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案件,年代久远的房产在不动产查询系统没有登记,对方又不配合提供,通过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纸质档案。
PS: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和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土地权籍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档案、地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
答律师回复中...
-
继承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咋办(继承人不配合遗产继承怎么办)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法律分析: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超出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决定是否偿还。
-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
答《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个规定中,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配偶可以参与继承的论述。\r但如果存在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有权继承遗产
-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答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综上,我们了解到其实继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此时的继承有条件限制,并不是只要双方之前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就一定可以继承。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那么就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另外,也要注意,在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情况下,并不影响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
农村土地父母不在子女可以继承_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归哪个儿子
内容:村民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户的消失,也就不会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因为也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并非某个人的财产,也就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
答1.民法典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去世后,具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宅基地、土地的继承跟分户存在什么样的关系_会不会受到影响?
内容:若变为城镇户口父母名下的房屋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但是由于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人员,宅基地土地无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出租、转让等,但是不可以改建或者扩建,只可以翻修!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立即咨询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答儿子子去世,孙子拿了奶奶的房产是否有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拿了奶奶的房产应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你是爸爸的儿子,既然爸爸过世了,你又拿了你奶奶给你爸爸的遗产,你义不容辞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替你过世的父亲尽孝,在你的能力范围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奶奶,让奶奶安渡晚年。
-
内容: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并不属于个人承包土地,所以老人去世后不存在土地继承这个说法,只要有其他家庭成员就可确权在该成员名下代表家庭进行继续承包。不可以确权在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