不和谐,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有的特殊情况以及条件,是不允许离婚的,哪怕没有了感情,也不能办理离婚证。

    张旭律师
    2022.11.17200人收看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4/10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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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内容: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龙律师表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龙律师分析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一些基本情况:

    毋磊颖律师
    2023.01.107人收看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3/31 1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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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能够要求返还吗? 答案是: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法已失效,相关内容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准;2021年实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2021年最新婚姻法的全文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三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新婚姻法财产分割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新婚姻法财产分割

    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婚前或婚后的财产归属、使用和处分等权利义务加以规定的法律制度

    孔孟廷律师
    2022.11.258人收看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3/28 16: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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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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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24条更改,夫妻外债共担合理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婚姻法第24条更改,夫妻外债共担合理吗?

    内容:共同债务是以共同财产为前提的

    孔孟廷律师
    2022.11.11244人收看
  • 姚平

    2022/12/8 17: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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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现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该份录音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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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_夫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_夫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内容: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固定思维里都是必要搭配,结婚就必须有房,结婚买房的方式有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离婚房产分割即成为焦点问题。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或者双方都不想要房子该如何处理呢?

    黄东洁律师
    2022.11.21488人收看
  • 姚平

    2022/12/2 1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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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遗嘱想有效,记住六点很重要。 父母年纪大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以提前做好财产的安排和规划。可是要怎样才能写出最简单方便又有效的遗嘱呢? 自书遗嘱想有效,一定要记住以下六点: 第一,遗嘱最好是自己从头到尾全部亲笔手写,字写得难看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辨别清楚就可以了。 第二,一定要亲笔签名。强调一下,如果只盖有人名章或者按了手印儿,遗嘱也是无效的。 第三,要亲笔写出完整的日期,具体到哪年哪月哪日,如果只写几月几日或者哪一年哪一月,那可能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第四,亲笔书写的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见证,也不需要做公证。 第五,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也就是说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包括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也无权处分。夫妻两个人写遗嘱,哪怕遗嘱的内容完全一样,也要每个人单独写一份儿。 第六,遗嘱涉及的财产信息尽量写详细具体,比如房子的地址、面积、房产证号等,银行存款的卡号、存款的金额等等。 如果想处理所有的遗产,可以写一个兜底条款,即去世时所有的合法财产都由某某某继承。 关于自书遗嘱的六点注意事项,您明白了吗?当然,也有人会问,我不识字或者字写不好,可以口述直接让别人代书或者打印吗? 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的规定,订立遗嘱除了自书遗嘱以外,也可以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但是以这三种方式订立遗嘱都要求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确认,如果没有的话,遗嘱也是无效的。 另外还有公证遗嘱,但是最方便最简单的还是自书遗嘱。所以,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自书遗嘱的模板,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截图保存,或者点赞收藏,什么时候想用都能找得到。
  • (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婚姻法离婚后债务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婚姻法离婚后债务规定

    内容:婚姻法就是保障夫妻婚姻权利的一项法律,在离婚之后,以上的三笔债务都是由男方一人承担的。和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讨债人向女方要钱,女方可以直接拒绝。随着我们婚姻法的不断完善,相信婚姻法也会变得更加完善。这样不仅保护了夫妻婚姻的权利,更是对夫妻之间的一种约束。

    周春花律师
    2022.12.151人收看
  • 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选择分居,当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法院会自动判离的。我觉得婚姻是一件挺神圣的的事情,当婚姻中男女双方出现矛盾的时候,可以先静下心来,大家心平气和的来沟通,把出现的问题能够合理化的解决掉。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并不想解决问题,也不想离婚,那就只能法院起诉离婚。
  •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直指婚姻法24条,让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为明确,你们怎么看?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直指婚姻法24条,让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为明确,你们怎么看?

    内容:《婚姻法》的第19条第3 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知道也就是要求债权人知道,这样的可能性又有多少?债权人从维护自身的权益出发,为了债权更容易的实现,是希望更多的人分担履行债务的责任,即使事先知道了,他会同意吗?

    龙珊律师
    2022.11.30644人收看
  • 《婚姻法》规定,符合四种法定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仅仅是婚外情的,原则上,仍然是平均分配。一、婚姻法强调: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仅仅是有婚外情,这只是个人道德问题,应当予以谴责,但法律并不干涉这种行为,因此而导致离婚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有过错。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原则--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分配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原则--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房产分配

    内容: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郭铭芝律师
    2022.11.16711人收看
  •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并且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算合理_房子是父母出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算合理_房子是父母出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先别讨论婚前婚后谁的财产,现在就算离婚多年后,自己买的房想卖,也要出具婚姻证明。如果是分开后暂时没办离婚证就自己买了房、办了房证,哪怕是差后一天才办的离婚征,那么,你卖房过户的时候就麻烦了,先夫先妻不到场、不签字“证明一切”,你就卖不了、过不了户,人家完全可以“赖”到共有财产(人没了,更他O的麻烦透顶)。弄不明白,政务大厅也“坚决”不给办,哪怕你暴跳如雷。

    崔玉君律师
    2022.11.1461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