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2022.08.23 06: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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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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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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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1。在二手住房交易前确认买方的真实身份;2。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3。注明付款和转账时间;4。注明二手住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必须有代理费清单;6。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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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

    2025/4/8 19: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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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朋友问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赔偿最划算呢?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有些支持双赔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虑了,既能调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能走工伤的赔偿。第二呢,不支持双赔的省份呢,我建议你直接走工伤的赔偿,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赔偿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况下,原因有三点,第一呢,社保基金不会没钱,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赢了,对方没钱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还要看责任,如果你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不能全额赔偿的,而工伤赔偿是全额赔偿。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评摊标准很高,你不一定能评得伤残,而工伤的平摊等级标准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评上伤残,能不能评上伤残,是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钱的,如果你不懂,选择错了赔偿方式,也会吃亏很多。

  • 卖方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1。在二手住房交易前确认买方的真实身份;2。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3。注明付款和转账时间;4。注明二手住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必须有代理费清单;6。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 受让方是买方还是卖方,受让方是买方吗

    受让方是买方还是卖方,受让方是买方吗

    内容:受让方就是接受转让的一方。比如我把车卖给你,我就是卖方你是买方,我也可以称为出让方、你是受让方。房地产方面有不少专业术语,比如受让方是买方还是卖方?今日就由PChouse为你一一解答。通俗的讲,“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2022.11.30781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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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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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该怎样办 /买卖房屋卖方违约的处理办法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该怎样办 /买卖房屋卖方违约的处理办法

    内容: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房屋买受人因无力支付房款而不按约支付房款系房屋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受人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仔细推敲《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立法精神,该条第一款明确了一个原则,即合同解除以能否“实现合同目的”为核心判断标准。

    2022.11.254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8 8: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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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不签字也可以确认工程量的方法!
  • 如果你和中介公司约定的是签订购房协议后支付中介费,且中介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则你不能让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由于卖方违约,你可以起诉卖方,要求其依约定向你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 买卖房可以公证委托办理吗 _卖方房屋过户委托公证

    买卖房可以公证委托办理吗 _卖方房屋过户委托公证

    内容:接着拨打自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电话,根据公证处的回答一步步填写必要的信息(每个区域要求不同,公证处的电话用百度搜素对应的公证处即可:比如 苏州市吴中区公证处,然后就可以找到相应的公证处,上面一般都有电话,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填写)

    2023.01.114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3 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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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不查老赖的财产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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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买卖买方和卖方的税率各是多少

    商铺买卖买方和卖方的税率各是多少

    内容:买卖商店也是许多人投资的一种方式。许多人认为他们会通过买卖商店赚更多的钱。在买卖商店时,在双方完成交易之前,他们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而不仅仅是商店的总价。那么,商铺买卖买方和卖方的税率各是多少?

    2022.07.14130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4/8 1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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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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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卖方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内容:依照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被告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的行为构成违约,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该尽快履行办证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8年6月1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按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于2008年8月8日交付房屋,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后未按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院经审查,认定事实如下:原告因向被告购买侯马轻工城第C2幢5号建筑面积为99.52平方米的房产于2008年4月21日向被告支付定金50000元整,2008年6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向被告支付99000元购房款,后于2009年9月28日、2010年3月10日、2013年8月14日、2014年1月11日分别支付购房款13037元、10000元、60000元、65963元,共计支付购房款298000元,已将房款付清。

    2024.03.1969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