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我是德国籍公民,持有外国人就业证。2013年8月,我来到中国后与宁波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0万元。2016年10月,我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工资的书面通知。我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给我,但公司老板说我是外国人,不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无权要求公司赔偿。请问律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真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我是德国籍公民,持有外国人就业证。2013年8月,我来到中国后与宁波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0万元。2016年10月,我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工资的书面通知。我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给我,但公司老板说我是外国人,不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无权要求公司赔偿。请问律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真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2025/4/9 19:30:19
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争取双赔?北京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残,除了伤残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之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分别获得。像在北京我们就帮助很多的受害者拿到了双赔。如果你也有类似问题,可以联系我帮你处理。
内容:如何在国内起诉外国人1、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起诉对象是外国人,原告应当持有外国人的身份证明,1、可以,可以在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在中国的话,执行会很麻烦,2、如何在国内起诉外国人起诉前的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起诉对象是外国人,原告应当持有外国人的身份证明,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2024/7/11 9:27:53
内容: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主观: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股东在公司就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分析: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股东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1、法律主观: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股东在公司就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分析:如果股东没有在投资公司任职,仅仅是在年底共同承担公司的利润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025/3/4 16:53:39
内容:工人组织常常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帮助我们解决工地欠款不给的问题,工地欠钱不给怎么解决工地欠钱不给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我们可以向他们报告工地欠款不给的问题,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以上是解决工地欠钱问题的一些方式,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2024/11/8 14:58:35
内容:如建筑公司利用其在劳动合同谈判中的强势地位,强迫施工员签订不公平或违法的条款,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在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时候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上是建筑公司施工员劳动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建筑公司施工员劳动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第五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规定,在发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施工员有权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
2022/12/7 13:02:29
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相一致,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也要合理,避免带来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纠纷处理不便和法律适用问题等影响,以下是合同履行地选择不当可能带来的影响:1. 双方权益保障不足:如果合同履行地与劳动者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工作条件和权益保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给劳动者带来不利影响,劳动合同是用来规范劳动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而合同履行地的选择也是劳动关系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一、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当是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地点,正确选择合同履行地不仅可以确保劳动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还能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效率和顺利进行,二、合同履行地的选择标准选择合同履行地时,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标准进行决策:1. 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应该以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单位为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